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住进你的眼睛里

作者:粉红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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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因为还不是很熟,叶臻一在微信里的言辞稍显生硬。等到见面了,他的笑容才柔软起来。他穿着印花短袖帽衫,银色的运动裤,侧面的黑色织带装饰显得那样时尚。这让罗莎想起了,这个人就是时尚家,无论何时都那么养眼,那么有风格。

      罗莎忍不住阴阳怪气地笑起来。

      对比上一辈子,她可不敢这么放肆。

      “哪里去?”罗莎生吞了自己那浮现而出的怪笑,问道。
      “城南有间东南亚风味的店,口碑不错,那口味你能吃?”叶臻一建议道。

      “能啊,走吧!”罗莎转身先走。
      “你确定不打个车?也不算近啊。”叶臻一追在后面说。
      “这久弥留老城区能有多大呀。”她笑,“走吧。”

      走着走着,她想起了什么,说:“我看过路内的一本书,他说年轻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很爱和他走路的女孩子,走起来像风,多远都能走着去。后来不知是不是女孩子走累了,还是换了别的女孩子,反正他说,以后他再也没有碰到那么爱走路的女孩子了。”

      叶臻一默默地听着,不知道她想说什么。

      “你明白吗?”她忽然回头劈头盖脸就问道。

      “明白什么?”他挠挠头。

      “女孩子们为什么不爱走路了?”

      “嗯……因为太远了?”他苦思冥想道。

      “真好啊,你还不懂。”罗莎笑着插着口袋摇头说。

      “你咋啦?从刚才开始就笑得恶心,还说一堆莫名其妙的话。”叶臻一追上她并肩走着说。

      罗莎不理会他的疑问,自顾自地公布答案说:“因为女孩子要换成汽车,还要从日产、丰田换成奔驰、宝马。”

      “哦……”叶臻一恍然大悟,忍不住细细品味她的话,“那你还爱走路吗?”

      “嗯……”罗莎沉吟着,并不正面回答他。
      反正她十分喜欢走久弥留的老街,绿茵茵的,青苔也似乎有降温的作用,深巷里的风有衣服晾晒散发出来的独特味道。

      她跟叶臻一说起她昨天下午到“良叔书店”找到了份计时工。这书店她从小就帮衬,现在,良叔都已经六十多了,连孙子都快小学毕业了。请计时工,是因为一天总有那么几个小时,他想离开,要去过退休生活。
      以后每天下午两点到晚上七点,她都会帮忙干杂活和看铺。

      “你还要跟高中生抢活计。”他听后挖苦她,“你是打算留在这里了。”
      “嗯……”她又不给他正面回答。

      按照上一辈子的“剧本”,她才留了三个月。离开这里后,她会回到S城里去,遇到某个人,然后生下孩子。

      这一步,她并不知道走好,还是不走好。

      正值下班高峰期,老街上缓缓驶过不识趣的汽车,呼啦啦作响的摩托车,车头扭来扭去的自行车。她和叶臻一走得更紧了些。通过虹桥时,桥底岸边蹲着一个白色的少年,她一眼便认出了是前天在职工宿舍楼下看见的少年。

      是他。

      罗莎站在桥上,直勾勾地朝他看去。

      他盘踞在西溪河边,西溪里常年长着密密麻麻的水葫芦,模糊了水和岸的边界。这个季节水葫芦花开得正旺,但河向来是无人问津的,夏日炎炎倒不如在家吹空调打电玩。
      而留在那儿的孩子,仿佛被夹在了时光的缝隙里,一直停滞不前,甚至还倒退了起来。

      叶臻一也不由得驻足而观,凝望那黑漆漆的头发,柔白的皮肤,抱成一团的身体。
      “他是不是盯着这边?”叶臻一喃喃地说。
      “大概是吧。”罗莎也轻声答道,目光从少年身上抽回,“我们继续走吧。”

      叶臻一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才追上去说:“那怕不是鬼吗?”
      罗莎扑哧笑出声,“不是,你没看见他有影子?”

      “蓝调心情”在冷巷里,店内浅窄,最多只能容七八桌的人,吃的泰国菜。他们总是戏称那为“烂掉心情”,跟普通的泰国餐厅一样,一进店就是香料的辛辣味。他们找到靠窗的位置坐下,默默地喝起黑啤。

      “你好像没有跟谁联系?”
      罗莎摇摇头:“大学时还到处串学校,毕业后反而都很少联系了。你呢?”

      “都还好,后来大家都去了好远,可能大家都太优秀了吧。”他说,“小鸡出国了,阿强在外省做工程了吧,还有谁……总之有些考到了外区的公务员,嗯,本地的基本都是公务员、老师、事业编制……”他把身子倚在椅背上,即使这样都没有双下巴。

      “你跟小鸡一直联系呀。”
      小鸡是当年坐在他前面,整天“越洋”跟她聊八卦,跟他“传绯闻”的可爱型女生。那时班上的同学都一度相信他和小鸡在交往。

      “嗯,断断续续,一直到她出国。”

      “你和小鸡究竟是谁喜欢谁呢?”她故意挑起来问。

      叶臻一耸耸肩。

      “你一定还没结婚吧?”罗莎托着脑袋问道。
      他撇撇嘴。
      “有女朋友没有?”
      摇头。
      “你呢?”他反问。

      “有又怎样,没有又怎样?”她故意问道。
      “有你就不会自己一个人回来,还找我陪你吃饭了。”

      “你搞清楚,是你找我陪你吃的饭。”罗莎不认输。

      “坐在你前面的——李修杰,那时你们的关系挺好的,怎么后来也失联了吗?”他问道。
      她当然还记得修杰的模样,性情温和,成绩优异,在班上也很受欢迎的样子。那时她和他的关系真是好,每周的数学小测老师改了之后,都是从前面传下来的,他总是先她一步看到她的分数,轻轻放在她的桌面上。一次她只考了四十多,人家都考六十多(只考选择题,满分七十),他还摸了摸她的脑袋,问她羞愧不。
      考得都要麻木了的她,内心是很强大的。她说羞愧,但一点不难过。
      他说,下回要加油。
      她说好。

      她偶尔觉得压力大了会哭,他给她递纸巾;她因为问他问题他不理她而生气,他给她写字条道歉;她们兴致起来,就会即兴玩起“小剧场”……她是很珍惜他们的友谊,上大学后也去农业大学去探望他,他还说过将来没人要她他要这种暧昧话。当真的话她会脸红,当玩笑的话她会笑,但无论是怎么听,都是中听的。
      大学时他说他跟外省的妹子谈恋爱了。
      后来她好像问他结婚了没有,但不记得他怎么答了。
      她想,是结婚了的。不管妹子还是不是那个妹子,但他是很重家庭的他。

      “嗯……”她从记忆里抽回思绪,说,“失联了,我的人生好像只有以后,没有以前呢。”

      黑啤的轻微熏陶下,叶臻一变得绵软可爱,笑眯眯地说:“我们那时都觉得你喜欢他,或者他喜欢你。”

      罗莎作出吃惊样,说:“我不觉得他喜欢我,他喜欢我怎么不追我?我觉得我也不是喜欢他吧,我喜欢他我怎么会不表白呢?不过……”
      她趴在桌子上笑出了脸上的一片红晕:“如果他追我,我就答应他的。可惜他没有。”

      “诶……”叶臻一第一次听闻女孩子的这种心情,细细地体会着,然后抖了个大秘密,“其实小鸡跟我表白过。”

      “哦……”罗莎一副“我猜也是”的表情,偷笑道,“你拒绝她了?为什么?”

      叶臻一再喝一口酒时,脸就刷地红了,原来是个酒量很浅的人,他一边砸吧着嘴巴,一边嗫嚅道:“因为那时我有喜欢的人了。”

      他直勾勾地看向她,直看到人心发颤,他说:“我暗恋你呢。”

      虽然早就知道他会在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深情告白了,罗莎还是忍不住心里一紧,脸唰地红了。

      这时他眼神清澈,仿佛那里还荡漾着16岁的纯粹爱恋。

      算一算,那都过去十一年了,那感觉还有多少残留在他的心头呢?还是尚且犹在昨日?而此刻罗莎心头里泛起的,是他上一辈子对她的守候。

      虽然最后他出的力气越来越少了,但是他给过她很多幸福,很多骄傲,很多支持,这都是事实。都是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故事。

      一时间,他俩都沉默了。

      打破沉寂的,是他突然爆发的爽朗的大笑:“吓着你了吧?我藏得好吧?”

      罗莎勉强笑着,啜一小口啤酒,说:“你那时怎么不说?”

      “你喜欢李修杰,我怕啊。”他耸耸肩,有些戚戚然地说。

      “那现在呢?为什么又说了?”罗莎仅仅盯着他的脸,生怕错过他脸上一丝细微的表情。

      他耸耸肩。

      “我是不会喜欢你的。”罗莎端起酒杯,遮住了半张脸,垂着眼帘说。

      她的心是痛的,她怎么可以说她不喜欢他呢?她最喜欢他了,喜欢得能把全部都给他的。但是细细想来,上一辈子的她,只是把他当成了哥哥来依赖,而从来没有给予他恋人的温存。

      既然是这样,在这一辈子,她应该一开始就断了他的念想,就算他再也不会给她哥哥般的关怀,也没有关系的。

      对面的人浅浅一笑,似乎在掩饰心中受到的那猝不及防的重击。
      就在这时,店里突然想起音乐,是kamijo的声音,刚好唱出一句“Why don't you touch my heart.'Couse it's so sentimental night”(你为何不触动我的心,这是如此多愁善感的夜晚)。罗莎吓了一惊,在这小地方,居然能听见这么偏门的歌。

      叶臻一听见这句歌词似乎也震惊了一下,终于是缓过了神来,举起酒杯说:“我们还能当朋友么?你知道和喜欢过的人做朋友,是有多么爽。”

      那敢情是爽极。

      罗莎接受了他的说法:“好啊,朋友。”

      两个人的杯子轻轻地碰了碰。

      “你知道所谓朋友是什么吗?”叶臻一问道。

      罗莎不答,等他自问自答。

      “让我陪你去看电影,让我为你庆祝生日,让我接你下班,让我给你打电话……一起跨年倒数,一起去看音乐节……之类的。”他一口气要求道。

      罗莎挑了挑眉毛:“很合理。”

      后来,他们合力把一桌子的食物都扫进了肚子里。
      后来,叶臻一醉了,斜斜地睡在了椅子上。

      罗莎的酒量略胜一筹,只是托着脑袋晕眩。一边看叶臻一的锁骨,一边看窗外寂静的景色。筷子街很老了,路是青石路,对面一排双层骑楼,骑楼后面是破破旧旧的类似碉楼的旧式建筑,但又远没有碉楼精致气派。

      对面的叶臻一睡得心无旁骛。如果让他陪领导下馆子,他估计照样睡成这个样子,所以,他还是比较适合回来卖鱼。不需要见什么大世面,也不要知道什么叫大风大浪,生活的历练照样不会少,他照样出落得沉稳大方。

      也许是日复一日的起早贪黑吧,叫他练得像个苦行僧。也许不仅仅是身体的苦,心灵的苦也是一剂灵药,而对于心灵,孤独就是最苦的一剂。
      太较真的人,都会尝到孤独的苦。

      醉眼朦胧里,她又看见了对面街有个白色的身影——是那个神秘的,幽灵般的少年。他蹲在对面骑楼的柱子下,像一只被无形绳索紧紧拴住的白狗。但是他的眼睛里并不是苦涩,反而是甘霖。

      他是她的守护者。

      她默默地久久地看着他,嘴角渐渐勾起了一个温暖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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