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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吻诀别
我轻轻地将我那看似冰冷、实则温热的双手,贴上早已失去弹性的肌肤,像抚摸新生儿般小心翼翼,就怕表皮突然陷落,到时候还得填填补补,费时又费工。
将干燥的发丝拨开勾到耳后,露出额头上众多的小裂口,仔细地用丝线缝起来,尽量让它看上去似乎从来不曾有过一丝丝伤口。
我拿起粉饼,让微微泛着青紫的面容,呈现出有如睡上饱饱一觉的好气色,也许眼角需要再多点橘色,要深一点,需要腮红吗?
嗯……对,这样看起来好多了。
再来是嘴唇,嘴唇一向最麻烦了,有时候因为发黑的关系,若想要盖过去,要嘛把它漂白,要嘛就是让堂堂一个男子汉搞成准备出嫁的新娘似的。
还好,这个是病的,所以唇色相当苍白,让我加点儿粉红色吧?要和皮肤的颜色同调,好,就决定这颜色了!
「你就和睡着没两样呢,伙计。」
我的声音清浅地回荡着,整间工作室只有我一个人低低的呼吸:
「差别是你真的不会醒。」
我喜欢和『伙计』说话,这是我工作时的习惯,对我而言,这群只会听我唠叨而不会对我唠叨的伙计们,比外面那群活跳跳的人可爱得多了。
活生生的人变脸前和变脸后,可以差个十万八千里。
但伙计不一样,就算他们生前表情如何多采多姿,但真正留下来的只有一种。
这对我来说再好不过。
尽管人家都说我从事的工作很恐怖,看着我时就好像看到会用两脚走路的背后灵,我习惯了,也不以为意,更多时候我藉由说出我职业的方式,欣赏别人惊恐的神色,并乐此不疲。
况且,我的工作虽然如此,我仍然是个有思想、有情感、有□□的普通人类。
所以我也谈过感情。
其中有一、两段是真心,大部分是玩玩。
我很自负,还是很有条件的自负,原因有很多,总的归纳起来:
我生得一副好面皮,没有因为长期处于低温场所而变得干燥没水分,可见保养之得当。
我的身材一级棒,没有因为窝在工作室产生职业病成为白斩鸡一只,可见锻炼之勤勉。
我读了高学历,还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经常在伙计们面前开小型演奏会来熟练我的小提琴,可见文化气息之浓厚。
我的个性千变万化,可以温柔、可以甜美、可以奔放、可以□□,必要的时候,要我变成野兽也包君满意。
综合以上几点,我经常钓得男人心痒难耐、男孩情花朵朵开,老少通吃不用说,不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斯文秀气的、清秀可人的、成熟有魅力的、刚猛壮硕的、天真可爱的等……各种类型全包,这就厉害了吧!
只不过这些感情……为期不会超过三个月。而且都很正常、很合理地以非常难堪的方式收场罢了!
同志基本上要找个真心相守一生的伴侣,其实相当不容易,若再加上看见我的工作场合……那冲击之剧烈想必不用言语多加赘述。
有当场瘫软在地的、有吓得夺门而出从此人间蒸发的、有直接破口大骂说我欺骗他蔑视他不尊重他云云一边尿裤子的,总之,各式各样的状况我都遇过,还正愁没有更特别的反应、好让我苍白阴暗又充满消毒水味的生活多添增些乐趣。
「其实玩久了也会腻的,你说是吧伙计?」
最后把头发装点得比基努利瓦伊还帅,才算大功告成。
「嗯……凭我的手艺,你下辈子身体一定健康到不能再健康了。」
我对着这位还不到二十的小帅哥甜甜地奉上一笑,结束我今天的工作。
◆ ◆ ◆
一出大楼,寒气扑面而来,若是普通人,这时候还以为到了奈何桥畔了呢!
但其实只是寒流来袭,冻了点而已。
我缩起脖子,拉拉大衣,瑟缩地走出大楼,目光一瞥,竟然见到我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见到第二次的人——李光亦。
「好久不见了,品唯。」
他因为迎面而来的冷风,整个人显得苍白起来,瑟瑟发抖的手指拨着刘海,让发僵的脸露出一抹称得上是笑容的褶皱。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六年前,我刚拿到硕士学位,过去的生活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成为社会新鲜人之后,转而从事这样的工作其实是始料未及的,一方面还像个毛头小子似的成天哀叹人生方向为何,一方面忐忑不安地适应自己的工作。
他钓上第一次上GAY吧的我,成为我第一个男人。
我们理所当然地同居生活在一起,理所当然地谈论未来。
然后在我以为无论我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他都会用他的爱来包容我、和我共渡一生的时候,我答应他来『参观』我的工作场所。
想当然尔,他在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的那一瞬间——
吓得落荒而逃。
他没有回我和他共租的小套房、也不在我认识的他朋友家(现在想想也许当时他是拜托朋友隐瞒他的行踪),我透过任何管道四处寻找,都找不着他,惹得我成天以泪洗面、几乎要精神崩溃……
好吧,我承认他是我认真起来的其中一段恋情。
也是摔得最痛的一次。
「李先生,真的是很久不见了,敢情您老胆子练大了吗?」
我吊儿郎当地说道。
他苦笑已对,一开口就说出他的来意:
「品唯,我来向你道歉的。」
闻言,我挑起眉头,不堪的分手无数次,回头吃草的倒是第一次碰见。
「喔?关于什么的?」
见我兴致缺缺的模样,他显得有些挫折,但没多久又兀自振作起来:
「当年我不负责任、不吭一声地跑掉,我真的感到很过意不去,我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当年的无知。」
咻——啧啧,难得、太难得了,勇气可嘉、脸皮够厚,我忍不住想为他立正鼓掌。
不过,欣赏归欣赏,原不原谅是另外一码子事,可不能混为一谈。
当年害得我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还差点闹自杀,我至今耿耿于怀。
「本大爷肚里连瓜子壳都撑不了,免谈。」
说完潇洒地转身走,不带走一片云彩。
「等等!」
李光亦信步挡在我身前,我往哪儿弯他就往哪儿挡,气得我半天吐不出一口气来。
「我很有诚意的!」
「诚意一毛不值我要个屁!」
「就算是屁也是我酝酿很久的!」
「你说那什么屁话!」
我俩就在路上屁过来屁过去,我走过去他挡过来,引起不少人侧目。
「够了!你有完没完!」
我皱着眉头破口大骂,不顾周遭路人被我吓得差点当伙计,伸手用力格开他。
我要走谁也别想拦我,就好像别人想走我也无力拦他那样。
也许是被我的气势给震慑住,李光亦乖乖待在原地,沮丧地垂下眼睛。
我头也不回的直走,直到离他十步左右,听见他扯开喉咙大喊:
「我不会放弃的!刘品唯!没得到你原谅之前我不会放弃!」
「神经。」
我低声哼斥,继续我走我的阳关道,他守他的独木桥。
◆ ◆ ◆
一回到家,拿起放在鞋柜旁的遥控器开启空调,我把大衣退下挂在门边,终于回到家里了,感觉真不错。
这份工作好就好在我永远不用担心失业问题,而且有相当优渥的薪水供我挥霍,超大液晶电视以及KING-SIZE的弹簧床多少给了我一点心灵上的安慰,我也有想过也许上头多个全身光溜溜的情人会更好些,但那可不是我能够奢望太多的。
我从来不是能够让人留下美好印象的情人,每当他们跟我分手之后,回想起的不会是我帅气的外表和完美的身材,只有无尽的恶心感和恐怖感。
我用碰过伙计的手抚摸他们全身上下每一吋肌肤、我用盯着伙计的眼睛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光是这几点就够让他们想起来就胃痛的。
我叹了一口气,一个人的时候我反而不太爱说话,因为想说的、不想说的、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被我那些保密功夫一流的伙计们给听去了。
待我洗去浑身的疲惫之后,正拿着一瓶冰啤酒猛灌,斜眼一瞄才发现电话录音机的留言信号在闪,我没想太多便按了下去:
『您有16则留言。喀。』
十六则?有没有搞错?虽然我手机平常都不开、办了等于没办,但也不必找我找得像赶伙计一样吧?
『品唯,是我阿亦,。』
噗——!
一口啤酒就这样喷出来,老天爷是谁告诉他我家电话号码的?
谁啊!总不会是伙计们吧?
是谁泄漏的让我抓到吃不完兜着走!
『品唯,请务必拨空与我长谈。』
『品唯,我知道当年我真的很过份,我承认是我年轻不懂事,请你原谅我。』
『品唯,我们约出来谈,我真的很想要得到你的原谅。』
『品唯……品唯……』
「真的有够烦!烦烦烦烦烦烦!」
我一怒之下把电话线给拔了。
无所谓,反正我朋友少,家人也早走了,工作又忙碌,没有人会没事找我的。
我把喝完的啤酒罐捏了扔到垃圾桶,拿毛巾随便抹了抹头发,穿着四角裤就这样趴上床睡大头觉,理所当然地连恶梦都没作。
◆ ◆ ◆
他说不放弃似乎不是假话。
继寒流之后,雨像是怎么下也下不够似的下不停,市内的排水系统也从来不曾改善,每当下雨就水洼处处令人烦不甚烦!
但还有比这一点更让人烦上加烦的就是——
他!
李光亦李先生,已经在我工作的地点堵我堵了一个多月,丝毫没有放弃的迹象。
一开始他还想尽办法想与我攀谈,但我毕竟不是省油的灯,当他终于理解这样子只会让我躲得更卖力之外没有任何效果之后,便学乖似的只远远地看着我进大楼,再远远看着我出大楼。
他从那天就一直穿着墨绿色的大衣,我知道那件,其实我第一眼就认出来。
那是我六年前送他的生日礼物,花了我近半个月薪水、从米兰空运来台的高级货,他现在每天不论刮风下雨出太阳都穿在身上猛扎我的眼,就怕我看不见。
而现下这样倾盆大雨,打了伞都还觉得浑身湿的鸟天气,他竟然还是穿着那件贵死我的大衣站在雨中上演苦肉计!
湿透的发将他俊逸的脸孔遮去大半,身材修长高挑的一个人,却因为寒冷而缩手缩脚,再加上被湿透的大衣一套,整个人看起来非常颓废,还时不时地在雨中瑟瑟发抖、打打喷嚏、用无辜的眼神盯着我瞧,那哀愁的身形、哀愁的表情,一整个有如小媳妇般委屈!
你这样看我也是没用的,你那点委屈哪里及得上当年的我十分之一!
我咬牙狠瞪一眼站在骑楼外砖砌花圃旁的李媳妇,决定再一次对他视若无睹,撑着那把快被大雨淋坏的烂伞大摇大摆地走过他眼前。
今天又再一次狠心不留情面,我得意着呢!
「唔……」
一阵闷闷的颤音从我身后传来,听得我心头一震。
李先生可是受不了风寒?
印象中血液循环不良的他从来禁不起寒的。还记得我与他在家里度过的那个圣诞夜,怕冷的他手脚全往我身上搁,就只是要我替他暖和暖和……
『品唯,你好暖,真想一辈子窝在你这儿。』
虽说如此,当他知道我是『化妆师』之后,再怎么暖也变成冰的。
我再怎么有情有义有血有泪,在那一瞬间连心脏都好似不曾跳过似的。
……够了,刘品唯,你哪根神经抽了?
还想起那种早就应该咬碎捏烂扔到地球另一端的不堪回忆!
别回头,千万千万不准回头,他装的,他身体好得很,当年那副健步如飞的模样我可是印象深刻,别被他骗了,别、被、他、骗——
啊——刘品唯你这天杀的猪头三啊啊啊啊————!
是的,我回头了。
还紧张个半死。
「怎么啦?怎么怎么啦!你是怎么了你说啊你说啊你给我说!」
我猛扯着那件墨绿大衣,简直要吃了他似的摇晃。
「咳、咳……品唯,你这样我没、没办法回答」
我这才放开他边喘气,我的伞早就扔一边去,和他站在雨中淋了个落汤鸡。
我知道我心疼了!
我心疼被他摧残一个多月的花圃!
我心疼被他站了一个多月的砖块地!
我心疼被他看了一个多月都快穿了的楼门!
我心疼他晒了一个月多的太阳、吃了一个多月的风沙、淋了一个多月的雨!
「好我给你机会说,说完了就给我滚,听见没有!少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地碍眼!」
我哽咽着大吼,感觉得出来我快要哭了,这一个半月,我的神经被他磨着磨着磨得都要断了!
我当年太认真了。
认真到我现在心底还留着刺。
时不时出来扎我一下又一下。
「品唯。」
大雨中,他因为寒冷而苍白的面容,滑过一颗比一颗大的水滴,像是和我比眼泪多似的。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对不起你,我说过不论你是什么人、做什么事,无论何时何地,我都爱你、都会疼你,但在我知道你做这样的工作时,我却背弃你而去,不愿意再看到你,甚至我的脑海里还一度认为,你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污点、最不堪的回忆。直到过了好久好久之后,我才明白……」
我静静地听着,在大雨中看着他冻坏的嘴唇开合。
「……我才明白你是我这辈子最珍贵的回忆、最完美的伴侣,但我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当初的我,在得知你发疯似的找我时,冷漠地对我朋友说『就算他把天地翻了,我也不屑再见他』,现在你愿意见我、听我说话,已经仁慈太多太多、太多了,品唯,太多太多……」
这次我很确定他哭了,他哭得连话都要说不清楚,浑身止不住的颤抖。
「我每晚都不断梦到你当时的表情。痛苦、绝望、难以置信,我知道我违背了你的期待、我的诺言,我明明知道的!但现在我已经什么都不剩,可悲的是我直到什么都不剩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你是这么一个勇敢的人,你比我更早看透人的生死,而我却什么也不明白……我只求能得到你的宽恕,为了这个,我什么事都可以做,用我的生命、我的一切,都一定替你办到……」
他嘶吼地哭着。
这个人,是像阳光一般的男子,连名字都有个光字,这也是为什么他吸引我的原因,而如今他为求得我原谅,变得如此憔悴、如此苍白,我终于禁不住抱住他,他也立刻将我揽在怀中,就像当年那样。
他全湿透了,身体冷冰冰地,但我却打从胸口感到温暖起来,泣不成声:
「可以了阿亦,我怕了你了,我原谅你……我原谅你……」
◆ ◆ ◆
我和他肩靠着肩,共撑一把伞,在大雨中慢慢地走回我的住宅。
我们都没说话,只是静静地感受相处在一起的空气。
大雨淅沥沥地下着,踏过水洼时,溅起的水花湿了我的裤子,我皱起眉头稍稍感到不快,他却不甚在意,只是默默地微笑着。
终于到我家大门,其实一路上我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开了口:
「要不要进来?」
「不用了。」
他说。
「换件干的衣服等雨停再走也行啊。」
我说。
「如果雨没停,你会留我过夜吗?」
他问。
「不会。」
我答。
他盯着我,微笑着,那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让我稍稍感到心理不太平衡。
「原谅我是一码子事,让我换干衣服等雨停是一码子事,让我借口雨没停留下过夜又是另外一码子事,对吧?你一直很有原则,今天已经为我破了一例,不会再破一例了。」
我不太服气地抿起嘴唇,但他说的没错。
「所以与其因为雨没停我回家又湿一次,倒不如先走。」
「……。」
他说服了我。
于是我把伞递给他:
「拿去,你要是感冒了可别怪在我头上啊。」
「放心,我不会的。」
他接过我的伞,眼神充满喜悦,像是所有的心愿都已经达成似的笑着。
他这样笑,让我第一次感觉,原来我是可以让人觉得如此幸福而满足的。
他凝视着我,对我说道:
「还有一件事我忘了告诉你。」
「什么事?」
「我到现在依然爱你。」
「……。」
「我说了不是要博取你的同情,也不是要你接受,只是想让你知道。」
「当年就算我感觉害怕比爱你更多,但到最后我发现原来我一直爱你,从来就没有变过。」
「我不断呼喊你的名字,尽管经过这么多年,我都已经快要忘了你的脸,但在那一刻,我脑中浮现出来的竟然是你的名字,满满都是、整个脑子都是。」
「我只是要让你知道,你留给我的不是只有恐惧,其实你留给我很多很多,包括我这辈子都还不完的爱情。」
「我爱你,品唯,我会再来看你的,一定。」
他靠近我,在我唇上温柔的地印下一吻,然后转身离开,慢慢在大雨中隐没。
「……神经。」
我楞楞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抬手按住嘴唇,红潮涨了满脸,低声轻斥。
◆ ◆ ◆
又是个黄道吉日,我从早到晚忙个不停,手臂举着都没放下来过,累到我都没时间和伙计们谈心了。
「老爹,这批完了没啊?」
老爹,五十来岁,是我刚踏入这个行业带领我的师父,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老婆不介意他有这样的工作,而他的子女至今不知道他们老爸确切的工作内容,只知道他是『化妆师』,而且很理所当然地以为是帮新娘子啊、艺人啊化妆,全年无休的资深彩妆师。
还记得当时老爹介绍我给他家人认识时,那一对不知情的天真兄妹还跟我夸赞他家老爹一定见过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却藏着不讲,有钱也不声张,还很天兵地说我看起来这样清新脱俗,一定是尽得他们老爸的真传。
全年无休是因为每天都会有人挂点,这行业人又少,纯粹是逼不得已。
见过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这是一定的,因为人终将一死。
有钱却不声张……这里工作大多都得穿黑白色系的衣服,能有多朴素就多朴素,哪来有的没的花花绿绿像孔雀似的打扮到处招摇。
这职业神圣之处,在于性质上媲美名医的手术室,客源从来没有一日间断,但最大的坏处是名医在手术进行中,还能放个交响乐什么的来听听,我却永远只能放个唱佛机以慰亡灵,就算真的将伙计装扮得比睡美人还要美,也不会有人颁个『妙手回春』的匾额给我。
老爹清点了一下,点点头:
「差不多了。」
闻言,我不禁稍稍放松心情。
「但是下一批再过半个钟头就会送来。」
「……。」
我倒。
「我知道你很累,我也一样,撑着点吧!」
「唉……知道了。」
就在我为我所剩无几的休息时间哀叹时,有一名女子走了进来。
她带着一副墨镜,一身全黑打扮,神情哀戚。
也是,会来我这里的,除了丧家和伙计没有别人。
「我找刘品唯先生,请问他在这里服务吗?」
听到她喊我名字,我反射性地回头:
「我就是。」
女子透过墨镜打量我,然后朝我走来,对我伸出手。
基于礼貌的关系,我也立刻伸手与她交握。
「你好,刘先生,我叫顾丽琪,我打听了很多单位,好不容易才找到你。」
女子的声音起伏不大,但脂粉未施的脸庞却充满浓重的忧伤。
「妳找我是……?」
我满腹疑问地问道。
「你认识李光亦吗?」
我挑眉,自从上次分别已经过了一个礼拜,虽说光亦他说会再来看我,但实际上却连影子都没看见,那时候我被他突来的吻搞得满脑子浆糊,怎么联络他压根就忘了问,而且隔天早上我还很生气地发现,我借给他的那把伞整整齐齐地收在墙边。
「认识啊。」
女子顿了一下,轻轻叹了一口气,低头摘下墨镜,露出她红肿的双眼,眉宇之间有一层浓浓化不开的愁。
「我是他同母异父的姊姊。」
◆ ◆ ◆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我在一个星期前与李光亦共撑一把伞走过的道路上狂奔,短短十五分钟的路程,跑起来竟然让我觉得长达一世纪!
呼啸而过的风震得我耳朵聋了似的鸣着,我的双眼因为泪水,雾得看不清楚前方的道路,只能不停地在人与人之间窜。
他一个多月以前来见我。
为了求得我的原谅打了电话给我。
每天穿着那件墨绿色的大衣在骑楼外的砖砌花圃前等我。
一个星期前我原谅了他。
然后他说他至今都还爱着我从来没变过。
还吻了我。
『光亦他出了一场大车祸,和逆向行驶的车子相撞,受了重伤送医急救,在加护病房里靠着维生机器撑了一个多月,在这段期间,他一直不断喃喃念着「阿唯、阿唯」,刚开始我们根本听不清楚他到底在叫谁,直到一个星期前,他终于恢复神智,还把我叫到他的床前……他让我来找你,刘先生。』
不可能!
我……我是那样紧紧地拥抱过他,还碰过他的唇!
『……他说他答应你一定来看你,他不想再违背他的诺言。』
我气喘呼呼地冲到家门口,胡乱翻找口袋里的钥匙,好不容易掏出来,手指却不听使唤,根本无法对准钥匙孔。
『刘先生,我弟弟他……三天前过世了。』
他给我打过电话!
所以一定是哪个地方搞错了。
『他睡着离开,走时没有痛苦,笑得很幸福。』
终于把钥匙稳稳地放进去,我跌跌撞撞着冲进家门。
如果让那个顾丽琪听到李光亦给我的留言,她就会知道她其实是认错人了,他的弟弟不是我认识的李光亦,他们只是同名同姓!
我跌跪在电话机前,赶紧将那天之后拔掉的电话线插上,读取录音机的留言。
『您有16则留言。』
我屏气凝神,看吧!所以李光亦真的打电话给我,还留了十六通赶伙计似的留言,顾丽琪那可怜的弟弟那时候正在加护病房急救,怎么可能——
『察沙—————————————————』
『察沙—————————————————』
『察沙—————————————————』
『察沙————————————………………』
当初一句句殷切的话语,全都化作一片无意义的杂音。
我茫然地听着那一片犹如电线无法接上现场直播节目时所发出来的噪音,缓缓抬双手,将手指陷入浓密的发丝里紧紧地揪着,直到头皮发麻、隐隐作痛。
泪水成串地落下,彷佛那场大雨,它正在我心中不停地下、不停地下。
我开始觉得像是在做梦,或许我根本就没有见过他,他出现和我道歉,开口说还爱着我,纯粹是我多年来自己的幻想,终于产生幻觉罢了!
但是我很清楚,我没有疯,我很清醒,非常清醒。
……难怪他的脸孔,总是苍白的。
……难怪他的手指,总是冰冷的。
……难怪他的嘴唇,是凉飕飕的。
我还以为是因为寒风吹的关系。
我还以为是因为被大雨淋的关系。
我还以为是血液循环不良的关系。
原来啊原来,疯的人是你啊,李光亦。
你这么痴痴地等待,竟然只为了求得我一句原谅?
这是你最后要完成的心愿吗?
你让我怎么办哪阿亦?
你让我怎么办?
◆ ◆ ◆
地下一楼,空调的运转声轰隆隆地响着。
「阿亦,你果然来见我了。」
我说。
倒着方向看着他,让我感到微微的不适应和浓浓的违和感。
我拿起皮肤色、近乎活人触感、薄薄的一层胶片,贴在冰冷的、有着干涸血迹伤口的肌肤上。用黏着剂稳稳当当地糊上,再用粉底将它与周遭的肤色融合,看起来就像从来不曾受过伤一样。
他双眼紧闭,睫毛软软地贴在脸颊上,在白昼一般的日光大灯照耀下,浮现小小的阴影,我稍稍修剪了一下。我从来不曾对其他伙计做这样多余的动作,只是我知道他的睫毛太浓太密,经常会扎得他自己眼泪直流,以前都是我来替他修剪的。
『唔……好痛啊阿唯。』
『谁让你眨眼的?撑着点,我帮你把睫毛吹出来。』
『可我一直流眼泪。』
『反正是我让你流的你怕什么?在床上你有让我少流过吗?』
『……。』
我忘不了他瞬间红起来,娇艳欲滴的脸颊。
我强忍内心翻腾的情绪,不断提醒自己:
我是个专业人士,必须把工作做好。
各式各样的人何其多,经历的人生也各有不同,当他们走完人生的旅途、喝下孟婆给他们的孟婆汤之前,我就是他们最后的安慰。
我顺着他的发,整理服贴。
即便是倒着,我也知道他在笑。
痛苦的、失神的、哀愁的、愤怒的,各式各样的脸孔我都见过,这样安祥、幸福又舒适的笑着倒是没几个,你又让我惊异了一次呢!阿亦。
为他干裂的嘴唇抹上动人的色彩,看起来好像过去一样会突然露齿笑开来那样的自然。我为他这辈子穿上的最后一件礼服,打上漂亮的领结。
我凝视自己手指的一举一动,心里想着:
这样灵巧的一双手,在为你打领结呢,阿亦。
从前你问我明明手这样的巧,为什么就是不肯为你打领结。
因为对我而言,这就代表结束,一种……道别的仪式。
我不想与你道别,因为我从来不愿意想象会有与你分别的一天。
而我和你在这里分别,又在这里重逢。
当然这领结……不打是不行的了。
『最后我发现原来我一直爱你,从来就没有变过。』
我也一样啊,阿亦。
我也一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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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鬼故事結束了,這篇文章經常是在半夜12點~3點的時間完成的,
剛開始寫的時候真是亂毛一把的。
不過到後來就不會了,希望大家也跟嵐一樣。
雖然嵐一直不是很喜歡寫悲劇,但是靈感來了就是擋不住,所以不小心跳進來的人也別怨我啊!
我也有想過讓結局好一點,至少讓阿唯找個伴之類的,但是後來覺得也許文章停在這裡應該已經足夠了吧?(有人還想看嗎O_O?)
有時間的話,大家可以去找西西的〈像我這樣一個女子〉來看,無可否認我會寫這樣的職業是受這篇文章影響的,其中還參雜一些鬼訊號等等的怪東西。
我專業知識並不熟悉,而我所描述的東西並不是想冒犯任何人,希望讀者大人們若有任何不悅敬請見諒。
總之,希望大家喜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