文案
南方小山城一个普通少年的一天。
“悲剧的成就者究竟是谁?”
内容标签:
 
主角 视角
少年
配角
女孩
母亲

其它:成长,青春,义气,死亡

一句话简介:要多少死亡,他才知生命的价值。

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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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随笔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4592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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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在风中飘荡

作者:葛之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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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不干不净的街道,地砖上印着怎么都洗不掉的奶茶印和油渍。刚好是周日,本就不大的街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铺子,侧身才能勉强通过。叫卖声、孩童啼哭声和父母斥骂声、卖唱声、店铺竞相播放的吵闹音乐声、奶茶机和榨汁机运作声,交织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的,是烟味、尘味、汽车尾气味、烤串味、下水道回涌的腥臭味和甜腻的奶茶味。南方潮湿的空气中混着灰尘,多待一秒便在肌肤上多铺一层,抬手用力擦,但怎么也擦不掉。罢了罢了,他想,这不就是从小生长的地方给你留下的无法抹去的印子么。
      正是春夏交替的时候,太阳出来时有些闷热,天色暗了以后,反倒有些凉,沁骨的那种。走在街上,忽一阵风过,他拧了拧眉,受惊似的拢紧了身上在网吧睡了一觉而皱巴巴、带着一股他早已习惯的烟酒味的校服。耳朵里恍惚还有游戏中的喊杀声,眼里还是上一个敌人被斩杀时血花四溅的画面,充满着血性与生机。定了定神,抬眼看广告屏上的时间,他的同学应该已经坐在教室上晚自习了。黄昏的晚霞也逐渐消退,周围的人都在匆匆地往家的方向去。
      可他哪里也不想去。
      或者说,哪里也去不了。
      两天前“罪行累累”的他又在学校闯了祸,无可奈何的老师让他回家“休息”一周,现在回去也是自讨没趣。其他人都在复习要中考,可他完全不想上高中,也不想承受同学明里暗里打量的眼光。家?更是回不去的。
      母亲只会唠唠叨叨,在那个三四十平的、背光的家里手忙脚乱地照顾襁褓中的弟弟。现在回去,弟弟应该刚刚吃完奶在睡觉,母亲会拉着他坐在那张黑乎乎的长凳上,用干裂的手背抹眼睛,和他哭诉命苦,咒骂他那不成器的、又几天没回家的父亲。父亲在家里确实像是个每星期按时来一次却也只来一次的“客人”。他还懵懂的时候,曾次次追问父亲为什么不能多陪陪他,每一次,父亲脸上都会堆起油腻的笑,用那双肥大的手摸摸他带旋儿的头顶,说:“你爸要做大事呢。人家都说头上带旋儿的小孩机灵,你以后啊,肯定也是做大事的人。”直到有一天,他在街上看到父亲抱着一个比他小上几岁的、拿着遥控车的男孩,搂着一个穿高跟鞋、脸上浓妆艳抹的阿姨,才再没有问这个问题。
      可是,回来了又有什么用呢?父亲每次来家里都是喝酒,四十多度的白酒,一斤多下去,一开始混沌的眼睛变得清明。原本骂骂咧咧的嘴也停住了,一言不发的站起来,开始解皮带,“刷”的一下,打着谁就是谁。一周一次,像是固定档的上演的动作片一样,旧伤刚结痂还没来得及脱落,新的就来了。他在大热天也一定罩着一件校服外套,有一次被同学开玩笑扯落,他直接就给了那人一顿揍。从此再没人敢碰他。

      啪的一下,街边的路灯亮了。昏昏暗暗的,比没有一点光还要渗人,像是那无数个父亲回家的夜晚。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还想奢求些什么呢?”他听到自己的喃喃声。他从小就知道自己聪明,魔方数独都容易上手,认字也快;长得也不错,白白俊俊的,还挺高,穿着校服也显得比其他人出挑,走在街上总有小姑娘瞄他,看到他手里的烟以后,又快速地将目光收回。邻居都说他“不像个穷人家的娃子”。
      手机打乱了他的思绪。“你这个败家仔又在哪游荡,你弟都睡着了还不回来?是不是想像你那个爹一样,愣天说要做大事做大事,到头来做得成什么?你以为老娘在家容易吗?快点给我滚回来!……”他听着骂声,胸腔有些发紧,手握紧了耳边的手机,又松了松,按挂了电话,从头到尾一声没吭。将手机塞回了口袋,脑子里一直回荡着母亲的话:“你和你爹一样,什么都做不成!”
      “为什么?”他对着路灯嚷出了声,泄愤似的狠狠踢了灯柱一脚。昏黄的、快要报废的路灯晃了晃,看起来就要倒下,像是他岌岌可危的生活。他不知道自己在问谁,也不知道到底想问什么。两三个路人眼神怪异地瞄了他一眼,像避瘟似的走远了。没有答案,只有风在耳边飘过,像是喃喃低语。
      又走了一会儿,他忽然把手机掏了出来,翻出了一个联系人。但在他按下“拨打”之前,有一通电话抢先打了过来。又是妈妈。
      妈妈的语气放软了一点。“你有空去学校问老师要一下毕业证。高中我们是上不了的了,职校读来也没用,你要到毕业证就打工去吧。”“……”又按挂了电话,心头一股无名火。
      走了两步,他想了想,掉了个头,往学校的方向去。他想去见一个人。
      一个女孩。

      他读的学校处的地儿也不是什么好的,离火车站不远,周围都是一个挨着一个小旅馆,进门就黑洞洞的,像极了他那个令人窒息的家。学校就是个矩形,两栋三四层的老旧的楼,楼建歪了,和篮球场的边线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外墙被粉刷成幼稚园一样的粉色后又褪了色,被南方潮湿的空气侵蚀后风化的墙皮上歪歪扭扭地贴着“春蚕赋”,内容连贴上去的人都没认真看过。校园太小,硬塞了三个篮球场之后,连跑道都容不下了。唯一让人感到有点生气的,是那三株木棉。
      他趁看门的老大爷不注意晃了进去,站在木棉下看了一会儿。季节刚刚好,有着厚厚的红瓣儿的花已经落完了。高高的树桠岔出来的许多枝条上挂着一包一包的木棉,风过,纷纷扬扬洒下,像是六月飞雪。
      教室里自习的学生也看到了,一个个叫着跑到窗边看,伸手想抓住一团,但是谁也抓不到。站在树下的他倒是抓到了。他想起,往年木棉花落的时候,总有小男生趁着夜晚把它们摆成心形,更甚者直接拼出某个女孩儿的名字。政教处主任气急败坏地在晨会上教训了好多次,但也没一次抓到现行,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于是年复一年,每每如此,像是个永不尽的水轮。
      他也曾是其中之一。
      那个女孩白白的,像他只在小学语文课本的插图里见过的雪,脸有点儿婴儿肥,看起来就是特别舒服。她是小他一届的学妹,学习听说比重点中学的还要好,不知道为什么来了他们这个破学校。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光荣榜上,当时他急着去厕所抽烟抄了近路,路过光荣榜时不经意瞄了一眼,榜上写着年级名次班别姓名,还贴着照片。就这一眼,目光就再也没有收回来过,她也再也没从“第一名”三个字那儿下来过。
      他无意识地揉着手中的木棉团,白白软软的,女孩的脸摸起来,应该也是这触感吧。
      当时一个和他有点交情的同学看出来了,愣是没忍住,劝了他几句。“人家是花园里的花儿,我们就是马路牙子边上的狗尾巴草。只不过,你就是长得好看点儿的那颗,别看我,我还不如你,是蔫不拉几的那种。”当时他冷冷地睨着那个同学,心里倒也通透的很。
      但就是这通透,让他怎么也不甘心。

      “叮铃——”下课铃响了,一波波学生从狭窄的教室门涌了出来,本就不大的校园显得更逼仄了。他的目光在一群群穿着同样宽大的校服的学生中搜寻,恍惚间好像回到了之前。
      之前,他还能在教室里趴桌睡觉;能和几个玩得好的同学一起玩笑;能光明正大地盯着那个女孩看。
      再也没有了。不会回来了。
      他还是一下子就看到了那个身影——和马尾融在一起的黑色发圈,款式很“女孩子”的书包和运动鞋,离他不近不远,刚刚好。挽起的校服下胳膊细细的,脖子也是。被碎发遮住的耳朵白得像透明,红起来可爱得不得了。
      她在朝这边看。
      和她同行的伙伴好像也看到了他,凑近了用手捂着和她说话,声音却不大不小,刚好飘进他耳朵里。
      “诶诶诶就他就他,初三的,上周刚被劝退回家,听说是打架斗殴抽烟喝酒什么的。这种人怎么还好意思来学校。……”
      她闻言又看了他一眼,表情一直淡淡的,是看陌生人的眼神,还有一丝丝不在意。
      他愣了愣。之前多少次下楼的时候绕远路,就是为了隔着她们班窗户瞄她一眼。有时放学他和朋友靠在学校外边的墙根,手指间夹着一根烟,每每看到她路过,朋友们都会吹个口哨,坏笑着看着他。他也只是夹着烟,斜斜地靠着,享受着她哪怕短暂的、含着不满的注视。
      他清楚地记得她的每一个表情,皱眉的,躲闪的,有些惊惧的,但从没有过像现在这样,陌生的。
      “走吧,别看了。”她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还是那么好听,和之前每一次代表发言一样。
      他贪婪地盯着她的背影,像是电影镜头似的,周围的人渐渐模糊,只剩下她。他知道,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见到她了。
      又一阵风过,木棉纷纷扬扬,像他支离破碎的生活。

      老师也没去找,他直接出了校门,想了想,拨通了刚才那个没拨出去的电话。
      “嘟……”“喂,狗哥,是我呀。”“狗哥”是他前阵子才在网吧认识的,人挺好、讲义气,好像也挺看重他,经常带他出去“见世面”,还给了他这部手机。叫这个名字,听说是因为他爹开了家屠狗场。对每一个在这种小地方生活的、和他一般大的孩子来说,不管男孩女孩,只要不是“死读书的”,都认识些“道上的人”,或者可以称作老师口中的 “社会青年”。少则两三个,多则一堆“哥”和“姐”,叫得比亲爹亲妈还欢。之前不知道出了多少跟着大哥大姐去“搞架”进局子、被捅伤的事,街上门面前的毯子、医院前的台阶,不知道沾了多少十几岁少年的血。
      前两天被叫回家,就是狗哥带出来的烟瘾犯了,上课跑去厕所抽烟,被老师抓个正着。
      “那个旅馆是吧?诶好,我懂得懂得,就在我那破学校旁边……”狗哥昨天在网吧说最近有两个小子惹得他不爽得很,想带几个兄弟去教训教训。“跟我搞完这次啊,你也就是个‘哥’了。”狗哥昨天呼出口污浊的烟,用夹着烟的右手手腕不轻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烟雾缭绕下,狗哥的脸看上去有点不真实。
      他走近电话里说的那间宾馆,和其他的没什么区别,还是跟他家一样的阴冷。门口已经有一些人在候着了。狗哥朝他点点头,扫了一眼他身上的校服,皱了皱眉,但也没说什么,带头走进了旅馆。旅馆里放着一首他听不懂的歌,英文歌。前台小妹长得挺漂亮,看到一群人走进来,不安地站了起来。狗哥瞟了她几眼,反常地没有出言戏弄,只问了个房号就上去了。看来这事儿确实挺棘手,他想,做好了保不准真能成事儿。那他,也就不只是一个“败家仔”、“狗尾巴草”了吧?
      “嚓……嚓……”这是他们劣质的衣料摩擦的声音。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条路,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他听不懂的歌声隐隐从前台传来,像神的低吟。
      “咚,咚,咚”,这是哥戴戒指的手敲门的声音。
      “一个人要抬头多少次,才能够看见天空。”“嘭”,这是门猛地打开,砸到“哥”的额头的声音。
      “一个人要有多少耳朵,才能听见人们哭泣。”“砰砰砰”,这是他们下楼的急促脚步声。
      “一些人要生存多少年,才能够获得自由。”“噗”,这是刀刃入肉的声音。
      “到底要花费多少生命,他才能知道太多人死亡。”
      整个世界静寂无声。风从耳边过,但他已什么也听不到了。
      “答案,我的朋友,在风中飘荡……”

      “诶,你前几天下晚自习看到了吗,街口那块全都是血!”
      “听说了,有个人被刀捅了,想爬上电车跑,结果被追上来的人又补了两刀。”
      “听人说就是那晚上我们见到的那个,那个初三的!”
      “不会吧?”
      “真的,说认尸的时候因为尸体浮肿得太厉害,他妈妈第一次去看都没认出来,后来又被叫去了,这才知道是他。还听说,这事本来跟他没多大关系,那两个捅他的人他都不认识,就为了什么兄弟义气的,他手上什么也没拿,就跑最前面,邀功似的。谁想那两个听到了风声,早就拿了两把刀在房间里候着了。门一开,见了刀,其他人轰地全跑了,他还站在那儿,就一刀直接捅到肚子那一块,内脏破裂,直接死了。他妈妈那时正巧给他打电话来着,手机上还沾了他的血,应该是想接,但是没力气了。”
      “这样啊……那,还挺惨的。”
      “嘁,要我说,这就是活该。做什么不好,偏要和那种人混一起,还真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诶,他以前不是堵过你么?”
      “人都不在了,提他干什么。”
      “唉,也是也是,谁不是一堆事一堆作业,过段时间肯定都把他忘了的。本来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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