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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马车是从后门进的宁王府,在一小院前停下。羽墨跟着新老板下车,收获了周围一圈人被雷劈了一般惊呆的眼神,只有车夫略淡定。羽墨觉得很怪异,只能笑笑,给大家行个礼。
在两秒诡异的寂静之后,新老板打破沉默:“老刘,安排她住下。”
大家立时移开黏在羽墨身上的目光,只有四十来岁管家模样的“老刘”,走到羽墨面前道,“姑娘请。”
羽墨小菇凉心想,我好像是来打工的,不是来做客的,老刘你误会老板了。
跟着老刘弯弯绕绕,羽墨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路痴,对古代的庭院完全没有辨识能力。最后被带到一个院子的主屋,大误!羽墨向老刘摇摇头,示意自己不能住这个院子。
老刘却说:“姑娘见谅,府中不常来住客,收拾好的院子不多。姑娘觉得不合适,且将就一晌,晚膳之前定能收拾好。”
羽墨心中着急,瞥见里间有墨台,便做一个写字的动作。
老刘心中疑惑,仍道,“姑娘请用。”
匆匆研墨,在纸上写道:“我非客,乃女工,勿作客安排”。羽墨把纸递给老刘。
老刘才明白,这姑娘不会说话。虽自称是婢女,但王府中没有丫鬟一说,也不好随便安排。老刘笑笑,温和地说:“开府三年多,没有丫鬟的先例,姑娘且住在清河院,待我回过王爷可好?”
没有丫鬟的先例……这借口找得,嗯,好烂。能交代的都交代了,老刘执意如此,羽墨也只能默许这样的安排了。
接下来的两天,羽墨终于明白什么是“没有丫鬟的先例”了。羽墨已经见过这里的许多人了,然而,除了一个来抢衣服洗的洗衣房大妈。
没错,就是“抢”。然而最终羽墨凭着自己的天生神力,把衣服抢回来。这么大的人了,从懂事起就是自己洗的衣服,真的不好意思要大妈去洗。
虽然这位大妈很唠叨且固执,但羽墨仍然喜欢她,毕竟她很有可能是这里除了自己以外唯一的同性。
就这样,在书房的书和大妈的“帮助”下,羽墨并不无聊地过了大半个月——养猪的日子,最后发现自己长肉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天,羽墨正在看书,老刘敲门进来,“爷请姑娘。”
羽墨低头看看这身衣服,干脆地去换了一身,换回来时穿的丫鬟服,这王府发的衣服显然不像打工服,要不是没带替换衣服,羽墨也不敢穿。
和来时一样弯弯绕绕,老刘和羽墨来到了之前下车的那个院子。奇怪的是,这个院子并没有匾额,所以羽墨并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见到老刘,站在门口的于九就放人进去。
显然这是一个书房,,一面墙的书架上都是书,除了老板坐的一张桌子,左右也分别安放着两张较短的桌子,文房四宝俱全。
羽墨屈膝行了个礼,觉得这是准备开工的节奏了。
果然,老板写着字,头也不抬地说:“写一张字看看。”
羽墨走到右边的桌子,一边研磨一边想要写什么,瞄了一眼老板书桌上的书,都是没听过的。不能写《沁园春》之类的,穿帮了不好说。还有,老板说写一张字,小字还是大字?正好比摸底测试作文题目是“请随便写篇作文”。比命题还难写。
墨已经磨好了,羽墨斟酌了一下,还是写大字。深呼吸,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重新想了想,确定没纰漏,提笔用正楷写了李白《静夜思》。
墨干得差不多了,羽墨才把这张大字双手奉上。
底子还可以,老板点点头,“手有些生,须练练。”
敢情羽墨是要就职抄写员?老板又说:“写张小字看看。”
好吧,羽墨重新写了张小楷的《静夜思》。
“认一下路,明日开始,辰时到书房写字,回去用晚膳。”老板看起来还不错,羽墨觉得可以工作愉快。
羽墨行个礼,以为这就要走了,结果老板又来了一句,“继续写。”
默默地坐到右边,继续写。不得不感叹,真是好纸好墨好笔好砚,这样写字真是一种享受。
然而享受久了便难受起来。写了一上午《静夜思》,羽墨觉得再写《静夜思》会疯掉。午饭前,老板从那一沓字中抽出一张看,然后又翻翻,“下午继续。”
下午继续,下午继续写,羽墨发誓,三年内绝对不再写《静夜思》。
老板没有午睡的习惯,羽墨也没有,吃完饭又继续写字。羽墨决定写《红豆》,“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等等,这里好像是个三国鼎立的时代,南边有个赵国,不妥不妥。
把写了两句的纸叠了,藏在袖里。写《百家姓》算了,这个肯定没问题。
果然,羽墨写完一遍,浏览一下。这里没有《百家姓》,看起来应该和乱写一堆字差不多。
写了一下午《百家姓》,羽墨发誓再也不写《百家姓》了。
羽墨希望赶紧把手写熟,就不用发愁写什么了,只管抄老板给的东西好了。
回到清河院匆匆用过晚饭,简单洗个澡,洗过衣服,羽墨便上床睡觉,这里没有公鸡闹钟,千万不要起晚了。
你以为羽墨会迟到吗?不可能,羽墨明明提早到了。
由于羽墨对时辰没有概念,加之对宁王府的路痴状态,羽墨天擦亮就起床找路了。早饭?对不起,羽墨把你忘记了。
无比幸运,羽墨没有迷路,顺利到达书房。门口站着个和于九服制一样、差不多身材的侍卫。羽墨行个礼,早安。同事要搞好关系。
这侍卫比于九高冷,不说话,点点头,面无表情地开门,放羽墨进书房。
老板还没到,羽墨也不去碰老板的东西,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昨天写的一沓厚厚的字,还在桌面上,羽墨用纸条和浆糊,把它们卷成几筒,这样比较不占地方。
早上老板不在,羽墨写着写着肚子饿,还溜到厨房吃了几个包子。没错,厨房就是羽墨除了清河院唯二认识的地方。嗯,现在还有加上书院。
下午也不在。之后几天,老板都没有出现在书院,听说是出京办差去了。
就这样每天练字练了半个月,老板回来了。
“挑几张写得好的,与我看看。”老板吩咐,羽墨挑了几张没什么问题的给老板看。
老板扫了几眼,“差不多了。”递给羽墨几张自己写的字,安排新任务:“八成像,半个月之内练出来。”
老板的字,小楷,很好看,但很难练。形比较靠近柳体,但又不显得瘦削,而是清峻出锋。羽墨练的是褚遂良,差很远。
更何况,老板这种生来居上位的人,字有凌锐庄重感,这才是最难的。羽墨十八岁之前只是华夏南部水乡一个普普通通安安静静低低调调的小女子,画皮难画骨,就算能写个假骨,也写不出那种气势。
老板,八成,半个月,你真是高看我了!默哀!这不等于高考急就章,但阅卷老师只看得上兰亭序吗!悲夫!
大概羽墨的默哀太明显了,老板好像要改主意了:“很难吗?”
羽墨马上星星眼&小鸡啄米般点头,老板你太善解人意了,你人真好。
老板淡淡地说:“那就认真写吧。”
可以看见,羽墨的脸僵了;可以想到,玻璃的心都碎了,掉了一地玻璃渣,发出很好听的声音。
羽墨很想仰天长啸,但也只是想想,还是捧着老板的字,回座位端详。
老板,我已经告诉过你很难了,我尽力练,最后练成咋样我都不管了。羽墨怀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练字去了。
幸而,老板也不是那么冷酷无情,写字写累了,就来给羽墨看看字,指点几句。
给老板点个赞,皇家人都是学霸,一眼就看出问题,言简意赅,深入浅出,羽墨的进步还是可以看见的。
半个月过去,羽墨勉强完成任务,写得七八成像。感谢上级的积极指导,虽然羽墨自己累成狗了。
老板挑了挑,“这几张还过得去”。羽墨点点头,接过来仔细看这几张。
“一个月之内把最左边架子上的都看完。”什么,一个月之内!哪里至少有四五十本好不好,一本比一本厚。再喜欢看书也会累的!
“老刘,把帖子搬进来。”老板顺便递给羽墨两大摞帖子,“老刘搬来的帖子,你循旧例回就好。”
看书就算了,老刘让两个小厮抬进来的那一堆是什么?是什么?!
“放右边去。”老板一句话破灭了羽墨的希望,“这是一个月的帖子,限十天之内处理。”
大学还没读完,这就要过文秘生活了。错!是过繁重的文秘生活!
偏偏还不能炸毛,羽墨只能一边画圈圈一边研究怎么回帖子。之前练字累了偷个小懒还不那么明显,定时定量的只能“笔耕不辍”了。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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