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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可惜没有你
一夜无梦,程毓瑾睡的很好,其实她本来就是个睡眠质量很好的人。睡着了雷打不动,跟死猪一样,怎么吵都不会醒,而且从来不起夜。不过,好在睡相还是挺不错的。
醒来,程毓瑾看了看时间,才五点多。也是,昨天睡了那么长时间,今天要是再睡下去,就真成猪了。揉了揉头发,起床换衣服。今天这种日子就简单点儿的,白衬衫牛仔裤休闲鞋,简单大方,青春靓丽。程毓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大大的杏眼,白皙的脸上婴儿肥还在,但也渐渐褪去了青涩。
拍了拍脸,叹了口气,转身洗漱。
下楼去了厨房做早餐。看了看冰箱,很好,食材齐全,季小悦悦果然靠谱。
就做小馄饨吧,精肉剁成肉糜,加少许酱油、盐、味精拌匀。买来的馄饨皮放手上,筷子挑一点肉馅儿放入皮的中心,手掌顺势裹起。锅里烧开水,将馄饨放入沸水中,煮至浮起水面时捞出,放入已经添加紫菜、葱花、虾米、盐、味精的汤碗中。还真别说,程毓瑾别的事儿不靠谱,但在做菜上确实有天分,有什么小吃,糕点,名菜之类的,网上的食谱照着做,也能做出个八九分的味道。
季悦也是刚下楼,就闻到了香味,跑过去:“这么香,快快快,我尝一个。”程毓瑾一把拍开她的手,“好了,不会少了你的份儿,快去洗手吃饭吧。”
季悦立马一脸严肃的立正行了个军礼说到:“遵命,长官!”程毓瑾哭笑不得陪她玩儿:“那还不快执行命令。”季悦说到:“是,长官!”转身,洗手。
坐下吃早餐,季悦赞叹:“小瑾的厨艺又精进了啊,怎么样,这次温哥华之行感觉如何?”
程毓瑾笑了笑:“婚礼很不错,肖姜哥找到了真爱,嫂子也漂亮温柔,两人很幸福。但是,我见到了我三个哥们儿,你说我当初怎么就没有考虑周全就跑到温哥华去了呢,明明知道他跟肖姜哥的关系也好,肖姜哥结婚,他能不去嘛。真是的!”
季悦抓住重点:“等等,三个!其中一个‘他’不会就是你跟我说的你那个高中同学吧。长得又高又帅,家世显赫,又十项全能的完美男人吧。”
程毓瑾看了她一眼,没回答。
季悦继续说到:“也就是说,你,在婚礼上见到他了,那你是什么感觉。对他,念念不忘?死灰复燃?还是甩他脸色,让他难堪?以你的性格,应该不会让对方好过的吧!然后呢,然后你俩有没有怎样。”
能降伏程毓瑾的男人,季悦心里好奇的不得了。
面对季悦这一连串的问题,程毓瑾已经习惯性的忽视某些没有技术含量的废话了。回答到:“乱说什么呢,我俩只是好朋友,好哥们儿的关系,过去的事都过去了。就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要自乱阵脚。跟他算,我算不过他,并且我也从来没有赢过他。对于我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平心静气,随遇而安,否则我一准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后来也没怎样,我俩一起吃了顿饭,然后我就回来了。”
季悦差异:“这,就没了?不应该天雷勾地火,碰出个火花什么的吗?还有,城府如此之深的心计girl,居然也有算不过的人,看来这人是个大神。膜拜啊!”
程毓瑾白了季悦一眼,耸耸肩:“不然呢,你希望怎样,我看你是把小说里的情节代入了吧,天天做着爱情的幻想,少女!还有,你哪里看出我城府深,哪只眼睛,嗯?我还是个纯洁滴孩纸的好吗!”
季悦笑笑作思考状:“嘿嘿,我不是想着,如果你们成了,我还可以以你们为题材,写部小说来着。在青葱岁月里的暧昧不明,在数年后又再次相遇。一个疯子,一个神经,这俩撞一块儿。虽说剧情有点狗血,但还是过得去。”季悦是a大的中文系,在校时写写小说打发时间,现在是职业写手。没事儿写个小说,随笔。写文好几年,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程毓瑾夹起一个小馄饨,一把堵住季悦的嘴,“好啦!快吃吧!还堵不住姑奶奶你的嘴吗?”
季悦撅嘴一口吞下,“是,这不已经堵住了吗!”
两人吃完早餐,也就出门开车去学校。程毓瑾有辆玛莎拉蒂,前阵子她外公心血来潮送的。话说自从高三那年的车祸之后,家里人不允许,程毓瑾也就再也没有碰过车了,生疏了不少。许是看在她也快大学毕业,可怜的紧,所以才送了辆车。
开车到学校时,人也已经来了不少,两人各自向自己的班级走去。
班长是个斯文清秀的女生,此时站在讲台上,也是哽咽。过了一会儿,开口到:“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转眼间,大学四年的美丽年代就快到了要结束的时候。回首这四年,有过欢乐兴奋、也有痛苦悲伤,付出过汗水泪水,也有收获与成就。有人说过,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所以,我们回味过去,为的是未来。”
同学有的一起抱头痛哭,有的相约未来再见,有的默默无语。毕业后,有些人失望了,有些人失恋了,有些人失踪了。有些人发财,有些人发福,有些人发喜帖。这些事,还会陆续发生,默契的生活轨迹将划下休止,开始截然不同的人生。不奢他日再次聚首,但求不忘各自最初的容颜,毕竟,我们都曾闯入彼此的生命。
一起拍毕业照,穿着宽大的学士服,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散发着属于他们的青春阳光的气息。
结束后,程毓瑾的心情也不怎么好。毕竟生活了四年的校园,就要离开了,也是舍不得。不知不觉,走到了留言板,很多留言,悲伤的,感叹的,喜悦……
“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如今只剩满腔留恋。”
“就这样眨眼间毕业了。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要永远不毕业。”
“时光匆匆,当我伸手去拦时,它却如悄悄地从指边溜掉了。我的大学生活就如这流水般缓缓而又匆匆地流淌着到了她的尽头,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感慨收获和即将入海的宽广无限。”
“希望几年后我能当你孩子他干爹!”
“看着空荡荡的宿舍和柜子,总觉得留下了什么。”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风是透明的,雨是滴答的,云是流动的,歌是自由的,爱是用心的,恋是疯狂的,天是永恒的,你是难忘的。刘╳╳,我喜欢你!”
看着这些,一时感触颇深,程毓瑾也拿出纸笔,写下此时此刻内心所想。
“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很多我们从不曾注意的朝夕,却偏偏深深藏在心底,挥之不去,在我最美好的四年青春里,可惜没有你。”写完,贴上去。闭上眼,是啊,可惜没有你。
有同学约了一起去KTV唱歌,反正程毓瑾和季悦在家里待着也没事干,干脆也就跟着一起凑热闹。
到了KTV,程毓瑾和季悦首先挑了了个角落。直接坐下,喝酒聊天,看着旁边那一帮人发疯。有人叫程毓瑾去唱几首,她也拒绝了。季悦奇怪到:“不对啊,这种场合你居然不去玩儿,这不正常。”
程毓瑾摆摆手:“你哪天看见我正常过。再说了,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本帅锅特别的忧郁,不开心。”
季悦也不多过问:“既然不开心,趁着今天,那就多喝几杯,来,咱俩一起。服务员,两杯鸡尾酒。”
程毓瑾也不矫情,加之酒量本就好,便又喊到:“再加十杯。”
季悦之后特别后悔,为什么要跟程毓瑾拼酒。这简直完败啊,程毓瑾何止是酒量好,那是千杯不醉啊!不过这也确实是练出来的。程毓瑾的外公爱酒,嗜酒如命,家里的顶级好酒也是数不胜数。她在外公家住过几年,在外公的感染下,想不接触都不行。
程毓瑾酒品很好,不会发酒疯什么的。反而安安静静,但是看上去比平常乖巧许多。而季悦,喝了酒有个怪癖,醉了就喜欢打电话,手机电话簿上一个一个挨着打,通了之后又噼里啪啦一大堆废话。
得,这已经开始,“三叔公你好啊,我是悦悦,啊,没事儿,就是想您老人家了问候一下。嗯拜拜,您自己注意身体啊,嗝,我没事儿,真的没事儿。嘿,小屁孩儿,最近怎么样啊,罪,我没罪,不要抓我,杀人的是她,我顶多算个帮凶。我真的没有罪的啊,警察蜀黍你要相信我。嗝~”季悦酒疯一发不可收拾,一边说着胡话,一边还手舞足蹈。那滑稽的样子平常是看不见的咯。
到了后来,程毓瑾也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抢过季悦的手机,对着电话那边的人说:“不好意思,悦悦她喝醉了,如有打扰,实在抱歉。”然后直接挂了电话。
程毓瑾就脑袋有些晕而已,扶个人还是可以的,出了KTV,冷风吹来,程毓瑾整个人也都清醒了不少。打了电话,叫家里的司机开车来接。司机把人送到家以后,把季悦送回她的房间,自己回到房间也是倒头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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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妹看了说前面好平淡,确实有点,不过剧情需要,前面得做铺垫嘛!
喜欢的亲们可收藏。(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