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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六那些记忆里的岁月残片
一
自从那夜牵着红玉的手之后明远就没再放开,两人一路走着也不说话,唯有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在夜里听得格外清楚。两个时辰过去二人仍旧不言语,只迈着步子往前走,红玉不问明远亦不说,一前一后隔着些距离却不显得生疏,明远在前心里算是放下一块大石头,但表情不轻松,牵着红玉的胳膊略僵硬。当时出此下策未多考虑有,些冲动和孤掷一注的味道,甚至已经做好了红玉大打出手的准备,没想到结果竟如此不费吹灰之力,这下可好,直接骑虎难下。一个人走在前面心中千思万绪,又顺带回忆起往昔,握着红玉的手紧了紧。
红玉只是盯着他的背影,没有表情,眼神明显不如之前那般抗拒,不知不觉天慢慢亮了,看着街边的小贩都陆陆续续摆出摊子,她就不想走了,脚步戛然而止。
明远转头听见她说:“我累了~”红玉全身被晨曦中的太阳笼罩,看在明远眼里十分柔和放松,仍旧有点难以捉摸她的情绪,但语气中拖了点尾音,也许带了一点点撒娇味道。
“前面有个早点摊,去那儿坐坐可好?”明远环顾了下四周建议。
“好。”干净利落的回答,说罢低了下头,这动作类似一位谦和贤惠的妻子赞同自己丈夫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顺从。
坐下后明远对摊主说:“两碗豆浆,一碗要淡的,一碗少放些糖,再加一笼烧卖。”
“好嘞,这就来!”摊主是个四十上下的汉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衣裳衬出一张朴实的脸,旁边一个妇人打扮的女子扎着头巾在那里拾掇烧卖和蒸饺,应该是他拙荆,他俩忙前忙后,夫妻老婆店的模式倒也温馨。
“你带钱了吗?”红玉问。
“带了,下山之后绯儿也要一日三餐,”明远拿出袖子里的荷包。
“哪儿来的?”红玉拿过藏青色的荷包掂了掂。
“在山上时晒了些草药之类,在药铺换的银子。”明远回答,红玉没再说什么,把荷包递还给他。
说话间豆浆和烧卖上来了,热腾腾的食物香气闻着就有课好胃口,小贩亮着嗓子指着其中一碗豆浆说:“这碗是淡的,二位请慢用!”
红玉闻着豆浆的香气咕哝了一句:“绯儿一个人吃什么……”
明远把那碗甜的推倒她面前说:“他会去找野果子,这几年在天墉城,怕沛凝再教训他,饿了也不敢去厨房偷吃,闲暇时我教他认了几种野果子,不必担心。”
“这几年,你倒是把他教得很好,之前这孩子总是很懒散。”红玉随意喝了一口豆浆。
“这回不偏袒他了?”明远稍稍斜了嘴角问,夹了一个烧卖到她碗里。
“事易时移,那不算偏袒。”红玉抿抿嘴解释道。
明远也未作纠缠,说:“这荷叶裙边的烧卖看着倒还别致。”
“这算什么,回去做给绯儿尝尝。”红玉夹起烧卖反复看了几遍。
“他喜欢吃你做的东西。”明远也开始吃早点。
摊主擦着另一张桌子,朝着明远红玉二人的方向他老婆怒了努嘴,她老婆眼神中有点嗔怒的意思,但随即二人心领神会地相视而笑,复又低头继续手上的事情。
阳光的颜色渐渐浓起来,洒满小镇的角角落落,从街上的每一个人头上照过去,新的一天拉开序幕。
之后几天二人依旧是步行,红玉觉得行程太慢就去买了匹马,明远记得很清楚那天晌午天气炎热,他在树下纳凉,红玉不惧热四处转悠,然后娉娉婷婷地走到他跟前,啥也没说直接扯了他的荷包取了碎些碎银子,取完扎好袋口还给他,转身走了,明远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心里想着,银子要是花完了再想什么法子去弄。
贫贱夫妻百事哀啊百事哀……不过嘛,这样的日子着实不错,老婆在旁边,银子在兜里,虽然不是很多,天热有树荫,口渴有茶水,多惬意。
明远默默站在柳树的背阴面等红玉回来,河上吹来阵阵凉风,柔软的柳枝轻抚发顶,就像一直柔柔的手在来回抚弄。小半个时辰过去之后明远听到一阵脚步声,有红玉,但还有一个脚步声有点奇怪,转头一看红玉居然牵了一头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回来,
走到跟前,明远摸了摸马头,走几步打量了下这匹马说:“好马。”
“走路太累太慢,腾翔太快,绯儿十天半个月也饿不死,我寻思着就买了它,这是剩下的银钱,你收好。”马儿被他看的不舒服打了个响鼻,红玉安抚地摸了摸,另一只手把铜钱递给明远。
“怎么不买匹白的,这匹看着脾气太冲,又是个不省心的。”明远语气略无奈。
“白马比它贵一百文铜钱呢,还要配马鞍缰绳,总要省着点花。”红玉睨了他一眼。
“……”明远拍了拍马的脑袋说:“我们走吧,城里人多就牵着,到了荒郊野外再上马。”
“恩……你说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红玉把把缰绳交给他。
“……就叫绛儿吧。”明远牵着马笼头变往前走边说,马在他左侧,红玉在他右侧。
“怎么老取红色类的字眼?”红玉晃着胳膊问。
“枣红色的马自然要用这类字来取。”明远没多思考脱口而出,说完觉得哪里不对。
“那绯儿是白猫,你怎么用了‘绯’字?”红玉意味深长地说。
“……”明远低头抿着唇,良久才说:“你与我说过,你小名叫绯儿。”
“……看来那晚不是我做梦。”红玉回忆着很久很久之前,陵越芙蕖还在的时候,有一次一起过中秋节的事。
“的确不是梦,那日是我唐突了。”明远这话一语双关。
“第一次见你,就是‘贫道唐突’,都唐突了这么多年,也不换个说词,有时候觉得你脸皮挺薄的,有时候吧厚的像昆仑群山。”红玉看着前方眼神有点飘忽。
“你总是这样潇洒坦白,一点都不矫揉造作,很多时候面我却只能端着,和你相比,太言不由衷,或者说遮遮掩掩的痕迹太重。很多事看在眼里从不言语,很多话放在心里从不出口,那些年,很对不住你。”明远一反常态说了这一通。
“那时候你在天墉城,为人师长,受各任掌门信任,受所有弟子信任,天墉城的剑术因你而兴起,我冒冒失失地闯入你的生活,进了天墉城,一意孤行只凭一腔感情,太欠考虑,是我打扰冒昧了。”那片藤缠树绕的南疆树林,一直是红玉心中的一个疮。
“你有三把剑,除却古剑红玉,还有情剑沧海与忘剑色空,前者是你在外时屠苏所赠,后者是我在你沉睡时打造,锻造时是想日后以此作为离别之礼,因不知何时会将你唤醒,所以铸造得很慢,从选坯、淬火、捶打、注灵,每个步骤都很精细,等到这把剑完成放在手里好好端详时,我才发现有心中所想,即所见,即所得。”马儿不太听话又打了个响鼻,明远拍拍它的身子。
“色即是空,那把剑是惊醒世间修道之人吧,你赠予的东西,我都是收好放着的,现在却找不到了,大概被沛凝又带回去了。”红玉挽住了明远的胳膊。
“我又带回来了,在房里收着,虽然铸了这本剑,却也没看开,就算成了仙也在轮回之中,也被这世间所束缚,谁又能真正无悲无喜,那次你说的很对,在纯粹的光明和在纯粹的黑暗中一样,是什么也看不见的。”明远的侧脸轮廓分明。
红玉叹息一声开口:“我从未想过紫胤会倾慕于我,这根本是连奢望都不能的事情,在漫长的岁月里,我也不再去纠结他对我的感情,我要的只是在他身边,我也不愿他看见我湮灭,所以觉得不好时下了山,一开始很排斥你,因为紫胤爱剑成痴,所以回来偿还我,我却不需要这种偿还,之后……”红玉没有说下去,走到他面前抚上他的眉眼说:“我曾经想象过紫胤黑发年轻时的样子,总不成形,遇见他时就已是白发仙人,你怎么还会记得我呢?”
“其实不然,很久之前你就见过我,只是那时不知是我罢了,我俗家姓柳,名清逸,父亲叫柳溟,母亲虞氏,闺名蓿儿。”明远牵着马避开前方的一辆马车。
“蓿儿……”红玉扶额,这名字好熟悉,“你外祖家姓虞?蓿儿……”一时想不起来。
“是,我舅舅叫虞汉广,按辈分算是虞晓莲的曾爷爷,小时候你抱过我。”明远继续说。
“原来是你!你就是那个婴孩,寄居在山洞那会儿最后一次清醒的时候梦到过,果然啊……”红玉喃喃自语。
“那天是老管家回老家的日子,走之前最后带我去买一次糖葫芦,谁知回来后就看到一队侍卫在抄家,家中女眷退去发簪珠花穿着最朴素的家常便服低着头一排排站在门口,我母亲赫然在列,而男子则被官差押解在一边也是一排排,老管家死命捂住我的嘴,当机立断去一户穷人家买了件小孩衣裳给我换好,随即离开了咸阳,管家年事已高经不起长途跋涉,不能走官道,只能走山林野地,一个月后他支撑不住倒下去再也没站起来,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少爷,不管怎样,都要坚强地活下去。’他浑浊的眼神异常明亮惊恐,像烙印一样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之后我一个人在他身边哭了很久,不能让他曝尸荒野就一边哭一边挖坑,直到有一位路过的道人看见,帮着一起把管家爷爷葬下,那位道人就是我师父。”
红玉回忆起那位冷漠的黑衣少年说:“所以,你才会那样纵容百里公子?”
“并非纵容,屠苏是个好孩子,看着他便想到了当年的自己,如果不是那场童年变他不回是你看见的那副模样,我不忍心看着他被煞气折磨至疯魔,面对这孩子的多舛的命运却又无能为力,只能极尽所能为他做点什么,他一年年长大,沉默寡言,剑术天赋极高,同时体内的煞气越来越凶戾,作为师父不能在门派中囚禁他一辈子,幸而他下山遇到了一群很好的小伙伴,风姑娘是个难得的好姑娘,不难看出他也很依赖你,在祖洲你们消失于迷障中时,他开口第一个唤的是风姑娘,第二个便是你。”明远回忆着还是紫胤时,在南疆救下屠苏时的情景,一转眼早已沧海桑田。
“百里公子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性子冷漠隐忍,至情至义,在门派中是执剑长老唯二的弟子却不得与其他弟子比剑,他后来恳请被逐出师门时,挺可惜的……”红玉说。
“也罢,他有自己的选择,最后求仁得仁,也算没有辜负。”明远看了看红玉。
“回去之后去看看沛凝吧,看着她,我总会想起她父母,他们俩太不容易了。”
“恩,好。”明远转了话题说:“你可还记得那一条红绳缠绕的玉石?”
“就是现在串在红玉剑上的那条?”红玉抬头。
“没错,这是我母亲给我的,她说这条穗子很像家里一个人她只远远地见过背影的人。”明远突然间有点混乱,作为明远来说他已经不记得母亲是谁,他的记忆似乎全部来自于紫胤,恍然间似乎很对不住这一世生养他的父母。
红玉的声音有点沉:“我带着虞家唯一的孩子出逃,路上得毕方相救到了江南的吴县,安顿好之后我独自回过咸阳,却为时已晚,城门口的布告上说虞、柳两家满门抄斩,落款是四日前,我到乱葬岗时已分不清谁是谁的尸骨,只能将所有尸身付之一炬,竟未你能逃过一劫。”太遥远的东西回忆起来只有零星的几个片段,“我记得你母亲,知书达理的闺阁小姐,和你父亲是喜闻乐见的门当户对和才子佳人,虞、柳两家皆是兢兢业业的忠臣,那时候小皇帝已经亲政,为了夺回政权而打压朝政,你们两家皆是皇权的牺牲品,小皇帝的目的是手握军权的大将军,最后虽然为你父亲、舅舅等人平反,但人都不在了,这些又是做给谁看呢,就如百里公子所言:所有美好之事,唯有活着才能经历,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了。”
“我满月那日你抱着我也说过类似的话吧,之后再门派中修行,那个女声总是出现在我梦里,声音很模糊但能听得清。”绛儿不安分地晃着脑袋打了个响鼻,明远摸了摸马头,这匹马貌似脾气有些大。
“那日随口一说罢了,听闻你舅母说你幼时聪慧稳重,如果没有那场政变你会按部就班地走你父亲的路子进尚书省,帮他分担公务,做个克己奉公的好官,娶个相配的世家小姐,生养两三个孩子,最后告老还乡。”红玉讪笑。
“这样听着也很不错,”明远也笑了一笑,“到郊外了,上马吧。”说完利落地翻身坐到马鞍上,对红玉伸出手。红玉一下子就对着他的手发怔,眼前的手手指修长、指节分明,马上的人不耐说:“怎么和以前一样,把手给我。”
红玉伸手借着他的力上马,坐稳后圈住明远的腰说:“走吧。”
“抱紧了,衣服皱了没关系,”明远喝了一声,马儿撒开蹄子奔驰而去。
红玉靠在他背上,他身上仍旧是熟悉的雪花的味道,虽然感觉很冷但却温润到心理,嘴角弯弯地想:原来他一直没有忘记。
二人回到昆仑山时正好是立秋,微微有些燥热的夏风裹着今年的第一场秋雨落在地上,淅淅沥沥的声音就像是他们的脚步,天色有些晚,最后一点晚霞支撑着最后一点红残落在天际,红玉推开门发现绯儿化了兽形肚皮朝上呈四肢大开状睡在桌上,嘴巴还张着轻轻滴打呼噜,过去戳戳它耳朵,小东西就尾巴梢梢晃了晃,继续呼呼大睡。
“别去闹他,让他去吧,我们梳洗下也睡吧,这几天够累了。”明远轻手轻脚地去打水。
隔天一早绯儿折折耳朵翻个身醒了,眼睛一扫看到床榻上的明远和红玉,轻轻一跃跳到了明远身上,低头嗅了嗅他的脖子,来来回回嗅了好几遍,像是最后确认什么,最后安安心心地舔舔爪子眨了眨眼睛,把头伸到红玉那边蹭了蹭就跳下床出去了。
之后的日子都是举案齐眉的生活,红玉负责做饭和打扫,明远负责洗衣和采购,那颗柿子树还是如昔年一般亭亭如盖,树上已经有了青涩的果子,绯儿除了在明远那边习剑识字,剩下的时间都盯着这些果子,就怕馋嘴的鸟儿来啄。
“你看着猫儿倒是对吃食上心。”红玉在屋外的石桌上拾掇着明远买来的杂豆。
“它和沛凝小时候最爱吃那上面结的果子,那时候逸鸣也还在。”明远坐在红玉边上喝茶。
“逸鸣……他后来如何?”红玉问。
“云倩仙去之后,菀柳也出嫁了,他就在这里等你,沛凝有一半是他带大的,我那时候一心都在红玉剑上,对沛凝很是欠缺。”明远每次想到这些,对于自己作为紫胤最后几年的那些光景所做的事情,很是自责。
“听沛凝说,你眼睛不好,还经常咳嗽。”红玉停下手中动作,抬脸看着他。
“……”明远低头抿了一口茶,说:“你离开的时候正巧是冬天,我一直很抗拒你离开的事实,潜意识里一直觉得你定会回来,便站在雪地里等,不分日夜部分雨雪,一个月后不见你来,又将方圆一百里的地崛起,但都不见你的踪迹,等我不支晕厥后醒来眼睛便看不见了,寒气侵体虽是仙身也吃不消,落下了咳嗽的毛病,过了一个月才慢慢恢复能看见些光亮,后来以为眼睛恢复得差不多就下山寻你,才发现我虽看得见,却辨不得颜色了……”明远觉得那应该算是紫胤成仙之后最痛苦的一段日子。
“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会是你生活中如此重要的人,那时不愿在你面前消亡便选择离去。”红玉说出当时自己的想法。
“剑是红玉,红玉不是剑,我曾以为,我们会那样一直相伴到最后。”明远说了从未宣之于口的话。
“所以,你又回来了?”红玉将挑好的豆子放入一边的筛子里。
“这应该要谢谢鬼界的恩人,我记不得是谁,但能拥有前世的记忆,肯定是他们帮了我。”明远眼神中闪过一丝担忧,这一世他是凡人,寿命只有数十载……
“你的记忆是一开始就有的吗?所以才去了天墉城?”红玉把鬓边的头发捋到耳后。
“不是,小时候和前世最后一样,眼睛看不见颜色,记忆里只有些模糊的影子,后来被沛凝带回天墉城是机缘巧合,直到在祭剑阁触碰到了红玉剑,记忆才一点点回来,眼睛也能看见了,冥冥之中皆有定数。”明远记得第一次碰触红玉剑时,剑身发出的红色光晕,晕染了整个祭剑阁。
“怪不得一直赖在这儿不走了。”红玉挑挑眉。
“红玉剑剑气剑身虽已修复,但仍需养护。”明远咳嗽了下。
红玉笑笑没接话。
“你从未说过之前的经历。”明远说的是红玉成为剑灵之前的事。
“……这事回忆起来太久远了,久远得像一场梦……”红玉又将一把挑好的杂豆放到筛子里。“我是上古庆枫部人,我父亲是族中祭祀,我与族长之子简兮青梅竹马,简兮的姐姐嫁给大尧部族长胡归,在我和简兮成婚的当日二人回来观礼……”这些话再说出来仿佛是别人的故事。
“………………再后来我就守护炤夫人的后人而不插手族中事务,直到晓莲那一代,给了我自由。”冗长的故事就像古墓中的长明灯,虽已不见天日,但仍旧亮着。
“所以那天是你……”明远小心地开口。
“是……是不是很匪夷所思?”红玉自嘲。
“并非匪夷所思,只是觉得上天待我不薄。”明远喝完茶和红玉一起拣豆子。
几天后绯儿在明远那里练字,明远问他:“你以前总喜欢在我身上嗅嗅,是做什么?”
绯儿撇撇嘴:“闻味道啊,一个人的味道不会变,闻闻你的味道是不是和老头子一样。”
“结果呢?”明远来了兴致,走到他背后。
“你的味道和老头子一样,我可不愿姑姑跟了不明不白的人,姑姑在老头子的问题上总是认死理,要不是我去说你以为你还能在这儿。”绯儿得意地睨了明远一眼。
明远默默他的头说:“说话别这么刻薄,来帮我个忙。”
“喵~?”绯儿放下笔抬头。
明远拿出一张质地不错的纸,大概一本线装书的大小,一面是大红色,烫了金色的沟边,另一面是淡淡的水红色,里面写了几行字,周围画着很喜庆的各色花卉。他很小心地对折好,给绯儿说:“拿给你姑姑去。”
绯儿欠着身子往下压了头,眼睛往上看着他说:“怎么自己不去,这纸看着不像一般的东西,我不去。”
“中午给你烤鱼,可以不吃烙饼和馍馍。”明远无奈地抿嘴。
“成交!喵呜!!”绯儿舔舔嘴接过纸。
“化了兽形再去。”明远叮嘱。
绯儿犯了个白眼,但为了不吃馍馍和烙饼!为了香喷喷的烤鱼乖乖地化了形,小心地叼着纸就去了红玉那里。
红玉坐在院子外的摇椅上打盹,摇椅是明远从镇上买来的,红玉很喜欢这椅子,没有多少装饰但坐着绝对舒服一摇一摇的让人昏昏欲睡,仿佛一切就这样静止了。
绯儿晃着毛茸茸的尾巴跃到红玉膝盖上,红玉拿下那张纸打开看了一会儿,眼睛来来回回扫了几遍,表情很玩味,抬眼看了一边明远的地方,然后收回目光,将纸张再反过来端详了会儿继续让绯儿叼着说:“和他说,没诚意。”
绯儿耷拉着耳朵拖着尾巴回来,心想:烤鱼飞走了……(孩纸,鱼不会飞……)
明远一直在窗边看着,看着绯儿如丧考妣的样子就知道八成黄了,绯儿进屋变回原样,把红纸递给他说:“姑姑说你没诚意。”说完撇撇嘴,“你写的什么啊,什么良缘,桃花的。”
明远脸色有点沉,接过之后说:“这是婚书。”
绯儿蓝色的眼睛瞬间睁得老大老大说:“哟!!小道士你可以啊!!比老头子那时候强不是一点点啊!!啧啧啧,事实证明铁树开花真的要几百年,几百年啊几百年。”这小娃娃说罢一副感慨万千的样子出去了。
明远抬头看看天花板,陷入沉思。
一连几日明远都有点沉默,眉头锁着心事很重,要么外出三四个时辰才回来,绯儿问红玉,红玉也只是用袖子掩着嘴笑说随他去。绯儿抓抓头更加不明白了。
六七日后红玉在房里给绯儿做衣服,明远揣着一堆东西进去,绯儿嗅到了大事的前兆,蹭蹭蹭上了房顶做好偷听的准备。
红玉听到声音抬头,看到他抱着那么多东西说:“干什么呢?”
明远拿了凳子和她面对面坐着,拿下她手中的针线活说:“这是翡翠的手镯、耳环、发簪各一对,没买金器因为金子太俗,翡翠衬你,这是两匹绸缎,碧蓝草木纹和石榴色如意花纹各一,妆匣、铜镜、檀木梳、牛角梳各一,还有新买的一套青花瓷碗筷在柜子里,寿帕、春茶、果品都在这里。还有这条红绳玉石,是我母亲给你,那时便说好给我以后的妻子,你看下,还有没有不妥。”明远很认真地把东西一样样摆出来,那条红穗子放在最上面。
红玉看着眼前的一堆东西,点点他的额头说:“你哪里来的银钱?”
“前几年在山里挖到几块灵石,前几日去当了,买这些东西。”明远说。
紫胤对这些石头矿产一向很宝贝,明远继承紫胤的样貌和记忆心性自然也是如此。“拿来吧。”红玉向他伸手。
“……”明远心中狂喜,这也太容易了吧!但仍旧不露声色,利索地拿出婚书放在桌上。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箋
好将红叶之盟载明。
鸳谱此证”
念到这里红玉顿了顿说:“我答应你。”拿出一边准备好的炭笔写上自己的名字。
明远接过笔,停在那里,红玉适时开口:“姓甚名谁其实无妨,我明白的。”
明远写下自己的名字,说:“要不要证婚人?”
“沛凝我叫了,晚上过来吃饭。”红玉笑的很温婉,连眉梢都能感觉到喜悦。
“就知道这几天进进出出瞒不过你。”明远搂着红玉,红玉很顺从地把头靠在他肩膀上。
报以一寸心,依依长相慕。
二
绯儿这几日不开心,很不开心,自从明远和红玉再次回来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年,但绯儿还是五六岁的样子,基本没长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二人喜欢出去游历,说白了就是游山玩水,而且从来不带它,只留下够他吃三个月的馍馍或者烙饼,没有烤鱼!没有香蕈野菜汤!没有荷叶边的烧卖!没有人和除了馍馍和烙饼以外的吃食!!绯儿已经把方圆十里的野果子都吃完了!!
那一天它恨恨地啃着烙饼,龇牙咧嘴地咬着,突然悲从中来大喝一声:“劳资要离家出走!!你们两个坟蛋蛋!!!有这么为人父母的嘛!!伦家还在长身体呢!!,你们虐待儿童!!”
说罢丢下啃了一半的烙饼卷了两件衣服就走了,还顺走了明远放在柜子里的五个铜板,看着这两件衣服就湿了眼眶,是姑姑给他做的呢……
它跟着红玉学会了腾翔,虽技术不佳但还能派上用场,到了离昆仑山稍远的一个小镇,落脚后绯儿思路已经很清楚了,他必须要赚钱才能养活自己,此时他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相貌清秀讨喜,兜里只有五个铜板,温饱问题刻不容缓。
在城里走了一圈发现一家叫红庄的客栈在招工,写着一月二钱银子,包食宿,绯儿觉得包食宿不错,就进去找掌柜,掌柜的是一四十岁左右的妇人,一看到绯儿就两眼放光,热情地上前说:“这位公子是打尖还是住店啊?”
“我来招工……”绯儿面对掌柜的热情有点招架不住。
“这样啊……”南来北往的客人见多了,掌柜的脑子转的比谁都快,立马又堆着笑说:“你做跑堂吧,怎么样,一个月给你二钱银子加十文铜钱,包食宿,怎么样?”
绯儿脑子转了转,发现月钱比之前多了十文铜钱,看和掌柜也不像奸人便点点头。
“我带你去账房先生那儿去写下姓名之类,今天就开工。”掌柜拉着绯儿的手到了柜台深处。
账房先生五十左右,看到绯儿之后说:“叫什么啊?”
绯儿下意识地“喵呜~”了一声,然后想貌似除了绯儿之外没有别的名字了。
“啥?苗悟?”账房先生问,然后又说:“叫苗悟啊……”说完自顾自落笔。
绯儿张张嘴,没说啥,因为它确实没名字。
“年纪?”
“……十四。”
“家中有何人,做什么的?”
“家中有父母,一姐,父亲挖矿的,母亲烧火的,姐姐打铁卖艺的。”绯儿脱口而出。
掌柜的寻思着,身家倒也清白,长得也白白净净的,看着也不像穷人家的孩子,就是父亲和姐姐有点奇怪,看来看去都觉得是个单纯的孩子,账房写完之后等着掌柜的点头。
掌柜老板娘点了头说:“一个月二钱银子加十文铜钱,跑堂的。”账房得令,写完后给绯儿画押,这样已经改名叫苗悟的绯儿成了跑堂的。
一个月后,绯儿已经熟悉了跑堂的工作,带着帽子,肩膀上搭着毛巾,擦桌子抹凳子利索的很,“小苗子!三号桌的翡翠虾仁!”大厨在后面吆喝着。
“来咧~~~”绯儿端着一盘菜出来笑着走到三号桌说:“客官,你们的菜齐了,请慢用。”
上完菜站在曲尺型的柜台边等着掌柜的吩咐,掌柜的很喜欢绯儿,做事儿干净利落不偷懒,人也勤快,长得也好看,上至女童下至老婆婆,店里的女顾客翻了一翻。
一桌人吃晚饭结账走人,绯儿去收拾桌子,朗声道:“客观走好,下次再来啊~~”
绯儿在这里可开心了,大厨家有个和他差不多的儿子,爱屋及乌总给他好多好吃的,绯儿这馋猫吃的可开心了,真是快活得乐不思蜀。
晚上掌柜老板娘的女儿朵姐回来看她,把四岁的女儿也带来了,掌柜老板娘的丈夫三年前去世,从此她一人打理客栈,女儿嫁给了城东八斗南货行的少东家,也算是嫁的好了,少东家这几日出去进货,朵姐就回娘家陪陪娘,四岁的瑛子自从见了一次绯儿,自此就黏上他了,有事儿没事儿“苗子哥哥苗子哥哥”地满客栈喊,很多时候掌柜的都看不下去说:“你苗子哥哥要干活啊,瑛子乖,自己玩儿啊。”
小女娃不买张嘴巴一扁直接哇哇大哭起来:“苗子哥哥不喜欢瑛子了,苗子哥哥不要我了,外婆坏蛋,拆散我们这对苦命鸳鸯,呜呜哇!!!”自从她看了一出天仙配之后就喜欢用鸳鸯来形容别人阻止她和绯儿玩儿。
绯儿对小女娃没法儿,只能喵喵叫着把隔壁家的几只大花猫引来陪她,大花猫也通人性一直和瑛子玩到她累了,绯儿拿着几条猫鱼对花猫们说:“多谢几位兄弟了……”
“喵呜咦~~~~~~~~~~~”花猫们很仗义地表示有鱼吃一切好说。
那天绯儿要去收拾桌子,瑛子非要他抱,不抱就一个劲儿哭,绯儿没法儿只能抱着她哄着,明远慢慢从门外踱进来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抱着一个小女娃娃,少年很面熟。
绯儿呆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瑛子反应过来说:“这位大叔是谁哦,怎么盯着你看,有病!”说完像显示主权似的圈住绯儿的脖子。
老板娘走上前,打量了明远说:“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啊?”这位客人看着有点严肃,传递朴素却很讲究。
明远对着老板娘点点头说:“无妨。”说完继续看着绯儿。
老板娘在二人之间看了几眼,有点明白了说:“这位想必是小苗子的爹吧,真是一表人才,在哪儿高就啊,你家小苗子也真是个得力的好孩子啊。”说完上前接走了瑛子,绯儿低着头走上前呐呐地喊了声:“爹……”
“恩,出来疯了几个月,够了没有?”明远的架势很足。
“有话好好说,好好说,到后堂去吧,我给苗子爹泡杯茶。”说完带着二人离去。
端上一杯清茶请明远坐下,老板娘说:“之前一直听小苗子说他爹丰神俊朗,英姿不凡,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呐。”
“让老板娘见笑了,犬子自由顽皮,趁我与他母亲不在时出走,是我教子无方。”明远抱拳。
绯儿在一边撇撇嘴低声说:“也不想想我为什么离家出走,切!”
老板娘眼睛一转说:“十四五岁的孩子难免任性一点,但苗悟这孩子真的不错,人又勤快也相当有教养,既然苗老爹来了,那我不放人也说不过去,今晚在这用饭吧,住一晚再走如何?”看得出明远不好易与,老板娘干脆出此下策也好落得个好人做做。
“老板娘大度,多谢。”起身带走了绯儿。
绯儿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明远说:“明日随我回去,红玉担心你。”
“嗷……”绯儿上前拉住他袖子示好。
“下次别任性了,多吃馍馍和烙饼长得高,懂么?”明远一本正经地说。
“……”绯儿无语望苍天。
第二日明远带着绯儿和老板娘告辞之后正要走,瑛子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苗子哥哥你不要抛弃我啊,带我回去做你媳妇啊!!!苗子哥哥!”结果一把被朵姐抱住说:“小小年纪也不害臊,什么媳妇不媳妇的!”
瑛子挥胳膊蹬腿摆脱了他娘一把扑到绯儿怀里说:“苗子哥哥你带我走吧,我们去浪迹天涯!”
绯儿头上一群乌鸦飞过,这都什么和什么呀……
明远蹲下和瑛子说:“小妹妹,你喜欢我家苗悟?”
瑛子奋力点头,然后明远摸摸她脑袋说:“如果有缘,日后你们还会再见的。”
明远的声音沉沉的,有点低却很有让人相信的力量,瑛子明显相信了他,眨巴着眼睛说说:“大叔真的吗?”明远点点头。瑛子转头再绯儿脸上吧唧亲了一口,低着头羞红着脸无限害羞地说,“苗子哥哥,我等我们的缘分哦。”
绯儿瞬间石化……
回去的路上绯儿又变回本来五六岁的模样,明远问:“你到底多大啊?”
“就你看到的这么大,刚才那个是我变出来的,太小在外面不好混。”绯儿严肃地说。
“倒长了心眼。”明远说。
回到昆仑山之后红玉给绯儿做了一顿好吃的,然后一本正经地问明远:“给绯儿起个名字吧,慢慢他大了总不能一直叫小名。”
明远想了想,说:“就叫苗悟吧,小树苗长大了就成了参天大树,也就得道参悟了。”
红玉一下子笑出声来说:“你倒是省心,取了个名副其实名字。”
绯儿弱弱滴喵了一声,算是默认了……
时间一点点往前推,几十年的光阴侵蚀中明远终究还是老了,岁月的痕迹爬上他的鬓角脸颊,行动也日渐迟缓,冬日里的一天红玉扶了他在院子里里少太阳,绯儿去倒茶,阳光照在他布满皱纹的脸上,红玉伸手抚上他的脸和雪一样的头发。它们温柔地垂在他肩头,倒影着茫茫雪地,焕发出一片柔和的银光。
“很老是不是?不如之前好看是不是?”明远的声音也不如年轻时底气足,看着仍旧年轻美丽的红玉。
“没有,这白头发看着和以前一样呢,”红玉把毯子给他盖好接着说:“之前就想过你老了会是什么样子,现下算是如愿了。”
“我无法逃脱生老病死,这次要把你一个人留下来了……”明远伸手握住红玉的手。
绯儿端着茶出来,看着二人握在一起的手湿了眼眶,记得很早之前明远就交待过他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
花外楼、柳下舟,梦也梦不到、寒水空流,记得到门时,雨正萧萧,嗟今雨、此情依旧。
三
明远西去之后红玉仍旧和平日里一样,该笑的时候笑,该说话的时候说话,一切如常,只是经常失神,笑的时候眼睛里也没有往日的神采,这么多年过去绯儿还是五六岁的样子,那天绯儿带着她在山上随处走走散散心,是不是摘一朵花给她,红玉也只是笑着收下。
前方似乎又脚步声,那人脚步有点虚浮,妖兽感官灵敏,绯儿仔细地听着,红玉漫不经心地看着四周的草木,直到也感觉到有人走近,那人一身绀青色衣裳,脸色还有些苍白,带着一把剑,朝着红玉露出一个微笑。
绯儿跑上前去,那人一把抱起他,绯儿一边劝着他的脖子一边回头对红玉说:“姑姑你看,老头子又回来了!”
红玉拿袖子沿着嘴,心中无数的情绪翻滚着,颤着声音说:“佛有三身,如今你可圆满了。”
那人抱着绯儿走近,说:“紫胤是金身,明远是法身,现在是应身,的确圆满了。”
这一世明远在鬼界仍旧的了那位恩人相助保留着紫胤的记忆并且投生在幽都龙渊部,名字仍旧叫紫胤,面容一如往昔,经女娲同意殉剑成剑灵。
听到这里红玉问:“女娲怎会同意你生魂殉剑?”
紫胤说:“始祖剑苏醒,伏羲为首的仙界大乱,无暇顾及地界,我用的是屠苏之前掉落在魂之彼岸的青冥剑,威力已不能与焚寂等剑相较。女娲感谢你们之前对焚寂剑做的一切,便应允了,只是我这把剑不能动杀念,一动杀念则剑毁灵亡。”
红玉默默靠在他怀里说:“谢谢你为我付出这么多……”
紫胤没说话只是默默圈紧了怀中的人。
这一次他们不会再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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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手残党差点崩溃====================
===========================惘道 正文+番外全部完结====================
============================还剩最后一个后记======================
========================== 明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