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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一)
“诶,二满街前头宋宅的宋老爷最近去世了呢!你们知道是怎么回事吗?”一个路人疑惑道。
“呀,怎的就死了?莫不是养了街角那个傻子太久,傻子丢了,一气之下死了?”另一个路人猜测道。
一听这句话,人群中瞬间就像炸开了锅似的。
“一养养五年啊!你说,那傻子哪来的福气,居然能被宋老爷收当义子啊!”一个路人阴阳怪气道。
“唉,哪是什么福气啊!宋府那个小少爷宋轻崇上个月带了几个同窗出去打猎,结果呢?那几个同窗看不惯那傻子,骗那傻子去林子里捉兔子,结果呢?不见啦!”
人声嘈杂。
戴老板的客栈向来是如此,人山人海,不论是正道亦或是三教九流,只要是人,就可以来戴老板这儿坐坐的。
最近,店里来了个俊秀的小伙子,衣着破烂,面容憔悴,身上还有几道新鲜的抓痕。戴老板真的是猜都能猜出他是谁——近来传言里的人物之一不就是他吗?
少年已有十二岁,不再眼窝深陷,不再瘦骨嶙峋,长相是越发的俊朗。只是,他在林子里待了七八天,期间一直在逃避着那些个野兽,最饱的一次便是擒到了一只野兔,其余日子都是捡蘑菇吃的,瘦了不少。
离那人越发远,他便越发想念那人。想念那人的音容笑貌,以及他们在一起的时光。
很想念。
戴老板是个仁慈的人,见他如此之可怜,便让他住下了。客栈很大,占据了整条巷子的一半。
子墨付不起钱,戴老板便让他做些粗活儿。本来是要他挑水、劈柴,后面发现让子墨做这些事情实在太不合适了,于是迁就着让子墨做了个厨子。
厨子的名真是不大好的,不是被火燎着,便是被刀砍着。子墨又是个手生的厨子,这些天来燎伤、砍伤甚至连毒伤都受过。
但子墨秉着一股不怕死不怕累的劲儿,拼命地学着厨艺,学了几天之后算是有所成就了。
老板戴深宵常默默地看着他翻菜谱,待他看完菜谱时再是一句:“为什么要这么勤奋呢?”
子墨不应他。子墨和他不熟。子墨沉浸在只有膳食和宋轻崇的世界中。
戴深宵倒也不嫌尴尬。论岁数,他比子墨大上两岁,论相貌,只比子墨逊色几分,但他见过的人和事比子墨不知多上多少。他知道子墨是因为认真地想做件事才不理会他,但具体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呢……
他倒是灵感突发,猝然来了一句:“宋家那小少爷真是幸福啊,有你这样的好‘友’。我戴深宵活的比你还长上几年,怎的就没有他这样幸福呀?”
他自己说得乐呵,子墨倒是可以给呛死。
怎的?原来——原来是知道的?
子墨只把惊讶掩着,忍着不表露出来,但还是有几分讶异流露了出来。
“行了吧你,别藏着掖着了。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啊?都是差不多大的,谁心里的那些小九九谁不知道啊?”戴深宵慵懒道。
子墨沉默不语。
“行啊你,这么倔!我不是宋小少爷你就不理会我啦?行啊——我今个儿——就逼着你开口了!”戴深宵摩拳擦掌道。
子墨真心不想理他。
戴深宵蹑手蹑脚地走近了子墨。
倒数,三——二——一——
子墨在那千钧一发之刻——
咦,转身走开了?
等等啊——
只听一声巨响,戴深宵成功扑倒了地板。虽说那本就没有什么好扑倒的。
“哎哟喂……薛子墨,你这人怎的这么不通人情啊!就不能好好让我扑下去吗!就算不能扑,接一下我也不行么!”戴深宵哀嚎道。
子墨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厨房。
戴深宵撇了撇嘴,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封信。
“真是,和信上写的一模一样,闷骚而又寡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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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深宵与子墨走得越来越近,尽管子墨仍是许久才开一次口的那种——但好歹能够沟通了。
子墨曾有一次向戴深宵披露心坎,讲述他为何不敢回宋宅。
“为何呀?”
“想回去不就可以回去了吗。现在回去,指不定还要被阿崇的同窗给臭骂一顿。我才不想被骂呢。”子墨道。
戴深宵托着下巴,看着他道:“这句话是你与我相识以来说得最长的一句啦。你呀,若是想念你家宋小少爷想念到无法自拔,你就和我说,作为你朋友的我自然两肋插刀!”
子墨听着这句话,嘴角勾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
就像曾经的那个人。
“别害怕!身为你的兄弟,自然两肋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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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喂,我说的话有那么无聊吗!你怎的又发起呆来了!”戴深宵郁闷道。
子墨尚才回过神来,忙挥手道:“没,我只是想起了阿崇。”
戴深宵露出了一个促狭而又意味深长的笑:“哦?想到什么了?快和我说说吧!”
子墨红着脸别过了头,道:“才不说!”说完便跑出了房间。
戴深宵的笑愈发意味深长了。
明明就是个单纯可爱的男孩子,却老是爱做个沉默的小大人。明明笑起来就是那么好看,却总是爱板着一张脸。明明就是一个经历了很多事情的人,却总要把自己千疮百孔的一面掩藏起来。
但是……
但是,他害羞的样子,好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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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真的有天神妖魔的。天上有玉帝掌权,地下有阎王坐镇。玉帝与阎王据说是一对亲生兄弟,自小到大待在一起,除了长大以后走上殊途后。
天庭上有个非常不正经的神仙,掌管的是凡人们的缘分。他认真的时候,泰山都能被他移走;他不认真的时候,红线都可以随意乱牵的。
天庭上有个十分严肃的神仙,她掌管的是凡人们的姻缘。她向来与上边那位水火不容,只要他们二人处在一块儿,肯定会吵架。
吵输的永远都是上边那位儿。
月老和红娘算是天庭一大热点了。
几个时辰前,月老为了展现自己的做饭技术,十分自信地撸起袖子,奔到了天庭的厅堂。这月老啊,奔到厅堂时,手上不小心牵了条红线。
这条红线是重要至极的,是天庭在凡间做的实验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月老就是个不会做饭的人,他把厅堂弄炸了。乌烟瘴气的,没有谁会注意到红线的灰烬。
但是玉帝发现了。
如若那条红线并没有被烧断的话,实验中的两个主角会一直待在一起。
可这条红线偏偏就是被烧断了。实验中的两个主角偏偏就分开了。玉帝偏偏就在那个时候看到了二人的分开。
于是,在玉帝汹涌的怒火中,月老被打入了轮回。听闻此事,红娘翻了个白眼,说了三个字。
“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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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里有个名不见经传的洗碗工,名叫“阮月”。他成日待在那儿洗碗,洗完碗后便坐在那儿拨弄着一团线。
没人知道阮月是什么时候来的,因为他篡改了所有人的记忆。他很勤奋,每日总是最早完成工作的。
他戴着一张面具,身着一袭灰衣。他的手很纤细,即使每天洗上千个碗,他的手都不会长茧子。他根本就不是人。
某一日,阮月对着空气念叨着。
“红娘姐姐,你能帮我问一下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吗?我不就是将一根红线烧了么?玉帝怎的就把我踢下来了?那根红线很重要吗?”他不满道。
空气十分安静。
“哎呀,姐弟一场诶,你就帮我问问呗,好吗?”他继续念叨着。
空气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女子。她没有脸,本应有五官的地方被空白所占据。
“你烧断的红线是街角那孩子的。”她冷冷道。
阮月一愣,道:“哈?街角的那个?就是会摧毁凡间的那个薛子墨?他怎的有情缘,还被我烧了?”
红娘怒从心头起,声音更加冰冷,道:“你身为天神,你理应知道,街角对于天界来说有多么重要!街角出来的人都会有一份情缘,都会因为那份情缘而将凡间摧毁,你却把他们的红线烧断了!判官生死簿上‘薛子墨’的死期也提前了一百年!三年后,薛子墨大限将至,你自己看着吧!”
阮月可怜兮兮地看了红娘一眼,道:“红娘姐姐,帮我嘛……”
红娘并不愿再与他继续谈天,遁入空气中,只留下一本鸳鸯谱拓本。
阮月只好叹了一口气,趴在地上,慢悠悠地看着那本《鸳鸯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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