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青春期红罗宾不会梦见邻家姐姐

作者:五弦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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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泪尾随提姆


      我在做梦。

      提摩西·德雷克大约花了十五秒才得出以上结论。

      绝对是在做梦。

      不远处的金发女人手捧鲜花,紫水晶般的眼睛在日光下显得分外好看,她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不得不承认,金色的长发和那一件纱裙非常搭。

      但是。

      如果。

      如果这不是他喜欢的女孩子,如果她的对面站得是自己的话,年仅十二岁的德雷克同学认为自己应该会更高兴。

      对面的男性看不清面容,整个人被虚化掉,端详起来就是个随处可见的路人甲,而且还有这婚礼——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世界上还有这么简单的婚礼。

      能想象吗,没有证婚人,没有神父,台下没有亲属,婚礼奏乐是他家的闹钟铃声,大片大片的会客椅全部空着,显然是一桩不被祝福的爱情,然后为了避免尴尬,用来替代宾客的是坐在椅子上的布偶娃娃。

      长得还超奇怪的那种,要脸没脸要眼没眼,全身上下破破烂烂,没钱买点可爱点的吗?你这样对得起那个和你结婚的女性吗??

      谁喜欢的女孩子是给你这样糟蹋的啊。

      德雷克同学理性地向新郎靠近,他发誓他什么也没想做,就只是单纯的、没有任何冲动的、想把这家伙的脸记在心里头——

      才怪。

      隔离,这必须得隔离,提姆咬牙切齿,满脑子都是把这家伙和莉斯坦隔开,他一辈子都不许他们相见。

      他走得越发近了,那新郎仿佛看见了他的到来,自己自觉地捂脸转头,动作简称渣男三十六式之我错了但我就敢。

      嚯,竟还是个知廉耻的渣男。

      于是理所当然的,越发理智气壮、搞得好像自己才是个原配的提姆同学什么也没看见,更甚于还没有靠过去,他就已经从梦中惊醒了。

      闹钟边跳边晃,婚礼的奏乐声在床头不间断作响,他猛然从床上爬起,一个翻身准备下床,抬头又看见自己专门圈红的日历。

      周末,无课,不必早起。

      他松了口气,小脑袋直愣愣地砸回枕头上,他正准备补个眠,随后又灵光一闪地想起自己为什么要把今天圈红。

      提姆二度跃起,闹钟仍旧叮叮当当地响个没完,不过时间不是熟悉的七点而是十点半。

      太棒了,在他喜欢的女孩——好吧,现实一点——在他暗恋的女孩,莉斯坦的大学毕业典礼上,本该在现场的他在家里一觉睡到了十点半。

      提姆没有思考的余地,他掀起床边的枕头想给莉斯坦打个电话,然而那什么也没有,这一切真是有够糟糕的,他才想起昨天晚上他的手机英勇献身、为蝠报废,最后沉于哥谭码头海湾的惨痛现实。

      ……所以他现在该为她还没开始萌芽的爱情默哀吗?还是为他自己还没开始就结束的爱情?

      他坐在床上缓了一会,越发觉得情路无望。

      不,当然不是因为今天这起意外,他打心里清楚莉斯坦是个什么样的女孩,温和、冷静,并且绝对理性,别说爱情,他们现在就是单纯的包养关系。

      ……连包养这一步都岌岌可危,因为莉斯坦不缺钱也不收钱,一切纯属十五岁的天才小姐善心大发,好意饲养别人家儿子。

      冷水扑上脸颊,提姆用力甩了甩自己的头,想把那些控制不住的想法丢出去。

      奇怪,他迟疑地想,我今天是不是太敏感了一点?

      不管了,先去学校要紧。

      感谢今天哥谭公路风平浪静,一起案件都没发生,提姆乘车赶到学校时甚至久违地感叹了一下哥谭的友好——尽管如此他还是从墙角翻进来的,因为门口挤满了跟拍布鲁斯·韦恩的记者。

      布鲁斯·韦恩,也就是蝙蝠侠,在二代罗宾死去后他的精神状态就不太稳定……好吧,可能先前也不太稳定,但失去罗宾后他的行为越来越鲁莽暴力,以提姆的视角来看,他现在的行为无异于自残,蝙蝠侠需要一位可以约束他的同伴。

      他曾去找过夜翼,不过已经单飞的迪克警官拒绝了他,并声称出事他会以夜翼的身份回去帮忙——于是昨天晚上蝙蝠侠和夜翼一起在他眼皮子底下伤断一条腿——主要是夜翼,蝙蝠侠很可能只是扭了一下。

      当然也要感谢阿尔弗雷德先生友情赞助的罗宾制服。

      所以昨天还瘸着的蝙蝠侠怎么今天就……?

      他不解,但他拒绝在这和布鲁斯正面交锋,与莉斯坦的相识是个绝对的意外,提姆不想将危险带给她,也不会让她成为蝙蝠侠拒绝他的理由,更不可能让她成为蝙蝠侠过多关注的成员之一。

      提姆在草地地小径上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她只比他大三岁,如今却已要大学毕业,甚至在毕业前就已经找好了工作,不管站在任何角度看,提姆想,莉斯坦都毫无疑问地是个天才。

      她的毕业典礼已经结束了,三三四四的好友围绕在她身边,优秀的人似乎总和优秀的人作伴,提姆一眼就看见了艾玛·塔克蒙特,那位年纪轻轻便跳级考取了哥谭大学的金发天才走在她身旁,旁边有着罕见白发的玛伊雅弥替莉斯坦拖着行李——看起来似乎已经完全没有能容下他的位置了。

      提姆不喜欢艾玛小姐,也不喜欢玛伊雅弥,说不上是因为莉斯坦,就只是本能地,那种侦探的本能——他感觉她们不太对劲。

      平日里只是稍微觉得有点不太对劲罢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提姆甚至想要躲起来——她们很危险,非常危险。

      但莉斯坦在那儿,她还在她们中间。

      喜爱冲走警惕,危险的预警挡不住追求爱情的灵魂,提摩西小朋友听见莉斯坦姐姐的声音在呼唤他的名字。

      “提姆?”

      他不觉得自己的名字有多好听,但心爱女孩的声音对春心懵懂的少年来说无异于天籁之音,所有躁动和不安都被压制而下,他小步向她跑去,像是第一次下网的新手猎人,一点点试图拉进与猎物间的距离。

      提姆做事一向很有规律,上一次是牵手,这一次他便想要十指相扣,只不过在中途又停了下来,如同先前的每一次一样,他失落又欢喜地停留在对方的掌心里。

      不能太近。

      不能拉得太亲密,会被发现的。

      那只手分明没比他大多少,细软柔嫩,像是公主才会拥有的手,所以莉斯坦公主只是简简单单地一牵就足以让提姆骑士动摇心神、说不出话来。

      莉斯坦找了个理由支开她的朋友,女孩子们便体贴好意地离开了,走前还不忘调笑着把行李丢给了他,但在这之后莉斯坦却不再出声,比他高了一个头的女孩安安静静地和他并排走着。

      提姆偷偷拿余光瞧她,莉斯坦白净的脸上透着几分冷淡,她的面部表情只对熟人开放,而且幅度细微,大多时候都是现在这样,冷漠而疏离——他也几乎没怎么看见她笑,即便有也只是一丝丝的浅淡笑容,或者干脆就是格式化的敷衍,他看着看着便走了神,想起了梦里的白色婚纱。

      渣男,渣男,提姆骑士愤愤不平,他也配?

      他浑身上下哪里配?!

      “……提米?”

      莉斯坦停下脚步,用罕见而稀有、比紫水晶还澄澈的眼睛看他,语气中还带着几分疑惑。

      她果然没生气。

      提姆有些庆幸,但又有些失落。

      我在她心里并不重要。

      “对不起,我昨天睡晚了,手机还刚好忘记充…”

      “你熬夜了?”

      她不赞同地皱起眉,却没问他到底做了什么,很快眉梢又恢复平淡,见惯了的提姆知道莉斯坦并不喜欢多管闲事,除非他做的事情看起来真的给了他很大的伤害——否则莉斯坦连了解这件事也不会去做,她总是在不自觉地拉远和所有人的距离。

      当然即便她问了,提姆也不可能说出来。

      他昨天晚上穿着罗宾制服去帮助了蝙蝠侠和夜翼,还是他参与了救援行动,一直干活到凌晨什么的,不管是哪一个都不好说。

      “莉斯坦,我……”

      “不用道歉,提米。”莉斯坦摸了摸他的头,像是对小孩子那样,她对试图与她交流的他人总是充满了耐心:“我很在意,你以前说在我毕业的时候要给我个惊喜——现在我还有知道的机会吗?”

      …对你来说应该算惊吓,因为那是个告白,他想。

      提姆从她升上大学的那一天开始策划,他原本想着凭莉斯坦的天赋提早一两年毕业不是问题,可那个时候他也该比莉斯坦高了,十四五岁的承诺也比十二岁的承诺听起来更有信服力一点,却没想到她升学速度如火箭,不到两年就拿了证书准备去东家那工作。

      “…没什么,我本来打算和你去游乐园。”
      我喜欢你。

      “不过我们没有成年票,儿童游乐园对我们两个来说又太小了。”
      我喜欢你。

      “别反驳,对我来说就是太小了。”
      我好喜欢你。

      骑士把不合适的话语藏进心底,抬起手想给她一个拥抱,动作拉扯到昨夜的伤口,提姆脸上的笑容一滞,他减轻自己动作的幅度,但仍毫不犹豫地向她张开双手。

      提姆得到了一个拥抱。

      他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抹掉刚出头的眼泪,今天情绪真的很容易波动,但提姆没多想,他只以为这是自己的过错,抹完眼泪还能抽出余力嘲讽自己。

      有够傻的,还过分矫情。

      对自己方才的行为作出评价,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却在拥抱结束后尽力将自己的袖子往下拉,那并不是一道多大的伤口,也不重,最痛的在他腹部,是两处疼得要命的发紫淤青,可他连这一小道划痕也不想让莉斯坦看见。

      ……他自己也不想看见。

      莉斯坦过分理性,提姆也是,他看到自己的伤口就意识到普通的日常生活和自己绝缘了——哪怕蝙蝠侠还没承认他需要助手的事实。

      他不可能放弃哥谭,也不可能放弃蝙蝠侠,所以他和莉斯坦一定会背道而驰,走向两条不一样的路,他们注定要分开,一切不过只是时间的早晚罢了。

      何等讽刺,提姆确信自己喜欢她,所有的公主、女王、还有什么同龄男孩间谈论的漂亮女孩在他眼里都比不上莉斯坦,哪怕是美神亲自降临他也不会改口——但是提姆又早做好了抛弃她的准备,他算着日子等待他们分别的那一天,他对莉斯坦捧出所有真心,却改不了现在自己仍在哄骗莉斯坦的事实。

      ……他比那个男人更像个渣男。

      提姆失魂落魄,愧疚至极。

      他又抹了一把眼泪,和莉斯坦一起走到校门边,布鲁斯·韦恩已经离开了,但仍有些记者没散去,为了生计打算在校门里多做些采访——提姆回过神,拉着莉斯坦往他先前翻过的墙角跑。

      他都没拍过几张,怎么可能给他们拍。

      到了墙角时他才想起他们拥有一个行李箱那么重的行李,而且莉斯坦不会翻墙,她那么柔弱,连扔个五米的铅球都很吃力。

      比先前更大的愧疚缠上心头,提姆又擦了擦自己的眼泪,真是有些奇怪了,他也不是那么爱哭的人啊?

      拖着的行李箱发出细小的碰撞声,提姆转头,看见地上有一两颗零星的小珍珠,他条件反射地看了一眼莉斯坦的左手,还好,上面的珍珠一颗没少。

      那这珍珠是哪来的?

      他思考着,突然感到手上失去了几分重量,方才擦过眼泪的手不再湿润,他看见了小而精致的珍珠。

      小而精致的、从他手上自由落体下去的珍珠,他看见了——

      ——莉斯坦·优里菲斯小姐也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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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眼泪尾随提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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