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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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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章


      五年级的O.W.Ls考试结束后,而七年级的N.E.W.Ts还没到来之前,六年级相对来说要轻松很多。
      就好像中考和高考之间,有良心的高中最起码会留下高一一年的时间作为缓冲。很明显,霍格沃茨是个有良心的魔法学校。

      有很多课程在O.W.Ls之后都变成了选修课,比如魔药学。如果你不选它们,那么将会多出很多富余时间,可以随便做点什么你想做的事儿,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选了所有的课。
      当然,因为我全部都是O的成绩,没有任何一位教授能够拒绝我的选修,包括某位得知我选了他的课之后气急败坏的教授。

      “所以,你只是想在七年级的N.E.W.Ts中拿更多的O来证明你这个‘万事通先生’的名副其实,不是吗?”这一位甚至气得在课后留我的堂,因为我的义务劳动结束了,我的魔药补习也结束了,他没有别的时间能够单独看见我。
      “教授,你不能如此伤害一个热衷于求知的学生的心,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向你学习魔药。”我不得不钦佩斯内普的目光如炬,他说的基本上就是一部分事实。不过,我当然不可能承认我存在着这样功利的想法。

      “哈,喜欢?”斯内普嗤笑一声,“诺拉,你的‘喜欢’会毁掉所有魔药的!”
      我努力让自己的眼神看起来更哀怨一些:“我知道,斯内普教授是一位魔药大师,是魔药方面的权威,但是你不能像这样彻底否定一个学生的创造力。你年轻的时候难道就没有做过任何挑战传统权威的尝试吗?你年轻的时候……”
      “闭嘴,我们在讨论的是你可怕的创造力!”斯内普低吼着打断了我,脸色很难看,不仅仅是被气着的那种难看。

      我叹了口气:“对不起,我很抱歉。我实在不该提你年轻的时候,我早该想到这可能会让你很痛苦。”
      斯内普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危险起来:“诺拉,你在说什么?你的脑子已经混乱得让你说不出有逻辑的话来了吗?”
      “哦,我又说错话了……无论如何请你接受我诚挚的歉意,我真的不应该说什么‘你年轻的时候’。”我懊恼地甩甩头,然后说道:
      “那种说法听起来就好像你已经很老了一样,但实际上28岁还是一个……充满了青春与活力的年纪,是的,很年轻。教授,您在我眼里永远是那么年轻,我是说真的。”

      女人的年龄是个禁忌,男人的未必不是。
      于是,我眼睁睁地看着斯内普,因为深深感受到岁月不饶人的真谛而在我面前,颓了……

      “诺拉,如果你能够把魔药学的课退掉,我宁愿以后永远不扣你的分数。”
      这种软弱的语气简直让我以为斯内普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但是我只是咧嘴一笑:“我能请问,如果我不选修魔药的话,斯内普教授要怎么扣我的分吗?”
      斯内普教授,再一次因为自己的逻辑悖论,颓了……

      “教授,您在六年级的时候,或者更早的时候可能就已经明白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己将来想做些什么了吧。”肯定语气的疑问句。
      斯内普从“颓”的状态中抽空看了我一眼。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将来想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哪些东西什么时候可能会用上,所以我不得不学所有的东西。比如说,如果我想当傲罗,或者圣芒戈的医师,那么高等魔药的选修对于我来讲就是必要的。当然,如果我选择去对角巷开一家店或者回法国每天把自己埋在书堆里,我确实用不上。但是我必须为其他的可能而准备。”
      在剧烈的插科打诨吐槽恶搞之后,面带微笑,以风淡云轻的方式说着自己如大海般深沉的心事。那笑容下的脆弱与迷茫,那风雨后的淡定与从容,就一个字——帅!
      果然,这就是男人的浪漫啊……

      “然后?”斯内普的表情和刚才比没有任何变化。
      “然后?”我瞪大眼睛,鹦鹉学舌般地重复,然后磕磕巴巴地说,“然后……我是说,我其实很迷茫,很沉痛,很……”
      为什么你问了一个计划外的问题!难道此时的你,不是应该震惊于我的内心竟有如此多的无奈怅然与无助吗?
      你为毛又不按套路来啊!

      “我假设……不,我确定,你的话和我刚才听到之后本应该想到的绝对不是一个意思,那么你到底想表达些什么就快点说出来,说完就从我这儿滚出去吧。”
      ……你这副已经彻底放弃反抗,时刻准备着再颓一次的样子到底算是什么?
      喂喂,我说话有那么不靠谱吗!我说话有那么不正经吗!我说话有那么不可相信吗!

      因为斯内普的非暴力不合作,今天第一次,我颓了……

      总之,六年级的日子就是这样的……颓并欢快着。
      不过开学后没多久,我又遇到了新的危机……

      “菲尼克斯……”克罗宁的脸看起来就像被遗弃的小狗。
      “不。”我坐在沙发上,右手捧着一本《中世纪魔法文字》,左手端起咖啡,微笑但斩钉截铁地拒绝。
      克罗宁已经缠了我整个下午,虽然我佩服他百折不挠的毅力,但是我依旧不想把自己给卖了……

      “来吧,菲尼克斯。我们想要你想得都快发疯了,你不会知道我们是多么渴望你的身体……这是怎么了?你还好吧?”
      虽然没有失态地把嘴里的咖啡给喷出来,但也呛得够呛,咳嗽了半天才总算是把那口气顺下去。看着克罗宁茫然的表情,我只能扶额感叹一句:
      孩子,你不会知道你说的话有多么的重口味!

      我合上书,一下午以来第一次正式地回答:“我知道你们需要……我的身体,但是,相信我,我比你们更需要它。我的脑袋、我的手脚、我的胳膊和腿……它们都是跟随了我16年的老伙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我暂时还没有任何把它们换掉的意愿。你们即使没有它,也不会怎么样,但是如果我失去了它,我就完蛋了。”
      “菲尼克斯,没有你的话我们这次必输无疑!你曾经见过只有两个追球手的魁地奇球队吗?”
      “确实没见过。”我回忆之前那一幕,然后撇撇嘴:“但是我更没见过三个追球手中游走球永远只追着一个人飞的球队。”

      原因就出在我陪克罗宁参加魁地奇训练时发生的事情上。
      本来我只是因为很少出去参加户外运动,一时心血来潮,才被克罗宁拽去;本来我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场地边上,仰头看天;本来我只是因为那个突然发疯的游走球,而为克罗宁感到担心……为毛那个游走球直接就冲着我来了!

      我上辈子很招各种球的待见。
      站在篮球场边上会被篮球砸,穿过足球场的草坪会被足球砸,被乒乓球砸是常事儿,最大的幸运是被羽毛球砸,校运动会的时候我宁可被人批评无组织无纪律也要离田赛赛场越远越好,否则搞不好就是铅球铁饼标枪一块儿上……要不然,你以为我那熟练的闪躲规避动作是怎么练出来的!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换了副身体,我依然如此招球的待见。就算是招金色飞贼也好,我还能够成为天才找球手,为什么就一定是危险系数更高、堪比定位导弹一号杀手令、不死不休的游走球!

      虽然我的闪避够专业,但是实在是禁不住它死盯住我不放的劲头。于是,一边喊着让旁边的人帮忙制服那个已经由游走球变成了暴走球的东西,一边无奈地抓住一把老旧的扫帚往天上飞。
      接着,一群游走球向着我飞过去了。它们一会儿飞成“一”字,一会儿飞成“人”字,有的时候左右夹击,有的时候前后围殴……

      在天上转悠了不知道多长时间,下面的人终于把那两个发疯的球搞定,将我解救下去。
      那把破扫帚离地还有几公分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地从上面翻滚下来,倒头就吐——麻瓜世界的过山车绝对比不上这个刺激!

      等我吐够了,吐舒服了,直起身来却突然产生了一种脊背发凉的感觉。
      我迟缓地抬头看向身边的克罗宁:“克罗宁,你们继续训练吧,我想我得先回去了。”
      克罗宁惊喜地看着我:“菲尼克斯,原来你会飞啊!”
      ……爷又不是长翅膀的鸟人!你才会飞!你全家都会飞!你家方圆百里都会飞!

      没等我吐克罗宁的槽,背后传来一个声音:“菲尼克斯,你居然飞得这么好,真是让人想不到……”
      那是因为以前从来就没有游走球在后面追我!
      我郁闷地转身,却看到拉文克劳的魁地奇队长眼睛里似乎闪着幽暗的绿光。于是,我终于找到了脊背发凉的根源……

      “这个……”克罗宁的表情有点讪讪地说道,“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你想太多了……”
      “别跟我说你们队长没有这个打算,你自己都不会相信的吧?”

      我慢条斯理地说:“让我想想……你们大概是想用我的闪避技巧来当靶子,吸引对方游走球的攻击,然后创造机会,好让另外两个追球手得分。我说得不对吗?”
      “你怎么知道?你听到我和雷德曼的对话?”克罗宁满脸不可思议。
      我冷笑一声说道:“说实话,如果你们想让我补上的是找球手的位置,也许我还会相信,但是偏偏是所有位置里面最需要配合的追球手。现在距下场比赛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你们总不会真的指望我在这方面有什么卓越的天赋,然后超水平发挥吧?”
      想算计我?就凭这些小心思,你们还太嫩了啊!

      “运动运动有好处的。”被我一举戳破居心的克罗宁还是不死心。
      我重新拿起书本,不理会克罗宁垂死的挣扎,随口回答道:“我不运动也没见有什么不好。”
      “是吗?我觉得你的身高就很不好。”
      ……

      我僵硬地将头转过去,用一种阴恻恻的声音说:“我没听清,你能不能再重复一遍刚才的话,林顿先生?”
      克罗宁用力地咽了一下口水:“我是说……也许……或者……那个……”
      支吾半天后,克罗宁终于视死如归地喊了一声:“魁地奇有助于增高!”

      在一阵诡异的沉默之后,我有气无力地说:“好吧,你赢了。我同意加入球队,去当那个牺牲自己的追球手。”
      看着克罗宁明显惊大于喜地离开,我彻底颓了:我最终还是妥协于我心中永远的痛——身高……

      虽然我很受球类的喜爱,上场之后,有时即使对方的击球手的目标并不是我,游走球也会飞奔向我的脑袋。不过像之前那样游走球发疯的情况还是非常少有的,所以我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安全的。
      在天上飞来飞去,做着各种高难度动作,听着场边群众的欢呼,说实话这感觉不坏。但是一场比赛下来通常我会累到半死——
      骑着扫帚在天上一边转悠一边躲球,而且在我逐渐熟悉了追球手的工作后,偶尔还要把鬼飞球往那个铁环里打。这样的日子着实不是人过的。
      也许身为拉文克劳球队的一员,我这样说不太恰当,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和斯莱特林的比赛,尽管他们的风格比较粗暴,但是他们有一个好找球手,结束战斗通常会比另外两个学院快。

      不过在球队里打了两年魁地奇,尽管一个奖杯都没拿到手,却有了三个收获:
      第一,我确确实实长个儿了。不知道是因为运动量变大把筋骨抻开了或是其它什么,总之,我之前在158停滞了很久的身高,在我毕业的时候重新定格在了169。
      我是一个懂得知足常乐的人,相信我,我可以忍受的……
      第二,我当上了男学生会主席。我是在很久后才知道,历来很少有出自拉文克劳的男学生会主席,因为拉文克劳的男生通常看起来太宅而并不适合这种职位,但是我在魁地奇中“上蹿下跳”的表现,最终帮助我在比尔毕业后赢得了这个位置。
      我只能感叹,霍格沃茨也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不是吗?
      第三,是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

      “菲尼克斯,我喜欢你,尤其是你比赛时的样子……我希望能成为你的女朋友。”
      在七年级的一场比赛结束后,我被一个格兰芬多的身材火辣的六年级女生拦下,然后,收到了告白……

      我当年真是不应该嘲笑樱木花道为了追求晴子加入篮球部——
      运动系男生什么的,果然最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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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第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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