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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情
第六章 钟情
十一放假回来,大学生活才算正式开始。
大一有各种活动和比赛。2301的女孩们也参加了不少活动。张扬参加了健美操比赛,老大参加了跆拳道比赛。慕青被选到广播操队,她本来对这样的集体活动没什么兴趣,但为了拿学分,只好逼着自己天天去训练。体育系选了不少学生来给各系训练。教慕青她们广播操的是一位学长,人瘦瘦的,脸黑黑的,看着普普通通,训练起来一点都不含糊。慕青和系里的几十个同学,每天起早贪黑训练,动作稍不规范,就要重新来一遍,每一节操都练了无数遍。
训练了一段时间,终于迎来了比赛。慕青想,比赛时一定不要出差错啊,不然丢人的可不止自己,还要给系里拖后腿。列队,入场,做操,一切都很顺利,快要结束时,慕青一恍神,一个动作慢了几秒。虽然细微,慕青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特别是后面的胡月同学还不够意思地笑了几声。比赛结束,中文系得了第二名,虽然不是冠军,却是历史最好成绩了。大家都很开心,觉得这一个月的时间没有白费。
广播操比赛时,许致远挤在人群里从头看到结束。他看到慕青因紧张而把后背挺得笔直,看到她走神,看到她慢了半拍后的窘态,直到队伍退场,他才信步走向图书馆。
中午回到宿舍,一进门,就听胡月嚷嚷:“老许,你今天竟然去看广播操比赛了,还从头看到尾,兄弟受宠若惊啊。我做的还不错吧?”许致远点点头:“动作流畅,如行云流水。”胡月笑道:“你总是这样惜字如金,以后交了女朋友,也还这样?”
许致远其实也想过这个问题。他不喜欢多说话,也没有追过女生。在许致远18岁的人生里,读书、练字、打篮球,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恋爱于他而言,一直好像是很遥远的事。
以前看人谈恋爱,难舍难分,总觉得浪费时间。慕青的出现,使他的心不再平静。
这个女孩,他只见过几次,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可能对方根本没有注意到过自己,可他的心,他的眼,他的耳朵和脚步,总是忍不住去靠近她。
别人说的关于她的每句话,每个字,总是悄无声息地印在他的心上。
知道她要参加广播操比赛,来到操场上,脚步不听使唤地停住,直到她退场,不肯错过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点细微的表情。
放假几天,眼里脑子里全是她。
坐车时看到旁边情侣说说笑笑,忍不住想,如果此时自己身边坐的是慕青会是怎样?
一个人散步,想,如果此时慕青和自己一起走在这小路上,不时冲自己甜甜微笑,会是怎样一种光景?
打球时,想,如果慕青站在球场外,会不会注意到自己?会不会为自己喝彩?
练字时,想,如果此时慕青看到自己的字,会怎样评价……
许致远想,自己一定是魔怔了,对一个女孩,一个一点也不了解的女孩,怎么会如此念念不忘?
是因为外表吗?慕青虽然眉清目秀,但并不是很惊艳的第一眼美女。是因为个性吗?认识,不,注意慕青才多久?
听他无法解释自己最近的种种反常,只知道,自己对这个女孩,一见钟情。
也许从看到她微红的耳垂开始,也许从看到她皱着眉迅速站起来开始,也许从看着她捧着书微笑走来开始,也许从她在食堂的灿然一笑开始,他像被施了魔法,从此心里住了一个人。
如果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那慕青注意到他了吗?也会对他有点不一样的感觉吗?她有男朋友吗?
许致远不喜欢把事情复杂化,既然确定了自己的心思,明白了自己对这个女孩一见倾心,他就决定行动起来,使那些想象中的场景成为可以触摸到的幸福。
胡月几天前无意提到慕青参加了文学社,许致远把自己闲时写的一些东西整理了一下,也报名参加了文学社。
文学社每周开一次会,要求成员每周最少交一篇稿子。周六下午例会,许致远早早来到社团所在的小楼,翻看大家交的稿子。翻了几张,果然看到慕青的名字。慕青写了一篇书评,其实类似于读后感,写她对薛宝钗的喜爱与倾佩,大赞薛的大气从容。慕青的文章坦率真诚,不做作,不艰涩,读起来舒服畅快。她的字龙飞凤舞,和她恬淡的外表截然不同。
许致远把文章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慕青的影子。社长从书架上拿了几篇文章,问许致远能不能帮忙到楼下复印室去跑一趟,许致远接过稿子,转身下了楼。
慕青把自己的稿子又看了两遍,确保没有错字,才收拾好去文学社。路上遇到同样去文学社的沐颜,两人手挽手来到文学社,坐在桌旁看文章。
慕青从小就喜欢写作文,慢慢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喜怒哀乐都喜欢写一写。上了大学,知道有文学社,很是开心地加入了文学社,希望能遇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参加了几次例会,看了不少文章,渐渐觉得文学社和自己想的不太一样。
社长喜欢现代诗,而慕青却不太能欣赏现代大多数诗人的诗。副社长喜欢现代派,文学社的许多同学也跟着写了不少似是而非的文字。慕青翻看了很多篇文章,心里想:这些文章,我实在是看不懂,有些看得懂,也喜欢不起来。她觉得只有真诚的文章才能打动人,只有美的文章才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在这些文章里,她既看不到真诚,也看不到美。
慕青觉得自己的字没有章法,对字写得好的文章总是忍不住看细一些。快看完时,发现了一篇文章,字写得很是潇洒秀挺。不知不觉把文章看了几遍。文章写来大学后的生活,写自己由不适应到慢慢习惯大学生活。文章写得很朴素,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故作深沉。
慕青把文章拿给沐颜看,沐颜笑道:“写得不错吧?许致远是我老乡,字写得好,文章写得很好,人也很好。你也觉得写得很好吧” 慕青听她一个劲夸老乡,被她说话的模样逗笑了,点头道:“情真意切,哀而不伤。”
许致远拿着稿子来到门口,正看到慕青对沐颜说着自己的文章。许致远第一次听到慕青的声音,有一点沙哑,但吐字清楚,语气柔和。听她对自己文章的评价,觉得十分贴切。
沐颜看到许致远,咯咯笑道:“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们正看你的文章呢。”
慕青闻言,抬头看向眼前的男孩,一下愣住了,眼前的一切,桌椅、稿子,对面的人,这场景好像在哪见过。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为什么会有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只是这一眼,慕青便知道,对面的人,的确是这文章,这字的主人。只是这一眼,慕青便知道,他就是自己想要一起看山看水的那个人。
许致远见慕青看着自己,冲慕青笑了笑,道:“你好!我是许致远,中文系新闻班的。”
慕青闻言缓过神来,也笑道:“你好!我是慕青,汉语言二班的。”
那天大家又看了什么文章,说了些什么话,做了些什么事,慕青后来都忘了,只记得第一次见到许致远,让她明白了两个词的含义:字如其人,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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