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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无咎
跑过大半条街,一路上都没什么人,顾晏甚至觉得这次出逃似乎太过顺利。不过想想自己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想来也不值得人家兴师动众地追捕。
街道的尽头是一个坊市,顾晏隐约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个身形窈窕的倩影,正在缓缓向她的方向走来,表情似笑似嗔,顾晏心中警铃大作。
在宵禁的时间点出现在坊市,还是如此模样的美貌女子。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顾晏依然没有感受到任何杀气,但她还是逐渐放慢步伐,然后猛地右转,一头扎进漆黑的小巷子,刚刚那个女人绝对有问题。
巷子很窄,月光都只能斜斜地照到墙壁的上方,几乎看不见前方的路,但顾晏丝毫没有减速。直到她一脚踩空,原来此处有几级往下的阶梯,她凭着习武的本能,想反转身体来达到平稳落地,可身体却开始不停使唤,仿佛重逾千斤,动作一滞,顾晏“啪嗒”摔在地上。
顾晏发誓,这辈子都没有摔得这么狼狈过……除了之前在树上掉下来那次。
她手忙脚乱地爬起来,想继续跑,这时明显感觉到力有不逮。只能慢慢跑,越跑越慢。
不知何时方才在坊市见到的那名女子,正不远不近地跟在顾晏后面,仿佛看着猎物垂死挣扎的猫儿,漫不经心、从容不迫。
我到底是何时被下药的,这是顾晏晕过去之前最后一个念头。
再次醒来是在棠无咎的书房,只是这次比较惨烈,双手被反绑,浑身也没什么力气。顾晏勉强直起身,坐在地上,看向案桌后的棠无咎。
棠无咎分明察觉到顾晏醒了,却依旧低头写着什么,无视顾晏直直的眼神。
许久,慢条斯理地放下笔,定定地看了一会顾晏:「你喝的药,衣服熏的香,都掺了少量软骨散,你若只是在院内散步,是不会发觉的。一旦动武或者剧烈运动,就会激发药效。」
「嗯。」顾晏微微垂下头,开始看地板的纹路。其实发现自己被下药后,回想一下大概也能想到了。
只是顾晏平时直来直往,哪里见过这样的,明里都快处成好朋友了,一起下棋、喝茶、聊天、看书、吃点心,然后背地里其实一直在给你下药。也怪自己学艺不精,空有一身武艺,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心思,也不懂药理,不然也不至于软骨散的味道都分辨不出来。
「在想什么?」棠无咎忽然走到顾晏身前,照顾顾晏的高度,单膝跪地在她面前。
顾晏抬头去看眼前的棠无咎,叹了一口气,有一点不甘、又有点无奈,最后似乎妥协,竟然被抓回来了,「没什么。」重新去看地面。
不料一只手捏着顾晏的下巴,强迫她抬头,她皱眉不解,随后嘴里被塞进一颗药丸,药丸很酷,沾到舌头的那瞬间,苦味就蔓延开来,可捏着她下巴的手不让她吐出来。一番折腾,终于让她把药丸咽下去。
顾晏呛的眼泪汪汪,棠无咎有些出神,伸手去触她眼角的泪,可待手指沾染到那晶莹的泪珠,他又仿佛嫌恶一般,松开捏下巴的手,将顾晏推到在地。
顾晏觉得这人有病吧。又费力挣扎着坐起来。
「我要你一个月之内,去杀掉陈景之。」棠无咎负手背对着顾晏站在桌案前。
「让我去刺杀陈景之?」顾晏不敢相信。
「你是最好的选择,任何人突然出现在陈景之身边都引人怀疑,但你不会,你是他的救命恩人。」
「可我为什么要杀他,我费了那么大劲救他。」
「因为……你中的毒,只有我有解药,你方才吃的碎心,是齐国的皇室秘毒,一个月没有解药就必死无疑。」
顾晏撇撇嘴,大概没想到这种把戏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解药会怎么死?」
「七窍流血而死。」
「……」
「明日我让人送你去濛城。」
「……」
「来人,先把她带去引胭阁梳洗,明日送她去濛城。」
————————————————
顾晏走后不久,侍奉顾晏的婢女雁回来禀,说在顾晏的换洗衣服里发现一封书信,信封上写着“公子无咎亲启”。
棠无咎接过书信,看着封面上那几个有些张牙舞爪的字,迟疑片刻,最终还是拆开了信封。
公子无咎亲启:
承蒙公子收留照料,铭感不已,今已伤好,另有要事。
在此拜别,后会无期,再表谢忱。
愿君心想事成。
顾晏亲笔
看完信,棠无咎摸了摸胸口,他觉得心脏似乎有些钝钝的痛感。这封信写得中规中矩,并无出彩。想来顾晏是个极有天赋的人,这一手毛笔字写得飘逸洒脱,意境出尘,但估计懒于练习,意境是有了,字形尚且不够稳固。
棠无咎回想起前两天傍晚,书侍在整理顾晏用的那个桌案时「咦」了一声。
「何事?」
「啊,无事。」书侍摸摸脑袋不知当讲不当讲,毕竟只是小事,但发觉棠无咎正看着他,想了想还是继续说了:「就是晏姑娘今日看了一本之前看过的话本子。」
「哦?」示意书侍说下去。
「之前从未见她拿看过的本子,除了最开始话本数量不够,后来您吩咐我们时常买些市面上时新的话本补充到书房,就没再见晏姑娘重复看了。许是这本格外的精彩吧,看了其他的本子,放觉得还是这本写的好。」
「嗯,是什么话本,拿来我看看。」棠无咎略有些好奇。
「是。」
接过话本,棠无咎:「……」。
本子上几个龙飞凤舞的字,《纯情狐妖俏书生》。
之后话本就被他随手放在桌案上,但他的桌案是没有别人整理的,棠无咎从旁边的一叠书册中抽出那本《纯情狐妖俏书生》。
随意翻了翻,大概是一个书生与富家小姐相爱,两人情意正浓时书生要进京赶考,与恋人依依不舍,便时常写信回来,后来书生衣锦还乡,却遍寻不得这位姑娘。
原本小姐家的府邸也变成了荒郊野外的破庙,原来这姑娘是狐妖所化,本想在书生情意最浓时掏了他的心,助长修为,后来却自己陷入爱情,不舍得杀他,还赞助他进京赶考的费用。
姑娘也时时与他通信,书生第一次落榜,第二次高中进士,如此在京城耽搁了许多年,想履行承诺,回来娶她,谁知此信寄出后,便再无音信。
而话本子折痕最深的地方便是这书信页。
书呈莺莺小姐妆次: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比来已隔年许,然思卿之念未尝稍离臆间。
昔曾与卿共盟窗下,折桂返乡后即来迎娶。
故予弗敢稍怠,今心愿已达。
愿卿善自珍重,不日来娶。是嘱。
某某谨书
某某年灯下
后来书生找了许多年,后来耽不住家中老母的催促,娶了老师的女儿,也算琴瑟和鸣、举案齐眉。
待得书生垂垂老矣,快要魂归冥府之时,终于再见到了她,姑娘还是当年的模样,几十年的光阴没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书生一时间老泪纵横,喃喃道:「我早该想到的,我早该想到的啊。莺莺啊。」
莺莺默默不语,只是深情而不舍地凝视着他。
而后,收回沾染鲜血的手,手中握着的柔软心脏,甚至能感受到它轻微的搏动,饱含着浓浓爱意和无尽悔恨的心脏,世间绝顶的美味、大补之物。
书生微微错愕,中了迷魂术的人感受不到疼痛,他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莺莺手上的是什么。只是下意识地低头去看自己的胸口,见到胸膛上那个鲜血淋漓的窟窿,似有一丝痛苦,但下一秒便释然,甘之如饴。
「也好,也好,咳咳咳……」说话间再也捂不住口中的鲜血。若是你想要的,我又有何不舍。
我这一生所求,不过就是能与莺莺你白首不相离,此番也算是如愿了。
看完之后,棠无咎:「……」。
她每天都在看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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