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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火烧圆明园
曹沫沫无精打采地睡了下去,醒来已经是半夜了。嗤笑一声:怎么没睡一觉就去死一死呢?
听到了房间里传来的声音,早上的洋人大叔走了进来——英国人似乎永远都是从容不迫的仿佛时间老人从来都不追赶他们。曹沫沫内心闪现这样一个想法,然后耸耸肩觉得自己脑抽了,自己国家都快挂了还有心情去了解仇敌的作息。
洋人大叔用英语问道:“怎么今天睡了这么久?”
曹沫沫摇摇头,表示她听不懂,她不是英国人,她换了个壳子,她侵犯了这个原主人的身体,她不想呆在这里,洋人大叔也不用这么关心她……她很难过,但是又无处发泄,更不想在眼下这个时间段里向英国人发泄情感。
洋人大叔似乎明白了什么,似乎又没明白,于是用他那在中国人听起来有些滑稽的语调缓缓道:“这样也好,我们与大清的作息不同,就算提前适应了。”
是啊是啊,不用倒时差了。曹沫沫内心吐糟:只不过你们若是知道了我不是英国人,会不会一刀砍…哦不,一炮崩头啊?认真想想自己被爆头的样子,曹沫沫甩甩脑袋——算了算了,生是中国人,是中国的死人,总比惨死在国外好太多了。
那边的洋人大叔似乎很迁就曹沫沫神游,等曹沫沫神游太虚回来时,都忍不住赞叹果然是绅士。“咕——”曹沫沫肚子叫唤了一下。
“我饿了。”末了,又怕洋人听不懂,又道:“I’m hungry.”心想用三种语言(中文,英文,肚子文)他总该明白我想说什么吧?
洋人大叔又蹙起了眉头,走出房间,不一会又回来,端来了食物,用中文嘲讽道:“你可以说中文,我听得懂,Abigale,你的英文实在太蹩脚了。”曹沫沫一边往嘴里塞食物,一边呜呜地应着,结果一下差点没呛死——不愧是高级英国人,蹩脚这个词都会用了。
“好好我清楚,请问如何称呼您的芳名?”曹沫沫抹抹嘴,特淡定地欺负别人只懂大意的英国人,甩出了“芳名”这个词。
洋人没觉得芳名这词不对劲,但他眯起了眼,看着曹沫沫一脸没有吃相的嘴脸,曹沫沫也意识到自己这壳子和他认识不是一天两天,说不定还有什么特殊关系,于是大厅里一片沉默,过了很久,洋人大叔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说:“Andy Smith.”
曹沫沫笑了,史密斯先生,这个名字究竟是有多通用啊混蛋……
洋人大叔装作没看到曹沫沫笑抽的表情,特淡定地收拾了东西又走了出去。曹沫沫抹平了自己笑抽掉的嘴角,内心有一点歉疚,人家好吃好喝供着你,结果你就给人家那么一猥琐的嘴脸,太说不过去了。
于是曹沫沫穿着雪白的睡衣飘下床,特谄媚地跟着洋人大叔…史密斯先生的后面,蹦蹦跳跳地帮他拉好椅子,一脸小人得志的笑容:“Please.”
看史密斯先生又纠结了,曹沫沫很生气:“还坐不坐啊。”人家一脸谄媚也是逼着神经中枢调节出来的,劳心费神,结果史密斯先生还不坐。
史密斯先生好不容易坐下来了,拿起羽毛笔开始写字,曹沫沫帮他捏肩捶腿,端茶递水,两个人非常和谐,曹沫沫经常问史密斯先生一些问题,他有些会回答,有些则不。
这种情形维持了半个月,曹沫沫算是换上了比较体面的衣服,不会每天一件白色睡袍穿着了,可是……“为什么是男装?”史密斯先生把帽子给她扣上,却结巴了:“女…你母亲…你额娘希望你这样回去。”
额娘?曹沫沫内心纠结,她如今和史密斯先生关系还算不错……至少表面关系不错,曹沫沫自问除了实在不能说的东西,为了让史密斯先生开口变脸,笑话也说了,相声也演了,偶尔干一些挑战他底线的事情,不得不说,他们原来没话题的日子也稍微有些变化。
期间曹沫沫知道了史密斯先生是英国很有名的神父。
“神父啊……”曹沫沫看着那支不断划动的羽毛笔,内心有点惆怅——她记得教科书上有写过,抢劫圆明园的时候,神父通常都会抢劫出很多东西,如果史密斯先生去抢劫的话,貌似她就和这位洋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咯?
曹沫沫拍拍脑袋,大概…也许,没有那么严重吧?
史密斯难得停下笔,看着曹沫沫拍脑袋的样子:“神父……怎么了?”
曹沫沫一瞬间回魂,干笑道:“没什么没什么。”问个人意愿的时候,曹沫沫通常遵守少说少错的原则,免得神父看出来太多东西。
史密斯神父狐疑地看了她一眼,又继续开始写字。曹沫沫则继续盯着史密斯先生出神:曹沫沫不是傻子,她当然知道从第一天开始史密斯先生就已经开始怀疑她了,一个人,变得和原来完全不一样,只会说英文变成了只会说中文,英文那么蹩脚,怎么可能是与英国神父朝夕相处的人?只不过还处于怀疑阶段,或者鉴于她的身份不好怀疑?
想到这里,曹沫沫眯起了眼,走上前去给史密斯先生续茶,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捧起来,抚摸着杯缘,这一问出来,似乎结果会十分惨烈呢:“史密斯先生……”
神父没有抬头,继续写字,但是曹沫沫相信这样的声量他不会听不见,于是继续说:“我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的姓氏是什么呢。”Abigale,Abigale地叫,似乎显得很亲密一般,但是曹沫沫觉得神父和自己原本的壳子也就那么回事,那极有可能神父从未告诉过这个Abigale的姓氏。
并没有亲密到哪里去的神父,手似乎抖了抖,在白纸上留下不好看的印记,史密斯先生皱眉:“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不是我该知道的?”曹沫沫挑眉,清秀的脸上若有若无地闪现出一丝挑衅,“史密斯先生,您并非我的什么人吧,我想知道自己父亲和母亲,难道有错?或者我根本不应该知道他们姓甚名谁?”
“你可以出去了。”史密斯先生声音依旧。
曹沫沫也没有追问,转身就走,出了房间后还十分淡定地关上了门,声音很小,听不出来在生气,但是书房中的神父却长长地叹了口气。
曹沫沫后来几乎半个月没有和神父交谈,基本把时间耗在窗外迁徙走的鸟上——其中有两只掉队了,曹沫沫把它们拎回来聊天,即使它们听不懂,无聊的时候练练字,当然练字的纸要藏好收起来。
拎回来有几天了,外面树叶也快掉光了,这副萧条的样子,让曹沫沫觉得不放这两只小鸟它们就会永远的冻死在北方了,有点不忍心,于是就放掉了这两只小鸟——一只头上有撮白毛,一只头上有撮红毛,倒是可爱。
好了,曹沫沫拍拍脸,她觉得应该去认个错,这副壳子的老爸老妈算个鸟,史密斯先生就现在看来属于长期饭票和房东啊,怎么地也得讨好才行,不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这是什么乱入的东西)……
恰好逢周日,每到周日史密斯先生都会很晚回来,基本上到她睡觉之后,所以曹沫沫决定很有良心地试着做宵夜给他,看她果然是有良心的孩子。
基本上把厨房四分之三的厨具毁坏后,她终于理解了母亲不易,她不是天分不够,只是第一次上手而已,而且用的是古代的用具,她默默看看后面的厨房,然后把门锁上。看着手上的成品,心有余悸地想想,如果每个女人第一次进厨房都会变成这样,那该多可怕啊。心里想着,把东西端进书房。
书房朝阳,曹沫沫把点心端进去后可以看见书桌上的东西,她就看清了一个词,后面就开始发颤,快步跑了出去,把自己闷在被子里:YuanMingYuan,圆明园。
圆明园的毁灭计划,终于要提上日程了么?
好吧好吧,她不是应该早就接受了自己的祖国被列强蹂/躏的惨状么?
她努力咬住自己惨败的下唇,强制自己平静下来,曹沫沫觉得,如果不把自己咬出血,她估计会晚上找根绳子解决掉史密斯先生的。
这么想着,她真的在嘴里尝到了铁锈的味道,然后她扯开笑脸,睡了过去。
第二天,曹沫沫和史密斯先生又恢复到了谄媚和被谄媚的关系里,生活十分和谐,但是精明如史密斯先生还是发现曹沫沫很不对劲,尤其是近来几天很不对劲。
有天饭桌上史密斯先生突然开口问:“这几天有什么事?”的时候,曹沫沫只不过笑笑,回答他“没什么事”。当然这就是最大的问题。
于是被曹沫沫三言两语扯过去:“史密斯先生你能教我英文么?”
史密斯先生鄙视:“天分太差,还是回国后自己去悟吧。”曹沫沫内心粗口。
过了几天,史密斯先生很早出门,但是不是星期天,曹沫沫表情冰冷地随后出门了,她感受着渐渐转凉的天气,太阳虽然不错,但是她的心情却没办法这样不错,看了半天,曹沫沫对着天空竖起中指:“说什么天人感应,都是放屁。”
曹沫沫想去圆明园,她想了一个半月,还只是想到这个破办法,虽然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她觉得如果不死在自己国家上,烧完圆明园多半是要去英国的,如果身份什么的万一被发现了,那就真的落叶不归根了。
中国人矫情的想法在曹沫沫脑袋里生根,她觉得死也要死在中国,至于逃跑?自理能力也没有,也是死路一条,还不如和雍正爷的园林一起轰轰烈烈地挂掉。
不对不对,怎么觉得是和雍正爷一起殉情呢?
曹沫沫甩掉可怕的想法,开始寻找圆明园——她运气不错,不过多久就找到了,虽然一路上那些老百姓的目光很让人不舒服,曾经她也是那群人中的一个,如今成了假洋鬼子,她摸摸脸,这副皮相讨人嫌吧。
曹沫沫躲起来,看着英法联军有组织有纪律地侵略北京,屠杀北京民众,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冷血:她既没哭,也没有太悲伤,只不过是很强烈的害怕而已。
她趁机溜进了圆明园,被里面的富丽堂皇给深深地震撼了一把,同时不住惋惜…马上,这里将会变成一片废墟,大火焚烧三天三夜。然后?然后自己就该死了吧,乾隆你给我记着,没事院子修那么大干嘛等着别人烧啊,雍正你给我记着,不就是一院子么你那么心心念念地惦记着,康熙你给我记着,谁叫你赐给胤禛这个破院子啊……
心里骂骂咧咧地把爱新觉罗家的骂光了,接着数落慈禧李鸿章什么的,找了个偏僻的地方躲了起来。
可谁知道,刚打算舒舒服服睡一觉等死的曹沫沫被英法联军抓了起来。
“MD,你这倒霉催的给我放手!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么,这年头想死都这么困难真是太苦逼了,喂我都说了叫你放手你丫还不放!”曹沫沫一脸凶样,实际上也不怎么怕,可是她突然发现了人群中的史密斯先生,曹沫沫嘴角一抽,放弃了抵抗。
是了,曹沫沫还是愿意相信史密斯先生并非抢劫了中国的宝贝,她希望史密斯先生只不过是暂时教堂里的加班而并不是到这里来做强盗,但结果上曹沫沫失望了。
好不容易在1860年勾搭上的朋友,是个英国人也就罢了,还直接参与了圆明园事件。
她倒真是觉得自己看人眼光下降了,果然是脑子有病。
结果当然史密斯先生也看见了曹沫沫,他很严肃地和英国军官用英语很高级地对了几句话,军官一脸惊异地看着曹沫沫,然后让史密斯先生把曹沫沫拉走了。
期间,曹沫沫不发一言。
“你为什么来这里?”史密斯先生蹙起眉,仿佛对着一个半月前对着自己说饿的孩子那种无力的感觉,时间仿佛重演了。
曹沫沫恨这些英国人,他们总是装作绅士一般的仿佛时间老人从来都不追赶他们,但实际上,像曹沫沫这种人,总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时间永远走的比自己要快。她多期待时间可以回归一个半月以前然后再也不用走,即使那时曹沫沫孜然一人,也远比现在好过的多。
“我知道你早就开始怀疑我了,”曹沫沫自顾自地说,“从一个半月以前。”
史密斯先生不说一句话,但是身后英法联军偶尔传来的欢呼和惊喜声清晰地传来,让曹沫沫觉得无法忍耐:“我只说一遍,我不是你口中的Abigale,我只不过是个中国人,知道么,我是中国人!而且我爱着自己的国家,你脚下的这篇土地!我知道你们在侵略它,而且以后会一如既往地侵略下去,甚至它有可能会亡国,但是我爱它!”
曹沫沫觉得自己是个疯子,顶着外国人的皮在这里说着不要脸的我爱中国,却完全不试图阻止英法联军的侵略,而且说到动情处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很难让人信服。
似乎是曹沫沫说得太快,史密斯先生仍旧一脸茫然。曹沫沫撇撇嘴:“I am a Chinese. And I like my country very much!”
说完曹沫沫自己都觉得蹩脚,她尽力压住哭的声音,导致很多音都变调了,但是史密斯先生上来揽住她,摸摸她的头,说:“你是一个好孩子。”
紧接着他又笑了,对曹沫沫说了一句正宗的伦敦式英语:“I am an English man. And I like my country very much!”
曹沫沫笑了,然后哭了。
等到曹沫沫哭完,眼前,正是火光一片,曹沫沫盯着被染成惨红色的天空:“啊,终于开始烧了。”说起来平静,但是实际上这大火每往外燃烧一寸,都和烧着曹沫沫的心一样。
“最后……大概就只会剩下几根柱子吧。”曹沫沫伤感地说。
“是吧。”史密斯伪神父也附和道。
神奇的是,曹沫沫第二天上军舰时不哭也不闹,仿佛接受了自己得去英国的事实,甚至没有问史密斯为什么不和她一起回去。
曹沫沫耸耸肩,或许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这一趟英国还不知道会不会回得来。
史密斯交给船上的人一封信,大概就是要干掉自己的意思吧,得亏在圆明园我还哭给他看了,真是缺心眼的家伙。
“会回来的。”史密斯先生俯下身,在曹沫沫耳边说,“这封信你拿着,里面是些很有趣的东西,去英国的路很无聊,你可以拿出来翻翻看。”说着把一沓厚厚的东西塞进了曹沫沫的风衣口袋里。
曹沫沫白了他一眼:你还不如送英镑。但转念一想,都是要死的人了,钱也没什么用。至于史密斯的那句“会回来的”则被曹沫沫选择性无视掉了。
这么想着,倒是一心求死的念头,真是太可怕了。
“顺便告诉你吧,你的姓氏其实是……”
曹沫沫眼睛顿时睁大,不可置信夹杂着震惊看着史密斯,史密斯朝曹沫沫挥挥手,而曹沫沫则被军官“请”上了军舰。
“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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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土基本上就没了,接下来是英国的。
表示不理解历史,外国历史更是没的说,不会。
突然发现历史神马的太沉重了,果然适时要来点感情戏不是么,尤其是苦情戏神马的最棒了。
好吧,我觉得世界上所有人都热爱自己的国家,毕竟留着这片土地的血,说着这个地方的语言,日久了总会生情的,这点上人也是一样,各国人民总会有相同性,就算现在在打仗,人民总会熬过去然后做朋友的不是么~
英法联军那段大家看历史书吧,表示写下去会抓狂。
接下来就是曹沫沫要千方百计回国的事了,瞧这孩子被我折腾的……
翻了翻大纲,1860年穿的,15岁,愣是弄到几乎1930年才回国,这倒霉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