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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她走的时候是春天。在上个冬天,她带我去看雪。原本生病的她是应该待在开了暖气的车里,因为我想要堆雪人,她才下车跟我说让我自己堆的。”程成渝低垂着眼,声音沉沉的:“我很笨……堆不起来一个雪人。她骂骂咧咧地下了车陪我一起……”
当初的小程成渝并不知道妈妈的病已经严重到受一个小时的冷风都能要了命的程度。
所以,在程成渝心中,妈妈的死就是他直接造成的。这件事情就像一根荆棘深深捅进他的胸膛,并在心脏不断生根生长、大肆扩张,把刺都刺进他身体内部的血肉里,在夜深人静之时,揪人肝肠。
话毕,林殷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用手在他肩膀上拍拍以示同情。但程成渝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抓住林殷双手,眼神中流露出在林殷看来似是万般的哀求,说到:“你都记住了吗?”
“嗯,记住了。”
话说,故事是很凄凉,但是为什么要林殷他这样一个外人记住
这是程大少爷痛苦的回忆先暂寄林殷这里,以后学霸少爷会拿回去的意思还是林殷就是一个痛苦回忆的回收站,还是不收费的那种?果然学霸有个霸字就能理所当然地霸道了是吗?
林殷和戴晓理一起架着程成渝离开酒店,他安顿好晚会上的女同学回家的车程后,给自告奋勇护送醉鬼程成渝回家的戴晓理招来一辆车:“要不要我也陪着去程家好像是在凉山那边,挺远的。”
“不用,他住酒店的酒店就在附近,我送他回去就行了。”戴晓理摆摆手,把程成渝扶到车里,又体贴地为他把身体调成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看着一直蠕动着嘴唇却听不清说什么的程成渝,戴晓理把半个身子伸出车外说:“林殷,我可以看得出程成渝其实是把你当做好朋友的。虽然我跟你们不熟,也就没有立场说什么,但是就冲着他能哭着把悲痛的事情说出来,你们这辈子的关系就不仅仅是同学关系了。今天,是他妈妈的祭日,明天给他打个电话吧!”
林殷庆幸自己的亲人都还健壮安康,还陪在自己的身边。那些失去亲人的痛苦他是从未有过的,所以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安慰日夜受愧疚和痛苦折磨的程成渝。
戴晓理说的对,程成渝把积压心头多年的痛苦化作酒后言倾吐出来,作为指名倾听者的林殷只有一个简单的拍肩安慰,就显得并不怎么近乎人情。
于是,还没有从失去女友的不知所措走出来的林殷还要忙着去安抚别人掩藏心里十多年的伤口。这世上的伤心人还真不少。
林殷正想抬腿回家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女声:“林殷,等等。”
是一个看起来干净安静的女生叫住了他,她一直站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所以林殷他们没有注意到她。
林殷认出来这是高中他们班上的女同学,叫任瑜,印象中她是那种班里坐前排安安静静的乖学生,这类学生像小兔子一样,有一双小心胆怯的眼睛。
但现在站在林殷面前的小兔子任瑜已褪去豆蔻少女的青涩,站得板直的身子散发出一种自然的自信气息。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不远,南苑路34号。”
的确不远,走过一个街区就到了。这姑娘刚才一直躲在没有人注意的角落,看来她的目的就是要等同学们都走了,好有这个机会单独和林殷说话。
两个年轻男女并肩走在街道上,是女生先不卑不亢地开口:
“林殷,我高中的时候一直喜欢你,是女孩子对男孩子的那种喜欢。”
这突如其来的告白。
“我其实……”
“等我先说完,”任瑜快速截断林殷的话,“我今天这么说并不是要你做我男朋友或者回应我。我只是想把当初的喜欢传递给那个人,给我的青春打上一个分号。”
“嗯,谢谢曾经喜欢我的你。”
“我以为这一辈子都会为没有向当初喜欢的人告白而后悔,幸好赶上了。如果,我是说如果我高中时就告白了,我们会有结果吗?”任瑜眼里闪映着街道上的霓虹灯,好看极了。
林殷摇摇头。
“哈哈哈,是有女朋友了吧!其实,有个男生现在在追求我,但是我放不下你。所以今天我来告白,万一你也对我有意思呢,我就去回绝他。看来,我要慎重考虑怎么给他答复了。”
林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口了:
“我有一个很好的女朋友,她很温柔体贴,很爱我,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安心。大概就是一种找到岁月静好的感觉。我很开心,希望你也能找到那个另一半。”
“唉,看来还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身边自然会吸引什么样的人。林殷你这种温柔体贴的人能找到一个温柔体贴的另一半,实在是……难得。林殷,你是个优秀的人,也祝你幸福!”任瑜说完这句话,在转角拐个弯就到自己家门口了,跟林殷道了谢便开门进去了。
想起女朋友白小白,林殷难免心中一阵的悲凉:她真的是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吗?
这时,他看到了前方一辆驶过来的小车在身旁停下来了,车上下来一个面容清隽的男子,身上西装革履,小皮鞋擦得锃亮。
他一下车便惹来路过姑娘的惊讶目光,但本人却丝毫没有留意。他眼里只看着一个人,第一句话就是:“小殷,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玩?”
“哥,我参加同学的送别会,刚才送了一个女同学回家。哥你今天是不是回家?”林殷问眼前的男子,毫无疑问,这是林家大少爷林尽林教授。
“我正好在附近开会,就顺路让同事送我回一趟家。你要不要一起回家?”林尽问道,然后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低下头凑到林殷跟前用鼻子嗅了嗅:“你喝酒了?”
“是啊,送别会嘛,难免有一些酒推不掉。”
“先上车再说。”林尽为弟弟拉开车门。
在林殷正准备上车的时候,他的目光正好看到隔壁街道上蹲着一个熟悉的单薄的背影,在乍暖还寒的春夜里显得十分的可怜。
“别多事,不要管!”虽然他的内心是这样说的,但是下一刻他的腿不由自主地迈了出去,他甩开林尽的手,穿过人行道跑到那个身影旁边去。
“陈探!你怎么在这里”
蹲在地上的陈探左手捂着右肩,倏的抬起头,露出一张苍白的脸,她的衣服上血迹斑斑,手掌和臂膀都是红色的鲜血,这让在社会主义光辉笼罩下自幼没有见过鲜血的林殷看得触目惊心。
“你怎么了?”林殷关切地问道。
这时,不明所以、本能跟着弟弟跑过来的林尽看到了弟弟如此关心街边一个身上满是血迹的十七八岁少女,心里咯哒一声:这个弟弟会不会在外边惹了什么不得了的人了吧?然后人家找上了朋友寻仇来了?
“我没事,那些道貌岸然的科学家真是阴险狡诈,我……”陈探推开林殷伸过来扶自己的手,打算开始长篇大论地叙述自己的遭遇之时,看见林殷身后站着一个好看的陌生男子,便停下来问道:“林殷,这是谁啊?”
“这是我哥。”林殷看了一眼跟在身后的林尽,然后依旧神情关切地问:“你受伤了”
“哦,对啊!”陈探拽了一把林殷的衣袖,扶着旁边的栏杆自个儿站了起来好像个没事人似的说:“有人请我去了一趟实验室跟科学家见面,岂料他们想要迷晕我,把我当白老鼠!”
陈探撩开她脖子后面的衣领给他们看,果然有注射药物的痕迹。
在短短的对话中,林尽想起了今天寥寥看了几眼的播送新闻,断定眼前的女孩子就是新闻里记者吹嘘的救世主。
“想要迷倒我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药物对我根本不起作用。于是我在实验室大闹了一场就走了。”
林殷看着血慢慢地从陈探右肩渗出,心中不忍,指着伤口说:“这是在实验室弄伤的疼不疼我带你去包扎。”
“没事,不疼,止一下血就行了。”陈探的体质比较特殊,一般的□□伤害都不会对她造成实质的伤害,还可以自行愈合。
但是现在这个伤口虽不危及性命但无法自愈,原因很简单:
“我的右肩是被恶魔打伤的。”这是陈探在继拯救世界的中二发言之后的第二次神经病发言。
林殷跑到附近的药店给陈探买了一些绷带和消毒酒精,林尽则拜托开车的同事把他们送到了一个宾馆,为陈探找了个住处。
“其实可以不用这么担心,这点小伤还不足以置我于死地。”陈探坐在宾馆房间的单人床上,看着蹲下来为她清理伤口的林殷,悠悠地说道。
“不消毒,怕会感染坏死。你一个小姑娘的身上留了疤或者有伤痕,总是不好的,将来会吓跑你另一半的。”林殷说道,仍在低头仔仔细细地清理伤口。
林尽在一旁看着自己的弟弟如此认真地照顾别人,他坐在林殷身后,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机灵鬼陈探越过林殷的肩膀朝他做了个鬼脸,逗得林尽一笑:“小殷,你这朋友可真是活泼好动!”
林殷在专心自己的医生工作,在为陈探包上绷带时,随意回了一句:“她就是个小儿多动症患者。”
陈探立刻高声反驳:“我这叫做豪迈直爽!你才小儿多动症……不,你是个木鱼!沉闷又无聊,跟你在一起总是觉得我在敲木鱼,笃笃笃的,死气沉沉的,一点都不好玩!你还喜欢多管闲事,像那些寺庙里的光头僧,整天念念叨叨的,啥嘛子事都要管……”
陈探还在自顾自的说话,然后林殷起身,眼睛定定地看着她,陈探无端感到一阵的压迫感,顿时停下来,忘了自己下一句要说什么:“你……”
“你没有父母吗?他们不会担心难过的吗?这样作践自己有什么好的?我相信你不同常人,这些伤口或许真的不会伤你半分毫,你不在意自己,但总有人在意你,所以以后不要浑身是血,也不要说自己无所谓的话,这么中二的话一点都不帅气。”
但是林同学,说这些话也很中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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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个主角的感情问题:
作者:林殷,白晓镜不在了,你缺女朋友吗?你看任瑜这孩子行不行?
林殷:......
作者:要不再给你安排一个?
林殷:我可以拒绝吗?
陈探:为什么没有给我分配对象?
作者:那个...智商值和武力值你自个选一个?要除暴安良的gift还是要可爱的boy?
陈探:这不是二选一的问题,是你吝啬的问题!
作者:你命犯孤煞,搞不到对象的。(忽悠中~~)
陈探:反对!
作者:反对无效,下一个!
作者:陆大爷,你......
陆蓬:命犯孤星?克妻还是克女朋友?
作者:啊,都不是,你命犯桃花~~~
好,扯完淡啦!以上与正剧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