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若相离的文章《还珠之云归何处》涉嫌“文章大面积雷同” | ||
事件 |
涉嫌抄袭文章《还珠之云归何处》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0-05-15 22:56:05 被涉嫌抄袭文章《还珠之皇后难为》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0-02-24 21:18:26 关于抄袭的分析如下: 还珠之云归何处第十七章照抄还珠之皇后难为的第三十八章 本文作者的大作: 乾隆听完就火了,一把把桌案上的东西全拂下了地。“你个奴才,连个跑腿的差使都办不好!要你何用?” 王良玉不敢接话,只趴在地毯上装死。 和珅心知乾隆的脾气,虽然是有火,却未必会发作到王良玉身上。他道:“依奴才看,这事儿怪不得王公公。谁也没想到那庶人皓祯竟会公然抗旨,又让王公公倒霉碰上了呢。” —————————————————————————————————————— 再看看肉大的原文: 乾隆火了:“你还真出息了!跑腿的差使都办不好!要你何用?” 高无庸趴在地上装死。 钟茗心知乾隆虽然生气,却未必真的要发作高无庸,便要做个好人,道:“皇上,跑腿的差使自是好办,传旨的事儿当然是简单,可这回,也不能怪这奴才,简单好办是因为谁都想不到会有人公然抗旨,谁让他倒霉碰着了有人竟敢抗旨呢?” [投诉] [回复] [1楼] 网友:番茄 发表时间:2010-05-16 00:24:13 本文作者: 乾隆向正在装着雕塑的傅恒问道:“傅恒,这事儿你看怎么办?” 傅恒知道乾隆还是向着他们家的,忙道:“这等目无纲纪伦常的畜生,绝对留不得!”在他眼里,皓祯这样为个歌女外室对生母恶言相向的不孝子,杀了都不算什么。反正岳礼还有个庶子,也绝不了后。把这个目无君父的忤逆子抛出去,消了皇帝的怒气,也保全了富察家的名声。 —————————————————————————————————————— 肉大原文: 只听乾隆道:“正是这个道理!偏这还不能明诏天下!只能——”看着傅恒。 傅恒忙起身道:“此等目无纲纪伦常的□,正是留不得!”他也是盘算过了,皓祯这个东西真真可恶,为了个外室歌女居然对自己的生母恶言相向还把母亲给气晕了,这是忤逆!杀了都不算什么的,抛出一个皓祯,岳礼还有个庶子,也不算绝后了。如果这样能消了皇后的怨气,也是很划算的 [2楼] 网友:番茄 发表时间:2010-05-16 00:27:02 本文作者: 乾隆向正在装着雕塑的傅恒问道:“傅恒,这事儿你看怎么办?” 傅恒知道乾隆还是向着他们家的,忙道:“这等目无纲纪伦常的畜生,绝对留不得!”在他眼里,皓祯这样为个歌女外室对生母恶言相向的不孝子,杀了都不算什么。反正岳礼还有个庶子,也绝不了后。把这个目无君父的忤逆子抛出去,消了皇帝的怒气,也保全了富察家的名声。 ———————————————————————— 肉大原文 只听乾隆道:“正是这个道理!偏这还不能明诏天下!只能——”看着傅恒。 傅恒忙起身道:“此等目无纲纪伦常的□,正是留不得!”他也是盘算过了,皓祯这个东西真真可恶,为了个外室歌女居然对自己的生母恶言相向还把母亲给气晕了,这是忤逆!杀了都不算什么的,抛出一个皓祯,岳礼还有个庶子,也不算绝后了。如果这样能消了皇后的怨气,也是很划算的 [3楼] 网友:番茄 发表时间:2010-05-16 00:33:34 本文作者: 围着这事儿,乾隆和傅恒老纪和二商量了小半个月,最后才商量出结果:鉴于岳礼也是受害人,而且之前已经降爵作为处罚了,这次就不动他了。福晋雪如和协助换子的都统夫人雪晴被休,并被勒令削发,在娘家家庙修行,想来以后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皓祯被除出富察家宗谱,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至于白吟霜,交给了富察家由他们的家法处置,据说是被捂住嘴押进了家庙后三尺白绫绞死了。 白吟霜的名字到最后也没记进家谱。富察家还容不得一个不尊重的女人坏了一大家子出嫁的没出嫁的姑奶奶们的名声——这是后来云端从福康安那里听来的话。 ———————————————————————————————————— 肉大原文: 鉴于岳礼也是受害者,降为伯爵便罢,雪如、雪晴赐死,雪如雪晴娘家一支除了旗籍,雪晴之夫夺爵罢官,白吟霜命出家为尼,皓祯除旗籍流放乌里雅苏台。一干知情的奴才自是不要想活了。也顾不得什么秋后处决之类的事儿了,明诏发了直接杀!杀鸡儆猴!涉及国法的事儿,乾隆来办,其他的事儿,鉴于富察家也是受害者,交给富察家自己来办。 ……至于白吟霜,富察家可容不得这样的人弄坏一家子姑娘的名声,她可是被堵住嘴捆到富察家家庙里的。 |
|
投诉时间: 2010-05-16 00:00:00 | ||
处理操作 | 接收人: 管理员 接收时间: 2010-05-16 | |
处理人: 编辑浩玉 处理时间: 2010-05-19 | ||
处理结果: 构成一般违规,锁文要求清理,黄牌一个月,永久禁止上榜 | ||
判断分析: 5_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并且不是上条所列的例外情况的,雷同总字数低于1000字的,判定为借鉴过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