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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七章 【初上黑风寨】
按照上世纪标准狗血剧的套路,温柔美丽的女主角被男人掳去后都是温柔的公主抱,轻轻放在一片花海中,以美色引诱,七分潇洒三分□□的问:“小姐可会吹箫?噢,我是说我很喜欢乐律。”
但问题是,赵小疯同志是当下扮成了个发育不良的少年,还抹了一脸锅伙作为日常妆。
于是,性向正常的山贼头子完颜克扛着她一路奔波,简直快把赵小疯的胃给颠出来。当然赵小疯也不是吃素的主,倒挂在完颜克背后,在脑充血的痛苦中连撕带咬,把他的衣服撕了大半,身上多了几口整齐的牙印。
在野林中跑了不知多久,路逐渐平坦,赵小疯开始觉得自己有了脑震荡初期反应,例如幻听,她听到了鸡鸣狗吠的声音。
恩?
费力的攀着完颜克的脖子,抬头一看,好大一个寨子。原来到黑风寨了,但是,山贼窝子怎么会有人养鸡。
完颜克下马扛着赵小疯向黑风寨里面走去,赵小疯一路上所见,有点类似现代的农家乐,都是草木搭的屋子,小孩儿跑来跑去,有人背着耕地的锄头,有妇女坐在门口缝衣,有人正给养的鸡喂食。等等,这真的是山贼窝吗?
正在干活的人都停下手头的活计跟完颜克打招呼。
啧,这山贼威信还挺高。赵小疯腹诽。
一个大妈尤其热情,“阿克,晚上来这里吃饭啊。咦,你不是去劫米吗,怎么抓了个孩子回来?”
“是个牙尖嘴利的小狗,见好玩就捡回来了。”你才小狗!你全家都小狗!赵小疯又在他腰上狠狠咬了几口。
恩,爽口弹牙,口感不错。
进了装饰简朴的内堂,赵小疯被当水袋一样扔在地上,地上就是土地,沾了赵小疯一身灰。她还处于脑震荡的后遗症中,爬起来干呕了好一会儿才捋顺气。抬头看到那山贼头子也就是完颜克,已经整理好衣服,舒坦的躺在铺着虎皮的长椅上了。
此时,完颜克取下了面巾,露出一张十分英俊的面孔,琥珀色的双眼,眼窝很深,高鼻梁,但是又杂糅了一些黄种人的特征,例如,皮肤是密色的。嘴唇薄而线条优美,整体评价偏于西化的狂野型。
赵小疯有了穿越这么久,第一次见到这么外貌系的,还是个混血儿!不禁看楞了,这人!活生生勾起了自己关于美剧的一切记忆啊!我爱看的【哔——】和【哔——】还有穿越前就快追到完结的【哔——】啊!
完颜克弯起嘴角,薄唇微张,对面前表情千变万化的小子说:“你说的妙计呢?”
原来被这个家伙听到了……
回过神来的赵小疯轻哼:“那……那是我骗大哥的,其实没有。”
“为什么要骗你大哥?不想加入我黑风寨吗?”
“……”
“原来你不想来啊,早说啊,我又不会逼你。”完颜克摇头做惋惜状。
“你说什么!?”赵小疯不可置信的看向完颜克。
“我没逼你啊,不是你说愿意来嘛?”
赵小疯刷的站起来,激动得手都发抖。“这么说,我能走了?”
“可是”完颜克笑得越发灿烂,“现在你知道了黑风寨的位置,我却是无论如何不能放你走了。”
赵小疯被气得眼前发黑,暗暗发誓,如果有机会一定把完颜克吊在房梁上抽打三天三夜!!
“好啦,以后就跟着我完颜克好好干吧。”完颜克的笑容中只透露一个信息:小子,你玩不过我。
完败的赵小疯又在在完颜克的淫威下,交待了自己的生辰八字家乡婚嫁,当然,除了介绍自己是进城务工人员之外没有一样是真的。
“我叫鲁智深,年15,十月初五生,家乡绿林镇,有大我5岁的童养媳,迫于淫威上京谋生。”
“哦~是这样么。”尾音拖得很长,带着点性感的鼻音,完颜克说道:“寨子地方不大,你可以跟我住……”
见赵小疯目呲欲裂,话风一转,含着笑意又说“或者,你可以选择去外面找田壮跟他媳妇,住他家。”
赵小疯蹬腿跑出内堂。
田壮两口子听说赵小疯是完颜克带回来的人,热情的招待了他,做了一大盘炒鸡蛋和土豆丝,就着烙饼吃。赵小疯看着这盘在外面只能说非常普通的菜,都堆在自己面前,田壮夹了块比较大的鸡蛋,还被媳妇瞪了一眼。心里突然有点不是滋味,这样节俭,莫非这个寨子有什么隐情?
田壮跟媳妇刘氏都是三四十岁的人,见赵小疯低头不语,刘氏说不安地搓手:“山上耕地有限,粮食不多,小兄弟莫要嫌弃。”
“完颜克不是经常出去劫车么?”赵小疯问。
“俺们虽然是拉了寨子做山贼,但是只劫官富人家的,有时候一个月也遇不到几车哩。”田壮说话带着一股乡音,有种纯朴劲。
赵小疯突然觉得自己“劫车”那几字十分扎耳,只好埋头饼,给田壮和刘氏的碗里夹了好几筷头鸡蛋。
接着两日完颜克都很忙,貌似寨子里的存粮不多了,他忙着带人出去干活,上午出去,往往晚饭左右才回来。
而赵小疯作为新入伙的初级山贼,表现得十分安定,至少看起来是的。只是除了完颜克干活回来的时候,经常对赵小疯动手动脚,例如摸摸头啦,高兴的时候抱起来扔一下啦。害得赵小疯经常神经紧张,我没露馅吧,这家伙对这样打扮的我动手动脚莫非是个断袖……
其实她想多了,这只不过是正常人对毛柔柔小动物类的天生喜爱罢了。
由于不会耕田,赵小疯只好在田壮家给刘氏打下手,帮忙晒晒白菜,给院子的鸡喂点吃的。田壮两夫妇不知是不是因她年少,对她极好,赵小疯跟他们逐渐热络。
院子里传来“即即-即即即~”的叫声。赵小疯正抓着新生的小鸡仔调戏,一边漫不经心地问旁边缝衣的刘氏:“刘大娘,我看你们不像山贼啊,为什么要到这山上拉寨子呢?到山下过安定日子不好?”
刘大娘闻言,放下了手里的针线活,像是不知道怎么开口一般迟疑了一下,说:“我有个儿子。”
怎么说起自己儿子了,赵小疯奇怪地看刘氏。
却见刘氏神情凄切,缓缓说:“如果没死在那场饥荒,应该也有你这般大了。”
于是,赵小疯听到了一段黑风寨的起源历史。
五年前,也就是晋鹏71年。
西北的几城因干旱闹了小型灾荒,初始城守不敢报,本来想压下来,免得影响自己政绩。怎知道,城里的富商趁机哄抬粮价,普通百姓也吃不上粮米了。当终于瞒不住报上朝堂的时候,饥民已经冲破了城门,一路往其他城去了。
任外面呼喊震天,饥民经过的各城都闭门不开。无奈下,饥民向京城而去,期望着当朝天子能给他们一条生路,沿途饿殍遍地,草根树皮都不剩,一些孩子的尸身保留不全,根本不敢想是发生了什么。
怎料,到了京城,京城不但不开城门,城守还借口他们带了霍乱,派兵要赶尽杀绝。完颜克的娘和刘氏的儿子都在那时候饿死了,19岁的完颜克背着他娘的尸体,走投无路之下带了刘氏他们几百人逃过层层追兵,迁到这荒无人烟的深山里,开始以打劫为生。
自此,这群灾民不受晋鹏帝国的承认,也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黑风寨的人,除了在这山里,再无立足之地。
赵小疯手中饱受凌辱的小鸡,见这可恶的人停了动作,立即抓住机会跳出手掌心,一溜烟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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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放慢点,似乎顺手一些了。
中学时期一周一篇800字作文都写得肝肠寸断的我,绝对没有想到如今一天写3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