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放弃爱情是一种罪恶。小宜这样说过,那么我是在犯罪咯?放下电话,我有些自嘲地笑了出来。 我不知道允是何时对我有意,在那个人人向往爱情如渴望旧旱逢甘露的学生时代,我也不免俗地做着粉色的梦。但面对允的告白,我真的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我喜欢你很久了。” 呵。我装傻。“你开玩笑对不对?我知道我这么可爱善良一定有很多人爱慕我的,你就不要来趟这堂浑水了。” 我这样说,却仿佛要哭出来似的。我也喜欢允,但不知道那是不是可以称□,更不知道我能不能承担接受后的一切后果,如果分离……很久后我猛然发现,那所有的不确定,只是因为害怕从今往后的种种关于两个人的回忆,在分手时如泡沫般消失。 允的痛苦表情也牵动着我的心,痛。转而,他笑了。允用当时班中女孩吹捧到极致的帅气表情向后摞了摞刘海,道: “当然……也许……我只是想试试自己的魅力,唉,不行啊~” 我笑着拍拍允的背,告诉他他还不算太糟。 我们这样地了解彼此,谁也不愿谁不好过。所以往事如风,如沙上的字。没了。 高二的时候有男生又向我告白,再次被打回原形。 “为什么不接受人家呢?”允在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问我。 “你希望我接受?”我反问。白了他一眼。 “不……可是……” “我觉得我讨厌所有喜欢我的男生。” “恩?” “就是说,很烦啦,告白之后就很奇怪不是么?”我赌气地说道,同时暗自怨恨有这样牛角尖想法的自己。 再抬头的时候,允只是苦笑,那个表情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微蹙着眉,仿佛面对一个顽皮的孩子的错误一样。我这才发现,也许我又伤了允。 我真是个孩子,竟然为了逃避,而推卸。 允到了高二下又变了一些,虽然他还是喜欢篮球、上课与老师耍贫嘴、把字写得龙飞凤舞,但是……他开始注意起自己的服装与搭配,不再老是混在男生堆里打屁胡侃,并且与其他女孩子们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于是,很自然的,有女孩开始倒追允。 我很难理解女孩子为什么要主动,在我印象里,一切都是男孩的活。 “可是人家追你的时候,你怎么说的。”小宜是我的红颜知己,她的爱情现在远在辽宁,她是我们班最先公开的一对,我很佩服她的勇气。而开头那句话,是她在知晓我与允之间的事的时候说的。 不知为何,我替某个允比较欣赏的女孩子追起他来了,我感觉自己象红娘,不停地讲着两人的好。允开始很排斥,却在我后悔时默认了。他也许已经忘了那个告白,或者那根本如允所说是个游戏。我想。 也许真到了速食爱情的时代,允与那个女生第二天就“树上的鸟儿成双对了。” 我告诉小宜说我要换座位,成全有情人,也免得当电灯泡。小宜说那是嫉妒吧。恩,是嫉妒。我笑道。 高三的时候允与那个女生坐在我的身后,所以我从来不会回头。我和允从来就不是兄弟、哥们,那时我们是同桌,现在什么也不是。 可是我害怕看见他们的谈笑,甚至只是无意的触碰。 “很可笑吧,明明就是我先拒绝的,可是……。” 这次小宜笑不出来了,她只是叹气“高三了,抓紧学习。” 小宜是对的,高三这样的特殊时期,哪来这么多的可是与如果。 然后大学毕业,各奔东西。我没有问允的出路,他也没有。我忽然就想起了以前我与他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还有毕业晚会上的那首《同桌的你》,所有的人都以为允是唱给那个女孩的,但是我知道,我猜,那是给我的。 小宜去了南京,我调侃说怎么不去辽宁,小宜说早已分了,我叹。 我仍留在上海,吃喝玩乐,过着奢侈的大学生活。我没交男朋友,却还是常常和小宜泡电话粥。小宜说是忘不了允吧,我不否认。 当中过了七年,我有事业有生活,没有真正的爱情。小宜与一个南京的合资企业老板结婚,一次提到在南京见到允……和他的妻子。 哦。我点头。 我开始写爱情小说,每次有人夸我的故事够风趣够真实时,我总是觉得好笑,爱情真的是娱乐,不但自娱自乐。也娱人。 其实允结婚前打过电话给我,说了一些想见面之类的话,我自然晓得下文,但是不敢面对。世事多变,十年了。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拒绝允,或许我只是拒绝爱情本身。这时,脑海里又是这句话:放弃爱情是一种罪恶。 一年后,允回上海,并通过小宜找到了我。 “我们结婚吧。”这是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眼前的男人有些陌生,甚至如果在大街上见到,我会毫不犹豫地走开。可是我就是答应了这个陌生男人的请求。 “我的身边有张椅子,一开始我就希望是你坐在上面,可是你没有。于是换了其他人,但是一个又一个的人,到最后,我发现,还是要你才行。” 允说你可以仅仅把以后的日子当作陪伴,我们没有恋爱,你也不用害怕爱情,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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