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泯灭

作者:月满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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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见


      卢恩公历1007年至1016年是仙境大陆最混乱的九年。1007年正值混沌纪年与光辉纪年交替的时间,两大派系的上位者为了争夺新纪年的掌管权,不停制造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战争。一时,整个仙境大陆硝烟弥漫,人心惶惶。接连不断的战役与政治斗争令脆弱的冒险者们不堪重负,只是金钱与权力的诱惑永远大于死亡的危险,所有人依旧前仆后继,乐此不疲着。
      就像上天开得一个玩笑,同年,由于纪年交替,大量古战争中阵亡的战士亡魂从时空裂隙中逃出,夹杂着深深的怨气,从世界各个角落涌入,尤以极西处的克雷斯特汉姆古城为甚。
      父母与战乱初期生下我,也正是由于我的缘故,两人并未参与派系之争,也没有前往前线平定亡魂。但毕竟处于战争年代,在我出生后的三个月,无法袖手旁观的父母还是前往了离古城最近的城市,魔法之都——吉芬。
      年纪轻轻便已踏上光圈的巫师父亲在魔法学院成为了一名技能导师,作为纯赞美系牧师的母亲则在后方治疗不断传送回来的负伤战士。
      时间过得飞快,这样简单的生活持续了八年。八年后,派系之争已成定局,再无战役为此爆发,只是古城中的亡魂依旧不断侵犯着我们的领土。出于对幼子的保护,父母并没有让我成为一名冒险者,八岁的我也只是吉芬城再普通不过的平民小孩。即便整日整夜面对着负伤或是阵亡的冒险者,嗅着空气中挥散不去的血腥气味,我也没能意识到战争的意义。倒是人缘相当好,成日与伙伴在郊外玩耍。

      惬意的日子并没能持续多久,人生永远是一把精密的秤,上天不会总是特别眷顾同一个人。第二年早春,我就毫无征兆地被送到了世界西南方的克魔岛。来接我的是当时的第一流氓海威,他丝毫没有提及父母将我送来这里的原因,问起父母的情况他也只是敷衍地一笔带过,只告诉我他与我的父母曾是昔日挚友。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当年古城几乎快要支持不住,被派往前线支援的父母死于最后一批亡魂的剑下。
      那时海威就像亲生父母那样待我,安排我住在海边巨大的古城堡中,一日三餐和日常起居都有专人服侍,吃用都是最好的,还教了我很多在发乐斯赌场中立足和赚钱的方法。我对海威叔叔向来都是非常感激的,但这样优越的生活却招来了许多同龄孩子的嫉妒与不满,孤独与巨大的排斥力将少不更事的我压得踹不过起来,我无法承受从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下子过渡到需要负荷他人眼光的生活。所以即便有完美的家境和对我言听计从的侍从,那段时间依旧成为了我人生最不快乐的时光。
      直到那个烦闷的午后。
      头顶的烟火砰然绽放,美得让人心颤,对我来说却仿若属于另一个世界的风景。
      我坐在椰树上一边想着远方的父母伙伴,一边有一个没一个地往下扔着椰子。突然间一阵尖锐的惨叫声将心不在焉的我拉回现实。我急急忙忙跳下树,一边喃喃道:“完了完了,不能让海威叔叔知道,他会打死我的……”而碎碎念到一半,映入眼帘的一幕却让我瞬间发不出一个音节,亦无法挪动一步。
      捂着脑袋的人虽然狼狈至极,但仅仅是那惊鸿一瞥而已,我就知道当时自己眼神中流露出的一定不只是惊叹。
      我从未见过那样好看的发色,像是吸收了月光那样的银白,泛着夺目却不刺眼的光幕,高贵得让人不禁觉得多看一眼都是亵渎。修得细碎的发梢仿佛下一刻就要滴下晶莹的露水,软软地贴于耳后与颈项。
      又是一阵烟花爆裂的声响从空中接连传来,我才看到那少年缓缓抬起头,眼睛因疼痛紧紧闭起,眉头紧蹙,即便如此也无法让人忽略他完美的五官以及比例,还有凝脂美玉般的皮肤。
      心跳在下一刻化为乌有。
      他睁开眼睛,细长的眼尾向上挑起,睫毛颤抖着像是即将扑火的飞蛾,可这一切都在他露出瞳孔的那一霎那黯然失色。
      紫色的光华流转在宝石般剔透的瞳仁上,隐隐泛着水光,让人想要拭去,却又不忍轻易触碰。
      如果时间静止在这一刻,那该有多好。
      但是不可能。
      紫罗兰般的瞳仁中迅速映出我的身影:“不要对着人砸行吗?”
      虽然是愤怒的斥责,但我仍然觉得那是世上最接近天籁的声音,一瞬间,恍如隔世。
      “对……对不起。”已经不知道在面对这样一个天神般的人物时该说什么才好,只是一味颤颤地道歉。
      我又往前挪了一步,却看到少年再一次痛苦地紧闭起双眼,鲜红的浆液自白皙的指缝间流了出来。
      现在回想起来,我也不知道当下的自己是怎么一回事,竟二话不说,抓起少年的手臂就将少年背起,另一方面完全无视少年背后的嘶吼:“你又想干什么,快放我下来!”
      少年很轻,虽然比我高出近一个头的身长,但背起清瘦的身躯让人仿佛觉得像背着普通的急救物资。一直跑了很久,我才吐出第二句话:“我带你去我家治疗。”
      他一句话也没说,但开始只是轻轻抓住我肩膀的双手渐渐用力勾住了我的脖子,脸颊缓缓贴上我的后脑。我怔了怔,努力平复几乎扼制不住的心跳,扯开嘴角大着嗓门道:“等下就把我家当成自己家,哪个仆人敢不听你的话,老子一脚踹他出去。”
      环住脖子的手有加重了几分力道:“我没有家。”

      本来没有想过要把事情搞的很大,但谁知刚背着银发少年跨进城堡大门,就有仆人冲上楼向海威叔叔报告:“主人,少爷带了一个白色的客人回来!”
      声波刚传进我耳廓我便愣住了,转念一想少年的着装——浅黄色的初心者袍,并没有任何白色色块在身上。诧异间视线掠过少年银白发梢,才明白过来仆人这么说的原因。银白的发色在仙境大陆本就不多见,况且是少年纯净没有一丝杂色的纯银白,如此高贵的发色更是犹如稀世珍宝。
      就因为我用椰子砸伤了别人一事,海威对少年也是格外照顾。仅仅一个晚上,我带了一个名叫拜狱的银发少年回家的事迅速在整个城堡中传播开来。也正因为如此,原本打算好让少年和我挤一间房睡的计划也被打破,然而心里竟有一丝连自己也无法理解的失望。
      但事情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得那样糟糕,大多数时间里城堡中只有我和拜狱。
      最初的一个星期,拜狱还对我有些敌意,无论是从看我的眼神还是说话方式都能猜到他对我误伤他一事依旧耿耿于怀。但孩子毕竟只是孩子,没过多久我们就成了亲如兄弟的玩伴。
      那段时间我和拜狱无话不谈,他告诉我自己的父母早年便死于派系战争中,他甚至连他们长得什么样也没记住。但也正是因为父母的死才激励自己成为一名冒险者,即便他还没有决定要转职成什么职业。常年累月独自生活的经验也让他比普通孩子成熟了不止一点,一直以为他大我起码六七岁,后来一聊才知道,那时的他也不过十一岁,大我三年。

      小孩子的恢复能力总是特别好。才一个月的时间,拜狱头上的伤就已痊愈。受他的影响,我也在一个月之后成为了一名初心者。和大陆所有初心者一样,我有初为冒险者的兴奋与激动,也有对职业选择的彷徨和迷茫,所以同拜狱一样,我也暂时没有转职。
      然而拜狱伤好之后也没有理由继续留在海威叔叔的城堡中,或许是害怕离别的感觉,我也向海威叔叔要求离开城堡,意外的是他看着已经身穿初心者装束的我,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下来。
      事情就这样顺其自然地发展着,我和拜狱在沙滩边租下了最便宜的一栋房子,可虽然是最便宜的,对于两个没有收入的孩子来说,这依旧是一笔无法承担的天价。
      既然决定了独立生活,回去向海威叔叔要钱也完全不可能了。正当两人都一筹莫展之时,一个盗贼打扮的女孩从我们眼前飞奔而过,擦过一个铁匠的身体,又立即飞速离去。似乎连铁匠自己也并未意识到钱袋就在刚刚一瞬间被女盗贼偷走,这一幕却碰巧被我和拜狱看得一清二楚。
      也记不清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我很自然地朝拜狱露出一个坏笑:“我们去做盗贼吧。”
      本以为像拜狱那样正义感十足的人不可能答应我那么无理的要求,谁知他只是低头想了片刻,随后对我说:“我一个人就够了,你去转你想转的职业吧。”
      我微微一怔,又开始笑:“其实比较想当盗贼的是我,这种事情也是我比较适合,你就不要勉强了,反正我养你。”
      拜狱皱了皱眉头,随即露出他招牌式的微笑:“不用,我觉得很好玩,还是我来吧。”
      我大概是又被他的笑容迷晕了,直接省略考虑的时间点了头。
      于是,拜狱顺理成章地成为盗贼,几乎每天都要在盗贼公会训练。而我依旧持续着初心者的状态。

      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就靠着拜狱时不时偷来的钱过日子,下手的目标一般都是其他城市来的商人,偷去的金额也不是很大,又因为盗贼这一特殊职业,就算有别人发现也不会多说什么,更何况依拜狱的身手,要发现也并不那么容易。
      然而让我们真的吃穿不愁的,却是一次意外。
      虽然克魔岛地处热带海边,常年温度大致相同,但多少还是会有些起伏。每年六七月总是异常地燥热难当。
      七月某个午后,我几乎被烈日骄阳烤化,从城内商人那里搬了个西瓜回家让拜狱切,却只看到拜狱一脸无奈的笑:“我把双刃短剑忘在盗贼公会了。”
      我把西瓜重重放在厨房的地上,尴尬地抬起头:“那怎么办,没的吃了。”
      “不会。”拜狱一边说一边蹲下身,似乎在找什么东西。过了一段时间拜狱才站起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水果刀。
      “找到一把刀,但已经生锈了,大概很久没人用过了吧。”
      “那不是等于没找到么……唉,还是吃不到西瓜。”
      大概是看到我有些沮丧的表情,拜狱的眉头也轻皱着,眉眼漂亮得让我不禁心里一颤。
      “我试试看吧。”显然他有些无奈,但还是立刻开始把小刀洗干净。
      看到拜狱用生锈的小刀轻松切开西瓜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热得产生幻觉了。
      所以接下来我只是把嘴巴张成了鸡蛋型,看看西瓜,又看看拜狱的脸。
      拜狱笑得更无奈了:“一起吃吧。”

      后来捧着西瓜,满脸西瓜子的我脑中灵光一闪,看向拜狱:“拜狱,我觉得我们可以去卖艺。”
      “卖艺?表演用锈刀切西瓜?”
      “嗯……不是不是!”我擦了擦脸,“我是说……对了,你能用它砍断普通的刀剑么?”
      “啊?我又不是神……”拜狱用五指撑住额头,极力克制着自己即将爆发的小宇宙,但年幼的我尚且没有注意到这点,还是继续天真地问下去:“双刃短剑用坏了可以随便再拿对吧?明天就带回来,试试能不能砍断它……如果可以,我们就能发财了!”
      即便心里明白我这个天真到可笑的想法只是孩子夸张的幻想,拜狱还是照我说的把双刃短剑带回来了。
      而当我手里紧握的双刃短剑真的被拜狱的锈刀砍断时,我却笑不出来了。
      因为拜狱脸上一点欣喜的神色也没有。
      我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怎么了,你难道不开心么?”
      看着拜狱依旧沉着一张脸,并没有回答我,我整颗心都悬到了嗓子眼:“喂……你怎么了?”
      “这恐怕不是正常人拥有的能力……”
      虽然我心里也觉得奇怪,但表面上还是故作镇定地安慰他:“别担心了,有这种能力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至少我们可能用它去赚钱,以后也不用偷偷摸摸做贼了。”
      “这也没比做贼好多少吧……”
      “拜狱,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要赚大钱怎么能不耍点手段,何况是我们这种白手起家的。”见拜狱没反应,我不耐烦地继续说下去,“你不去我一个人去,别拦我。”
      说完,我假装要走,拜狱这才追上来答应我。

      既然是骗术,自然不能在克魔岛用,也不能去离这里较近的梦罗克,于是我和拜狱痛下决心拿出三分之一的积蓄传送到首都。
      时隔近一年回到熟悉的首都普隆德拉,竟让我不由出了神。看惯了克魔岛平凡的矮房木屋,仅一瞬间面前就全部变成了纯粹庄严的建筑,各种上位者居住的宫殿式城堡,地标一般的首都教堂,就连普通的民房和店铺也建得精致且大气,众星拱月般地聚拢在中央水池周围。远远看去宏伟得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却也不得不惊叹于它的威严与肃穆。
      “去南门外吧,那里比较合适。”直到拜狱拍了拍我的肩,我才反应过来此行的目的。
      我点点头,跟着拜狱一路南行。
      其实拜狱在认识我之前一直处于流浪的状态,卢恩王国各个城镇几乎都跑遍了,对于首都来说更是轻车熟路。连曾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的我也不及他那么能拿主意。
      没有了战争的压力,此时的南门比从前热闹了好多倍。看着诺大的草地重新恢复了活力,心情都变得愉快起来。
      出了城继续笔直朝南走,正对着最大的那颗树便是我们的目的地。
      但准备工作就耗费了我们近半个小时。因为两人在树下发了那么长时间的呆,也没有想好怎么吸引别人的注意。
      到最后看着周围的人摆摊的摆摊,聊天的聊天,招怪的招怪,唯独没人注意到我们,我们也只好破罐子破摔。
      我猛地站起身,抽出从海威叔叔家偷偷带出来的加十厚刃剑,指向拜狱大喊一声:“小贼,你竟敢偷我钱袋,拿命来!”
      拜狱配合地拔出腰间小刀:“我既然敢偷你的钱,又怎么会怕你?”
      “哈哈哈哈!拿着一把锈刀还敢口出狂言,看少爷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一切按原定计划进行。拜狱就在厚刃剑即将刺进胸口之时一挥手,锈刀轻松将它砍断,引来旁人一阵唏嘘。
      我握住断剑的柄,怔怔地看着草地上被锈刀削去的半截剑身,刚准备念出准备好的台词,谁知就有人先替我说了。
      “这怎么可能!就算是初心者对一转职业,锈刀怎么可能砍断上级厚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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