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在一个明媚的午后,我喝了一杯咖啡,想象着自己如果真的面朝大海穿暖花开,该有多装13。然后百无聊赖,觉得自己应该写一些什么。于是我开始提笔写这篇文字。
请把标题最后一个字读第一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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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我

一句话简介:雷池果十二年的写作盘点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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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未知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杂文随想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7260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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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写的不是字,是作

作者:雷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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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写的不是字,是作


      在一个明媚的午后,我喝了一杯咖啡,想象着自己如果真的面朝大海穿暖花开,该有多装13。然后百无聊赖,觉得自己应该写一些什么。于是我开始提笔写这篇文字。
      请把标题最后一个字读第一声,谢谢。

      在写下这篇文章第一个字以前,我在回忆我有多久没动过笔了。根据零星的灵感积攒勉强动笔写文,得追溯到三个月以前;被忽然涌出的灵感催着动笔,得追溯到五年前;而灵感爆棚导致大规模动笔、动辄成千上万字的,得追溯到将近八年前。
      追溯这个词,除了有几分览遍众山的自得,还有几分曾经沧海的自嘲,归根结底是无可救药的自恋。既然追溯,索性追溯得更久一点。
      那么可以这么开始,借用读者经常问我的一个问题:你是怎么想到写小说的?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好问题,因为到现在我还没找到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
      这个问题应该隐含两个意思:一、你怎么想到去写的(有那么多更好玩更有趣的娱乐爱好,为啥非要去码字)?二、你怎么想到写小说的(如果要非要写,那么多人晒博客写八卦灌水聊天,你为啥非要写小说)?
      “听说读写”这四个字的排序很精妙,人从婴儿开始到成年,无不沿循这样的从输入到输出的顺序。从听到写,从被动输入到主动输出。所以写字,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一
      其实每个读过书的人都写过字,这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必修课程,就是老师布置写作文。作文或者当堂写,或者回家写,写完的东西一般是老师认可的八股文。八股文的炮制必是整齐划一的模式化操作:议论文是论点论据和论证,记叙文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散文是形散神不散的半叙半议;诗歌小说神马的,想都别想,所有作文类练习或考卷都森然不允这种体裁的玩意出现。于是,议论文通常是品说八卦自我剖析临末再来一把精神提升,一定要关注世事尤其主流舆论;记叙文通常是生活流水账,在家里帮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做家务,抑或学雷锋做好事扶老爷爷老奶奶过马路。
      相比记叙文,读书期间的我更喜欢写议论文——横竖是作业,越不费脑子的越好。没有情感投入的事物是最不需要费脑子的,行文更贴近八股文的议论文最合适,只要把要素凑齐,内容填满,显摆一些正襟危坐的形容词,罗列一些道貌岸然的排比句,总能拿到不低的分数。而记叙文多少总得投入一些,日常琐事实在没什么可写,就出门去看看外面有无新鲜事;实在看不到什么,就只好自己编。一次完全天马行空编造的好人好事,竟被老师拿来当作优秀范文在全班朗读。在同学们羡慕的眼光中,平生头一回品尝到了编故事并被读者认可的美妙感觉,这感觉播下了第一颗不安分的种子,这种不安分应该是我日后写小说的第一丝情感源泉。那一年,我小学三年级。
      在有作文课存在的学习生涯里,我如果在课外写些东西,就只会是诗(现代诗或古诗词)。因为一旦涉及记叙文或议论文这劳什子,必然落入课堂思维的窠臼,只有诗这种体裁是一张毫无矫饰的白纸,可以任由我的思绪画笔涂抹无碍。高中以后,除了诗词,另添了杂文。杂文在我看来是比散文要更装逼一点的东西,洋洋洒洒写一篇下来,仿佛煞有介事拽住了一个跳脱的风筝,除了“深沉”找不到更想用来形容自己的词。高考压力大,愁绪特别多,于是虽然身为小破孩,却没事就喜欢深沉一下,三年下来,也积攒了不薄的一本。
      然而写小说的念头一直都有,且越来越强烈。初中的一次作文竞赛,颤巍巍写了平生第一篇类似小说的东西,确切说,更像是一个剧本,里面采取大量插叙倒叙以及各种蒙太奇,试图通过展现男主角看到的场景折射出他的内心活动,通过内心变化推动情节发展。这篇作文后来自然是石沉大海,因为我坚信读惯八股文的评审老师读到第二段就会在凌乱中崩溃。这反倒让我喜不自胜——仿佛在学校楼梯间某个角落里写下一首让老师家长们视为绝对禁忌的爱情小诗,然后让它的出身变成千古悬案。
      体会到原创文字的魅力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但此后数年求学,又辗转异地读书,偶尔写一些日记和随想,偏偏没想过写小说。大概因为世事接触得太少的缘故,所有思维还只是围绕自己以及离自己不太远的圈子,简单的生活激发不出创作灵感,看到的只是自己呆着的井里上方那一小块圆圆的天空,不管多么想引吭高歌,也只能发出嘈嘈切切的蛙鸣。
      真正开始写下人生第一部小说,已经是大学毕业后很多年,离开校园初涉江湖,总归在阅历里积攒了一些情绪,情绪无处释放时,便想要写些什么。曾想过写日记,然而日记这种东西,仿佛是把自己的肚腹剖开,给看客们展示鲜活淋漓的心肝脾肺肾胆胰——假如非要这样剖析和宣泄的话,我宁肯假想一个自己的替身然后拿TA开刀。
      至此开始写小说,小说相当于日记的替代品,设置各种角色当自己的替身。

      二

      个人感觉写小说比写日记要累,因为得首先照顾替身的时间地点事件以及吃喝拉撒睡,没法直接切入正题。至于题材也是一个费脑筋的事。其实在我看来有些题材本不是那么界限明晰,只是依照目前的常规认知,总得把它们分门别类才安心。
      我的第一部小说《情为何物》写于2001年,题材很明确是言情;因为发生在现代的上海,所以属于都市言情。这小说情节很简单,就是发生在两女一男之间的通俗情感故事,让我煞费苦心的是那个结局以及触发结局的情节推动。对于新手来说,推动情节是一件绞尽脑汁而且很可能吃力不讨好的事,面对一条从未走过的路,是直着走好呢?是斜着走好呢?还是曲里拐弯有些线条那样走好呢?会不会趟了别人的老路呢?会不会让自己露怯呢?别人会不会喜欢呢?自己能不能接受呢?……一章写下来,心尖上挂了一连串的问号钩儿。整篇小说写完后,感觉如同呕血三升一般,头顶冒汗,浑身虚脱,连鼠标都转不动,只觉得此生再也写不出第二本书了,并且真的歇笔——两年。
      两年后写了第二本书《二更鼓》。这是本武侠小说。至于为什么选武侠这个题材,到后面再说。
      《二更鼓》最初的定位是武侠,但又与金庸古龙的武侠不同——故事主人公是个女子,里面少不了浓墨重彩的言情描写,成书之后曾被归类为“女子武侠”,出版时又被定义为“柔情武侠”。这本书的情节构想是在一次返乡的火车上琢磨出来的,最初的情节设置属于暗黑皆杀型,而且和“女子武侠”根本不沾边——女主温婉贤良,不通武功,进宫后和身为皇子的男主相爱,被奸人设计陷害委身皇帝,心灰意冷乖顺认命,不得不与男主生分,男主于是性情大变,从此阴狠钻营口蜜腹剑,结党营私,谋权篡逆,坐上皇位,甚至要违背伦常娶回女主(当然这判断是基于该文设定的仿明朝历史价值观下,如果在唐朝,这压根不算个事儿)。此后继续一系列经典宫斗狗血情节,最终男主误杀自己亲骨肉,女主自剜双目撞墙自尽。
      从提纲到成文可以看出一个作者的脑洞进化轨迹——《二更鼓》写到第三章,作者忽然脑洞侧开,女主第一个当众亮相便成了身怀武功的女子,于是情节至此全部推翻构想从新来过,性情大变的不是男主而是女主,男主反而退居弱势显得低调甚至懦弱。最后的结局近乎皆杀,该死的和不该死的都死了。唯一与原先设定一致的是男主荣登大宝、女主香消玉殒。
      《二更鼓》之后,曾一发不可收,尤其是二更鼓完稿之后的五年间。迄今我写的四十多篇中短篇小说中,绝大多数都是那五年完成的。期间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因为和一群喜好舞文弄墨写武侠的朋友一起,在当时复旦大学校内一个叫做“燕曦BBS”的平台上,十几个人合称“燕曦群狼”。群狼每个人正好都有空也有兴趣,文思各种迸发和互相促进,脑细胞高度活跃,每个月出几篇是常态。手法也各种煽情,以至于这四十多篇有半数以上是悲剧结尾;有些不但悲,而且虐,就属于角色们连死都不能死痛快那一类。
      于是有些读者忍不住就问了:雷大,你为什么总喜欢写虐文呢?
      回答这个问题太容易了。为什么我喜欢写虐文?因为虐文好写呗!
      都说笑比哭好,想轻松的第一反应就是去看喜剧。然而生活中并没有彻头彻尾的喜剧,所有伟大喜剧的内核都是悲情。星爷没有一部喜剧不是笑中有泪,再喜感的喜剧在大团圆结尾之前也是各种悲愁伤痛,就算是美好浪漫的童话故事,男女主人公还得被变成花鸟虫鱼飞禽走兽或者长睡不醒,总而言之逃不过一个虐。既然如此,何不直接写虐文?
      这不是什么悲观也不是愤世嫉俗,也没打算站在跳脱的角度拷问人性或者做伟光正状揭露黑暗,所有文字的出发点只有一个:我想写。没这个就没动力,更谈不上灵感。
      瞩目苦痛是为了致敬喜乐,掬捧眼泪是为了释解欢笑,关注黑暗是为了珍惜光明。
      另外我还有一种恶趣味,大概可以描述为“代入式对比”。从小最喜欢风雨交加甚至雷暴天气,最喜欢在这种天气里躲进温馨的被窝,用强烈的对比获得极大的愉悦和安全感。如果书中世界太美好,回到现实时难免平添一种萧索,倒不如书中世界万般不堪,显得现实世界还有些可取之处——好比吃完甜食的后味多少有些酸涩,而苦的食物却总能感受到余味回甘。
      三
      我再说一下为什么喜欢写武侠。
      其实我接触武侠很晚。小学的时候,周围同学已能熟练列举金庸十四天书,我在循规蹈矩看童话故事。初中的时候,同班同学有不少已经是古龙的忠实拥趸,我在似懂非懂啃世界名著,期间读过《武林志》和《霍元甲-陈真转》,都是当作电影电视配套故事书来读的,压根没往武侠方面去想。高中的时候,同班同学早就把金古梁温串着读了个遍,我才意识到应该与时俱进读一些大众文学,然而仍然没看武侠,只默默把琼瑶小说给补了几本,被琼瑶奶奶无休止的叹号砸得晕头转向,差点影响高考。
      进大学以后,不紧不慢随着室友们看书,把于晴席绢的书扫了个遍,发觉仍然和琼瑶小说一样是成人版童话故事,很是无趣,不如看专业书来得实在,于是除了参加一些感兴趣的学校活动,就是在自习教室和图书馆消磨时光,读的书里竟然没有几本课外书。
      大学毕业读研究生之后,某天百无聊赖,拎起室友的《笑傲江湖》翻了几页,居然手不释卷读完了整本,接着又把这部著作的其他几本搜罗读完,然后就是想办法找来金庸全集来看。金老爷子文字风格与此前我读过的截然不同,他用心描写的那个快意恩仇的江湖,铁血与丹心糅合,侠骨与柔情交融,英雄未必气短,儿女绝对情长,瞬间为我开启了另一个文学世界,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以及醍醐灌顶。
      看来一本或者一个类型的著作之所以能带来巨大影响,并不在于你读得有多早,而是读得有多巧。我认识武侠的时候,是处在三观基本定型、是非已能分清、有一定阅历和思维能力但还没有变得太世故的时期,对于武和侠的理解,就好像滑轮掉入了契合的轨道一般顺畅。这必然会影响我接下来的写作——如果真的开始写作的话。
      然而第一部小说《情为何物》却不是武侠,这有些不合逻辑。其实也没啥不合逻辑,此前我只会写散文,这篇作为第一次写的完整故事,权当热身。题材固然是都市言情,女主角却被我设置成一位精通空手道的女子,虽然空手道这个梗并没有在文中作为贯穿剧情的东西出现,只在女主给闺蜜抱不平时略微施展了一把,但至少表达了一颗蠢蠢欲动的武侠之心,便于在下一部小说中喷薄而出。
      《二更鼓》的确是喷了一把,不过喷得还不够,还是佐以言情来缓冲。武侠江湖在金古笔下几本都是男人的世界,我也一样落入这样的窠臼,女子一旦出现,如果不是身怀绝技,就是得靠情取胜。在《二更鼓》的最初设置中,我只想女主具备后一项,但写了几笔心有不甘,就加上前一项。以我天秤座的爱搞平衡的性格,是断不可让任何一项独大的,于是这两项特征在女主身上并驾齐驱一直到最后。
      《二更鼓》之后不久创作了《迷狐》,这篇也是悲剧。起因是在当时玩耍的BBS上看到有人转载西祠胡同里的一篇超短的玄幻武侠《幻狐》,其文的楔子和最后一句话是:“如果她有来世,宁肯做一个平凡的女子,也不愿做一只灵异的白狐。”看后,觉得此文设定甚好,尤其这句话,可以有很多发挥的方向。于是借用这句话,构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白狐的故事,也算小试玄幻武侠。然而这一篇的初稿里,武侠的成分反而淡,主要是玄幻。完稿半年后想投武侠杂志,于是多加了不少武侠情节上去。西祠胡同《幻狐》原文早已失散,找不到了,现在如果上网搜寻那句话,找到的却是我的《迷狐》,只能在此向原作者遥遥致歉,并深切感谢。
      《迷狐》之后紧接着写了《小米粥里除了小米还有什么》,这篇是纯武侠,而且试图改变文风,写一篇完完全全由男性角色主导的故事,最后似乎是做到了,可惜生命永远会找到出口——我不设置女主角,这篇就没女性气息了么?我不小心把里面一个重要男性角色写成了阴柔狠毒的行事风格,相比之下倒更像古龙笔下的某些女子。
      此后写了一些练笔的小短文,比如《雀琳琅》;甚至还有武侠诗《解仇剑》,起因都是各种手痒,在手痒中不停变幻风格和体裁来挑战自己。一直到《翠被已消香》时才算定心消停下来,认认真真中规中矩写一篇,不再搞怪,只靠情节和叙事手法取胜。这种“搞怪-认真”的模式竟能持续发展,使我平均每年才只会写一篇正儿八经的中短篇武侠,其余的不是练笔,就是游戏,或者压根不是武侠。
      在写武侠的过程中,除了无比景仰和崇拜武侠老前辈的文笔和立意之外,对武侠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判断和思考。武侠文学的定位,究竟是如金庸那般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还是像古龙那样潇洒逍遥快意人生?人生如此漫长,人性诸多复杂,由内而外可写得,由外而内亦可写得;推人及己有之,推己及人亦有之。个人看来,这两个定位未必非得对立,然而经常一不小心就对立了,就像金庸笔下的华山派剑宗和气宗一样。
      《人在江湖》这篇就是出于对江湖和人生的各种思考后写下的武侠,虽然属于认真模式下写的文,但对于文风和用词却不像过往那样中规中矩,而是在一种不连续的节奏中稳步前行。这种矛盾在男主的性格中反映很清晰:跳脱里不乏沉静,诙谐中暗含哀伤。结局自然也是很悲很孤独,但读者大概不会感觉太意外,因为每位人物出场时就自带结局。
      然而我却有个毛病:思考久了,逗比本性一定会作祟。于是有了《我不在江湖》。这篇文的题目是向马伯庸致敬的,因为他的《我在江湖》结尾实在令我叹为观止。小说主角是个半点武功都不会也完全不通江湖规则的小女生,为了寻找下落不明的老公,不得不与各种江湖人士打交道,她略通世事,不谙江湖,演武侠剧的话是分分钟就会出戏的节奏,于是惹出不少笑话。写这篇文的时候,我脑子里总是能想到周迅早年的一部电影《小娇妻》,那里面的小女生也是个没心没肺出来闯江湖闹笑话的主儿。写到结局的时候,我当然先放了个陨石遁的收尾,读者们显然各种抗议,待我躲在一旁偷偷笑够之后,正牌结局才放出。修改此文的时候,编辑朋友嫌里面打斗情节太少,我犯了愁:女主不会武功,怎么加打斗呢?朋友说,没关系,就按照植物大战僵尸的模式,可着劲儿往里加。
      需要特别点出的是《活的就是痛快》,这是讲一个在现代社会生活的小人物,然而我却很想把它归为“武侠”。为什么这么想,读者们看看就知道了。
      至于真正被标为“现代武侠”的我的近作《临江仙》,哈哈,其实这只是一篇游戏人生的游戏文而已。然而我一贯的习惯,即使是游戏文,也会抱着一百二十分的认真态度去写,所以从情节趣味性这个角度,这篇文或许值得一观。
      武侠盘点至此,暂告一段落。我的电脑上还有一大一小两个坑,都是尚未完结的武侠文,《羌笛何须怨》(已完成第一卷)和《一更鼓》。可见武侠在我的创作中占有多大的比例。

      四

      其实我算不上一个标准的武侠作者,武和侠并没有占据我全部的文学创作观。除了武侠,言情文的数目占据我作品总数第二位。
      在2001年我写完《情为何物》之后,2003年底我曾写过一个短篇《岁末》。这是一篇向白先勇老先生致敬的文字,那段时间我正如痴如醉读着白老先生的短篇小说,被他的笔力深深折服,他的文风对我影响相当大,可以说是继鲁迅之后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但这一篇严格意义上不算是太有情节的言情,因为完全是借用女主人公在电话里和闺蜜的通话内容,能做到起承转合已经不易,设置跌宕冲突包袱就是难为我了。
      接下来的三年虽然没有写纯粹的言情小说,但在各种武侠中短篇里,多多少少都有言情的成分,只要主角有男有女,言情描写是逃不掉的。直到我构思《三更鼓》,才开启了一段时间纯言情写作模式。
      《三更鼓》其实是另一个角度的《二更鼓》的延伸,是我“三更”系列里的第三个故事。这部小说篇幅和《二更鼓》差不多,但在写作中倒没有多想会是言情还是什么,只是想把脑海中酝酿的故事写出来。这里面有言情,有悬疑,有梦与现实的交替,还有一部分推理。我是惯于让主角人物个性成分中带着侠气的,即使是在现代社会。《二更鼓》在里面略微跑了个龙套,算是我设置的一个铆钉,把“三更”系列的后两部通过那么一丁点的交集,铆在一起。
      接下来言情特征比较明显的,就是我的《何物为情》和《如果让我遇见你》,但也只是言情特征明显,不见得就是标准的言情文。从名字上看,《何物为情》是《情为何物》的姊妹篇,情节毫无关联,通篇充满伟光正的爱情观,也就只有十年前的我才写得出来。《如果让我遇见你》与其说是言情小说,不如说是市井小说(我并不知道是否真有这个类别),某种程度上和我的《落花声声》(未曾公布过的一篇)很像,在写这一类文章的时候,我在心里是向刘震云的《一地鸡毛》或者刘恒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致敬的。
      除了言情文,我还写过其他非武侠也非言情的类型,这些文的灵感常常来自某一天灵光一现,可能是看到一件事,读到一篇新闻,甚至听别人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在把这些东西变成一个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会经历再怎么看大片刷碟片也无法遇到的心绪跌宕或者激情烧脑,每个故事落笔最后一个字时,都像从里到外做了一场桑拿加SPA。

      思考和剖析始终贯穿在我的文字里,总是一不小心就想碰触人性。然而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此处的上帝,我理解为站在另一面的本我。我们曾经多么郑重严肃并且赋予仪式感的东西,时过境迁甚至仅仅心境的瞬间变换,就可以成为轻如鸿毛的笑料,只不过是作了一回的产物。
      最后说一句,我是个严重的拖延症患者,经常写着写着发现灵感断了,于是搁笔,等哪天想起来再写。这种no zuo no die的习惯,是很容易被编辑们追杀的。为了保住小命,只要是我起的坑,含着泪也会填完。
      譬如这篇文字,前两千字和后五千字就相差了一年多。好在最后还是写完了,哦耶。

      起笔于2015年5月某天
      完稿于2016年9月2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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