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选前夫他哥(重生农门)

作者:蓦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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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炙锅



      第二天正式分灶。

      先是开仓,分了粮食。陶氏和白老爹远比想象的大方的多,并没有在粮食上扣扣搜搜,反而给东房分了不少粮食,包括分量不多的豌豆,豇豆,红豆等杂粮,因为分量不多分起来斤斤计较,索性全部给了东房。

      东房的仓屋早就收拾出来了,一背篓一背篓地背粮食过去,不多时就把仓库填了一半,够东房三口人一年不饿肚子的了。只是不饿肚子,要想吃饱那还有一段距离。

      晚秋一开始还站在一边监督着白家分仓分粮食,她不是个话多的人,心里却自有盘算,她担心白老爹和陶氏会克扣东房的口粮。真分粮食了,晚秋才发现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老两口不光公平公正,有些不好分的粮食索性做了添头,一并分给东房了。

      陶氏瞅着分完粮食的空档,看了晚秋一眼,意味不明。看样子颇有些嘲讽。晚秋有些讪讪的,感觉自己的小心思被婆母看穿了,尴尬,但是又不得不因为婆母的爽快言行和慷慨大方而对她生出一点好感呢。

      是,陶氏见钱眼开,吝啬刻薄,冷酷无情,对晚秋的伤害是全身心的。但是,她马上要跟婆母分开,单独过日子了,相处的机会会变得很少,晚秋也就乐意放下纠葛,人总是要往前看的,不是吗?

      按理说晚秋还是新媳妇,她就应该是不会炙锅的。陶氏因为李瘸子的事对晚秋还有那么点愧疚,自告奋勇要教晚秋炙锅。

      刀剑要开刃,锅也要开封。

      给新打的铁锅开封,要经过一道特别的工序,那就是炙锅了。

      陶氏自告奋勇要替东房炙锅,于是晚秋乖乖去了灶后爨火。

      拿了松毛子引燃,一捆竹篾塞进去,“轰”地一声,火就燃起来了。火焰在竹篾条上跳跃着,火舌舔舐着铁质的锅底,新打的锅还有着金属光泽,像主房的灶屋里锅底已经黑黢黢一片了。

      篾条又干又脆,是烧火的好材料,火力很旺。

      陶氏哔哔哆哆地切了一小碟子猪油,都被切成核桃大的块状,乳白的脂肪块在砧板上散发着莹润的光,露出细腻的纹理。

      “晚秋儿是吧,”陶氏擦了擦手上的油腻,问:“你在家叫什么?”

      “我小名叫福娃儿,不过我娘都是喊我晚秋的。”

      “哦?”陶氏着实吃了一惊:“你还有小名啊?”

      陶氏这么震惊不是没有道理,在以往的岁月里,女儿生来就被认定了赔钱货,迟早是别人家的人。许多父母都不会特意给女儿取名字,可能就是像李三娘那样,排行老三,在家叫李三姑娘,嫁人了叫李三娘。

      村子里不止一个李三娘,李姓是大姓,姑娘们起名字还都按照这个路子来,清水村里就有好几个李三娘,比如说李瘸子家被家暴的叫李三娘,挑着扁担走四方的卖货郎媳妇给晚秋说媒的也叫李三娘……村头喊一声李三娘,得有十几个人答应。

      本来晚秋有这么一个带点书墨香的名字就够陶氏吃一惊的,没想到晚秋还有小名儿。这让她不得不对晚秋刮目相看了。

      小名儿怎么来的?生了儿子,先起个名儿称呼着,可能叫虎子,可能叫狗蛋,可能叫铁柱,完了孩子到年纪了,上族谱了或者开蒙入学了,再找人起个学名,原来不登大雅之堂的名字就成小名了。

      陶氏琢磨一阵,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有点敬畏,有点吃惊,又有些嫉妒。

      新打的铁锅传热快,不多时锅就烧热了,眼看锅底泛起了一层白,那是锅烧干烧热了,陶氏瞅着火候,拿菜刀盛了猪油块,一气儿给倒进锅里了。

      “滋啦”――一声,随着蒸腾起来的白汽,猪油块在锅面上印下白色烙痕,陶氏抄起锅铲游刃有余地翻炒,一边跟晚秋搭话――

      “我当年也是有小名的呢,我娘给我起了小名,后来到年纪了,又给取了个大名,因为生在春天,出生的时候桃花红灿灿的开得正好,所以给我取名叫陶华。”

      陶华翻了一锅铲,猪油块翻炒两下后受热均匀,棱角边缘呈现出淡淡的焦黄色,体积缩小,渗出油脂来。

      油脂是食物香气的主要来源,猪油这么一煸出来,空气里都是猪油的香味,这样的浓郁,简直要让人神魂颠倒了。

      冬妹在屋外嗅了一口猪油的香味,忍不住吸溜一下口水,呆呆地说:“喷香!”

      白安康刚搬完粮食,在灶屋外头站着呢,听见冬妹的话,看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

      屋内的晚秋适时地应和婆母两声,好让婆母谈的更起劲儿。这是她上辈子多年练就出来的一项本事。

      在繁重的劳作中,人们的身体受着苦,那他们必然要在精神上找点乐子来抵抗一下生活的压迫,谈话就是一种极好的方式。因此,穷人家的女儿都必须经过一项谈话训练。

      再内向腼腆的姑娘,客人来了也得说上几句话,陪着凑个话搭子。

      做了媳妇了,公公婆婆说话,你是不便发言毕竟没那个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一言不发跟个木头似的站在那儿也不好,于是必须要学会简短精悍的字句,瞅着时机说上那么一两句,应和一下公婆,表示肯定,表示自己有在听,让他们谈话更加尽兴。

      陶华很吃这一套。

      毕竟她肚子里只是有点红烧稀饭,没有半分墨水,因此不能在河湾里的洗衣裳女性群体中夺得话语权,好口若悬河出口成章,博得一众姑娘媳妇儿的喝彩。在家也很压抑,两个儿子整天整天地不落屋,老头子平日里在衙门上工,回来了别说听陶华说话了,陶华就是多出两口气他都不耐烦,陶华又得巴着白老爹,半点不肯违背白老爹的意思。

      逮着晚秋这个听众,陶华难得一逞威风:“……你命好哇!”

      陶华感叹道:“虽然几个哥哥不同心,但是好歹亲爹亲娘是向着你的。”

      “我呢?”陶氏苦笑一声:“我娘死得早,我早早就遭了后娘哦。”

      “我当女娃儿那时候,我村头有个老头儿,是个瞎子,会算命,说我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命。真的是,我那时候人也乖,村头村尾哪个不说我好看嘛!我爹娘又只生了我一个,那时候我还有头花头绳哦,日子多安逸嘛。”

      猪油块逐渐缩小,变成焦糖色的猪油渣,还没把油彻底煸出来,陶氏继续翻炒,在一阵青烟笼罩中,陶华的脸也显出几分朦胧。说实话,陶华长得还不算难看,虽然脸色黑黄,褶子还多,但是不难看出年轻时候是个标志姑娘。

      陶氏继续讲道:“可惜啊,我七岁上头就没了娘。我娘才入土,我爹又娶了一个后娘过来,摆酒的时候我娘还没出五七。”

      晚秋终于有所触动,心里有些怪不是滋味。死了男人终身不嫁的寡妇常见,但是死了女人终身不娶的鳏夫不常有。为什么呢?

      “我那个后娘也带了个女儿过来,她一嫁过来,开始半年还好,后来她女儿住我的屋,我睡灶屋,她女穿花衣裳我穿烂裤子,她穿绣花鞋我打光脚片……”陶氏摇了摇头,叹息道:“本来这就够惨了,结果我后娘嫁过来七八个月就给我生了个弟弟。”

      “生了弟弟以后,我就要带弟弟,又要煮饭洗碗,还要割草放牛,还要带娃儿。而且我那个后娘心还毒,还不给我饭吃。”

      “你们这些娃儿哪儿吃过这种苦哦?我有一次三天没吃东西,实在饿得不行了,跑去我幺姨那里她给我煮了碗面,还给我打了颗蛋。结果我回家的时候遭后娘晓得了,她硬是把我绑在树上打了一天一夜,身上最后全都是打肿了,两条腿都合不拢,走路都打摆子啊。”

      晚秋默默听着,她曾经听陶氏说过自己遭后娘打过,但没有说得这么仔细,只是轻描淡写几句她后娘对她不好。

      听到这里,晚秋对陶华难免有些同情,也有些疑惑去:“您爹不管管吗?”

      “管?”陶华面色一沉,“呸”了一声,“那个烂心肺迟早是要进阴曹地府的!”

      “我爹,不是我当女儿的说,当年我们屋头全靠我娘挣钱养家,我爹吃我娘的活我娘的,我娘那是被活活累死了的!”

      “我爹干了啥子呢?我娘还没入土,他就领了个女的回来,那女的当时还是怀了娃儿的……”

      “自己生的不稀奇,舔□□地眼巴巴凑上去给人家养娃儿,可看他们对他好过哇?我爹瘫在床上的时候,不是我给他端屎擦尿,死了连个样子都没有……”

      看得出来,陶华对她爹的怨气很深。

      晚秋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猪油块已经煸干了,陶华一铲子把蜷缩的猪油渣捞了上来,猪油渣已经焦黑,蜷曲成不规则状。

      锅里还有一些热油,陶华认真地把猪油浇到锅面上,用猪油把铁锅润泽一遍,新打的铁锅于是也发黑,黑的油亮。

      “唉呀,不摆了。”陶氏放了锅铲:“今天你这锅我是给你炙好了的,以后就自个儿开灶吃饭了哈。”

      晚秋诚恳地谢过她,陶氏挥挥手,正要转身离开,突然想起什么,问:“那……那个事……就不跟众老汉儿讲啰?”

      众老汉儿说的是白老爹,大名白众乾。

      晚秋心知肚明,她说的是李瘸子的事。

      她也没理由去跟公爹告发陶华,先不说插手公婆的私事她自己自身难保,再说了,公爹,婆母都不是什么好人,她何苦掺和进去,一个不好,说不定把公婆给招翻了呢?是,她不打算巴结公爹了,但是能和平相处为什么要把公婆都给得罪呢?

      得了晚秋的肯定,陶华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她知道晚秋是读书人,乡下泥腿子对读书人很是崇敬,白老头算半个读书人,说一不二,那晚秋还出身书香门第,肯定说话算话。

      陶华于是心里松了一口气,转身出去了。

      晚秋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样样有。还记恨着她儿子阿毛的死,埋怨陶氏没看好孩子,没把孩子的尸体给捞回来,可是毕竟重活一世,一切都得向前看不是吗?

      阿毛的死是梗在晚秋心里的一根刺,她可以忍受婆母无休止的责骂,对她的压迫,十来年的繁重劳作伺候婆母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哪有不使唤媳妇的婆婆呢?但是阿毛的死是晚秋心里过不去的坎。

      有阿毛的死隔在中间,晚秋跟婆母的关系必然不可能好起来。

      但是势同水火倒也不必,阿毛已经死了,她上辈子死还拽着婆母,也算两清了。哪有把公婆招翻了的媳妇儿呢?

      保持距离,分家另过是最好的做法了吧。

      晚秋叹了口气,把猪油渣收捡了,扔到茅坑里去了。

      猪油渣是贱物,达官显贵常吃的是羊肉,没见过哪家公子小姐啃猪肘子的。连屠夫铺子里,猪肉也是贱物,穷人吃不起羊肉,只能捏着鼻子选猪肉吃。在铁锅还不盛行的时候,烹饪以烤制为主,听过烤全羊,听过烤全猪吗?“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有猪什么事儿吗?

      猪肉本身特质决定了它不适合烘烤一类的烹饪方式,适合的烹饪方式还被摸索了好一段时间,不然,苏东坡的东坡肉为什么广为流传呢?不就是因为猪肉“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才有了苏轼扬名的机会吗?

      况且猪油渣炙过锅,沾了锅里的脏东西,吃了要拉肚子的。

      冬妹眼巴巴地看着晚秋扔了猪油渣,趁她回房了,蹲在茅坑旁边望着里面的猪油渣直吸溜口水,最后甚至伸手去够粪水里的猪油渣。

      她当然没够到。

      一双大手把她抱起,冬妹吃了一惊,回头看见是她爹白大哥。

      虽然嘴上叫爹,她俩关系并不亲近,冬妹隐隐有些怕他。这会被逮住了,她下意识就觉得不对劲。

      白安康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了冬妹许久,最后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

      他伸了伸手,打算摸一摸冬妹的头。冬妹下意识抱住脑袋蜷缩身体――她以为自己又要挨打了。

      白安康瞬间呆住了,不可置信地看了看冬妹,鼻头一酸,眼眶微热。

      白安康把冬妹抱进灶屋,晚秋刚洗了锅,正要爨火煮饭。

      冬妹跌跌撞撞地扑过来,抱住晚秋的腿,一溜身躲在晚秋后面,怯怯地探头看白安康。

      晚秋一愣,笑着抱起冬妹:“冬妹,你和爹这是在做什么呢?”

      冬妹看了看她,抿了嘴没说话,扑进晚秋怀里,依偎在她的脖颈。

      白大哥翻了一块腊肉出来,狠心切了一条下来,得有手指粗的肉条。

      淘米,煮饭,最后把腊肉煸了一遍,焖饭时和着红苕米饭给焖熟了。

      晚上东房分灶后吃的第一顿饭,晚秋和白大哥吃的一碗红苕和零星几粒米。

      冬妹端着一只小碗,碗里是满满一碗精米白饭,饭上面卧着一根腊肉,泛着油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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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炙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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