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老镇青年
写给我的仙剑十五年
小镇不会变成老镇,少年却逃不过迟暮。
相遇总是可以在写定的桥段中拣选一二套在自己身上的,但很少有人舍得这样开自己玩笑。即便是习惯于轻狂犯浑的李某某,那时也未曾以这样的理论尝试自嘲。他始终坚信,青葱到足以滴水的年月,理应衬得起一些原创的情节,或至少我命由我不由天,把些老掉牙的故事翻盘新编,才算不枉此生。
如果是天生怪胎或是惊才绝艳,抱持这样的想法也许可成为一个传奇……或是极品。但李某某显然不算,他的名字不是奥纳多他的爸爸也不叫李刚,就和他的性情一样平凡乃至乏味,谁也记不住。他只是在风景秀丽的乡镇景区开一间小旅舍,没什么生意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生意,当然,在他偿还上他那对酷爱搞盗窃行为艺术以致双双入狱的父母赐予的巨债之前,“李老板”的称谓绝不会从当地人口中脱出。他们对他的称呼只有一个“小李子”——以时刻提醒他,他的存在感与他那间年久失修的小旅舍一样,摇摇欲坠,若隐若现。
上天眷顾可怜人的方式是赋予他过人的自我安抚能力,它深居心腹,隔一层肚皮便不足为外人所知,非常安全。彼时的李某某深谙此术,每每跨着最聒噪的ZB-250型摩托车划过街巷,拉风的墨镜上方,锃亮的发梢有小镇青年特有的、混和自傲与自卑的发胶味。那大约也是《英雄本色》热播的时代。飚车时狂风在脸上过境,有枪林弹雨味道——李某某如此总结,从这比喻中吸取片缕快意恩仇的香气,然后又精神抖擞地在日复日的相似生活中苟延残喘。
“我需要等待英雄的降临,或者,我自己变成英雄。”
无数次压着月色撞进小院,摘了墨镜看自己的身影映在旅舍破落的墙壁上,凶猛而高大,李某某这样文艺腔地为自己奠定人生基调。
而按照小镇居民们的推断,不久的未来,他会精确地成为一个LOSER。
林月如的出现并不是李某某生命中的第一次奇遇,也不是最后一个。如果不算那个以两百五十块的超低价卖他摩托的车铺醉伙计,那么第一次就属于赵灵儿——作为仙灵洞天洗浴中心项目所征用地段的最大钉子户,李某某一直把车开到120码,才带她逃过了拆迁队的暴力攻击。其实那感觉不坏——背后载着姑娘,带她闯过枪林弹雨,寻一个归处——如果之后没有发现赵灵儿的父亲其实是个不小的官,从未差过钱,只是被双规的话。没有多久她被一群神秘人接走,据说送去了国外,就此斩断了与他聊胜于无的那一点关联。
李某某的前半生遇见过不少大人物。□□赵灵儿算一个,多年后和她一同回国的红贵小姐妹阿奴也算一个。然后还有官二代公子刘晋元和富二代小姐林月如——当然,李某某与林月如相遇的时候,她还没有和刘晋元结婚。
故事说起来就和纯情小言的模板一样,无非还在读大学的富家小姐某天突然吸厌了家里的空气,就换掉一身华服跑出来返璞归真。她为何选择了李某某那间寒碜的小旅舍我们不得而知,但作为彼时的唯一住客,李某某对她鞍前马后确实殷勤到令人发指。当然,阶级的局限性令他的殷勤不过就是:摩托车载她到最热闹的夜市上,小菜龙虾三两碟,痛饮二十元一打的啤酒;又或是午夜乘风归去,在镇子上的河边猝然停车,带她去捉水面上空提灯出没的萤火虫。
那时是春天,星空璀璨,少年少女并肩望过去,便被细碎星沙迷了双眼。
宛若醉饮更大一碗酒。当时岁月黑甜似梦,只是揣在怀中如何也捂不热,拦不下离别的发生。林月如要走的那天,李某某又驾着他那辆臭名昭著的摩托车送她到码头,在不那么嘈杂的角落,他被赠予了一个拥抱。温暖,柔和,香气淋漓。他仿佛被她拍在肩上的手一下按入了梦境,梦里他是要离去的英雄,有佳人依依不舍到渡口,一行泪如斯滚烫,烧热了眼眶,他才忽然惊醒哭的是自己。内心得到了救赎的富家小姐并没有足够的耐心看到这一切发生,也并不知她的背影,令小镇青年站在和煦春风里忽然感到了冷。
她只是解下自己的名牌紫色发带,拴在了他摩托车的倒视镜上,结下一个制作精良却轻飘飘的纪念:
“嘿,你会变成一个英雄的。”
而李某某那一刻有些莫名的惆怅。
怎样去形容那种惆怅?真要说个所以然来,或许是觉得,自己头上那经久不息的发胶味,实在冒犯了林月如。
岁月的公平与残酷在于,小镇不会变成老镇,少年却逃不过迟暮——只要活着就总是在等那一天。与林月如重逢这年,李某某二十九岁又十一个月。
男人到了中年有很多危机,大有可能顶会歇,肚会凸,只余一个精英或伪精英的身份聊以补偿。当然也会有李某某这样的意外,接近而立,却无一物可立,无所事事无所挂牵,体态便还轻盈。
城市扩张的风潮也波及了小镇,当年的仙灵洞天被夷平,改成了仙灵岛高尔夫休闲会所,而正向中年过渡的李某某,也早在某次险些摔成脑残后,果断抛弃了摩托车,在会所里当一名waiter。对一个想象力匮乏的人而言很难预见这样的情节——在同一个场景中,自己毕生可能遇见的大人物们突然齐聚一堂炸了窝。而那天,林月如赵灵儿她们就是这样一道谈笑风生着,走入了侍者李某某的眼帘。四目相接,他并没有从她们眼中看到任何波澜,所以便也只恍惚着,低眉顺眼着,立在桌旁默默听他们一群人谈政治经济的八卦。
斟酒时,他目光掠过金融学者兼房地产商刘晋元的、偶尔会与林月如碰在一起的左手,无名指间双双套了戒指,刺人眼目。他便转而用眼光去掠他头顶——离金丝边眼镜好远,那发线已有些突兀的高。于是最后,酒泼了一点出来,不知在嘲笑谁。
酒席散去,人也自去各玩各的,李某某独自寻了偏僻的角落抽烟。
脚边是工业污染后变得乌黑的河流,天色更黑,剩他唇边一点星火,在夜色中明了又灭。忽而身后传来悉嗦的脚步声,沙哑难辨却教他直觉地猜出——林月如满身珠光宝气也啜一支烟,从无边寂静中,慢慢朝他走来。
“好久不见。”
他们站在那里,各自酝酿着话语,却只吐出烟圈。乌漆麻黑的夜空数不出几颗像样的星星,倒是林月如站在那里,颈间腕上一片bling bling,香气也涂得越发高贵,更似从天坠落的一颗陨星。李某某仿佛一瞬间又回到了很多年前,自己涂满劣质发胶,那意气风发却又莫名卑微的岁月。
林月如按酒桌上的坐序开始八卦:“戴眼镜的那个,刘晋元,我们七年前结的婚。家里的意思。长头发中分的叫赵灵儿,是个外交官,他们都叫她政坛铁娘子,一边怕她一边刁难她——对了,她刚才说你有点眼熟。”
“哈,怎么会?”
“穿低胸的你大概认出来了,就是那个拍电影的彩依,”她低嘲一声,像是准备说一个笑话,“刘晋元一直惦记的初恋情人。哼,男人那点心事,朱砂痣,明月光。”
“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李某某突然问。
林月如并没料到这个问题,让她措不及防,徒然抱紧了臂,好像有点冷的样子。
“我只是隐约记得这河边有萤火虫。”她抓着胸前的珍珠项链:“不过看来也许是记错了。身上的东西越来越多,可是这里,”她点点太阳穴,“好像剩得越来越少。”
李某某揣测自己该用怎样的方式参与探讨。譬如说“不,你还有记忆——记忆是物质与精神的交叉点——我从书上看来的”这样的话?他说不出口。最后他默默燃了好几支烟,对林月如说“萤火虫是有的”,接着后退跑远,将它们一齐叼在嘴里,再向她这儿冲过来。烟光点点闪烁在夜里看不真,的确适合打一个比喻。快到跟前的时候,李某某忽然脚下一绊,栽了个狗啃泥,艰难地仰起脸问她:“怎么样?”
林月如说:“嘿,你这个傻冒。”
她看着他喘着粗气站起来,面目模糊什么也不能看清,忽然,如隐忍许久的情绪突然爆棚:“好了,现在轮到你了……你为什么还在这里?我是说,你为什么没有离开?为什么?为什么你还是这个样子,你为什么没有变?”
变成什么呢是LOSER吗,还是变一个英雄?
“我打算写小说。”
沉默了很久,李某某解释道:“我在想,或许我该写一个小说——也许是武侠小说,或是奇幻什么的。你知道,如果在故事里,我可以是任何人,可以逍逍遥遥过一辈子。也许在小说里,这些问题——你的问题,或是我的,都可以不存在,或者说……换一种方式存在。比如起因和结果——”
“能红吗。”
“在网上写。XX中文网,我打听过了,据说日更万字,能Y善编,就能红。”
“噢。”
烟没了,她的理由也随之用尽。远处亮起许多盏夜灯——是那群人搞起午夜烤肉PARTY,没有方向地向四周拖着长音叫她的名字,不去不行了。林月如拍拍衣衫开始朝那边走去。李某某看着她的背影,香气在渐渐消失,旧时发胶的味道又一次涌上来……这一次不知何时才能褪去……他追上去,从裤兜里摸出一件东西,想塞到她手里。林月如接过——是一面摩托车的倒视镜,残余的半根支架上还系着条发带,黑暗中看像一只掰断的锅铲。她笑笑,并没有停下来。
李某某在身后大声地补充:
“喂!我的笔名是‘CRAZY BOY’——翻译过来是……‘狂——徒——’”
“好的,祝你成功。”
那背影伸出握着倒视镜的手,晃了晃算作告别,没有回头,便又继续向前走去。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