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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夜色
一个人在街上走了一会,觉得没意思,就打了车到商场,选了一个手机,又去银行取了一点钱。
在商场里漫无目的地逛了两个小时,打了个电话给林枫,他正在公司里忙着呢,不过说好一起回来吃晚饭,然后晚上放纵去。
我发了个短信给爸爸,告诉他我的手机号,并叫他自己注意身体。
回到林枫的房子,他还没回来,我打开电脑写了会东西。最近出的事情太多,脑子乱乱的,一直都写不好,自己都感觉不是太对,自己写的东西也不满意,但总不愿意删除了重新写,反正就像记日记一样,慢慢写着。
听了一会歌,林枫回来了。也挺难为他,在公司里忙了整整一天,居然现在还是精神抖擞,容光焕发。
“哇靠哥们,你在做什么?”他看见我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打字,吓了一跳。
我没抬头:“写东西。”
“都毕业几个月了你还有作业要写啊?”林枫探过头来看。
“不是,写小说呢。”
“是吗,有写我么?”他挺关心。
我说:“没有。”
“这可不好吧,自家兄弟都不写。呵呵,你什么时候成作家了啊?”
我按了保存,关了文档,抬头说:“嘿嘿,你可别瞧不起人。”
“哪敢啊!”林枫龇牙冲我乐。
我忽然想起个事:“林枫,你年纪也不小了,该找个女朋友了吧?”
他本来正和我闹着呢,听到这话,登时软了,声音也变得低了:“还早呢,这东西,要看缘分的么。”
大学四年,就没见他谈过一次恋爱。他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典型的工作狂,把工作当乐趣,这也是我和他的根本区别。
“早什么啊?找个贤内助,帮你管理公司,你也可以少操劳啊!可惜我不是女的,要是女的,一定嫁你!”我和他开着玩笑。
“嘿嘿,你要是女的,我一定要。不过这事我还真没考虑过呢。”
“你赶快着找吧,我等着给嫂子敬酒呢!”
林枫笑起来:“一定一定!我结婚一定找你当伴郎!”
“呵呵,那你可要找个漂亮的伴娘,说不定能发生点故事。”和他在一起没什么拘束,说话也显得比平常放肆多了。
两个人互相吹了一会,下楼找地方吃饭。
林枫喊了几个朋友,说好先吃饭再K歌,最后去酒吧,好好闹一个晚上。
也许他是怕我一个人寂寞得太久,故意把大家喊来,排解我的郁闷。
他那几个朋友我以前都见过,是他大学的同学,有男有女,五六个人杀到了火锅店。
大热天吃着火锅,喝着冰啤酒,那种感觉可不是一般的爽。酒并没有多喝,因为晚上还要去酒吧闹,大家都有所收敛。
吃完饭已经将近九点钟了,去酒吧又有些早,于是提议先去喝点咖啡,找张桌子打牌。
我和林枫打对家,他的牌不错,不过今天他好象有些魂不守舍,屡屡出错牌,好牌都给他打烂了。还好在我专心地打,帮他救了几次,也提醒过好几次。
林枫的状态,实在不能够协同我胜利作战,不过其他人倒是劲头十足,打了一会就换了人,林枫出去不知道给谁打电话去了,很久都没回来。
不知不觉打到十一点,于是一行人两辆车,开向南京最出名的酒吧一条街1912。
以前很少去过南京的酒吧,高中的时候倒是经常去酒吧唱歌,帮林枫买的那架小提琴就是靠在酒吧唱歌赚来的钱。
到了1912,青灰色砖墙体建筑,闪烁的霓虹灯,让人有历史倒错的感觉,仿佛回到那遥远的民国时代。
的确,民国曾是南京历史上最繁华最鼎盛的时期,是南京城美丽又辛酸的一段绮梦。当时的南京城聚集着最显赫的政界要人和学术大家,是中西交会之地。受西风东渐之影响,民国时期的建筑、社会风尚都带着中西合璧的味道。这样一种历史经验和怀旧情怀,自然成为时尚消费的最佳背景。
听到1912这个名字,再看到这条街的布置,我便深深地喜欢上了这里。一种浓重的怀旧情绪,十分契合我的心境,两相混杂。
人很多,原来南京的夜生活是如此丰富,以前还没发觉。
这里的灯光明昧,人影幢幢,到处散发着一种令人沉醉的气息,我们漫步着,找寻那记忆中的那份完美。或许,每个半夜来到酒吧的人,总是来寻一份缺失的回忆吧?
一些嘈杂的音乐和五色的灯光从每个细碎的门缝窗角流露出来,刺激着人们敏锐的感官,诱惑着踏入这不同的全新世界。
南京比较著名的一些酒吧,如玛索、乱世、加州阳光等,毕集于此,大大小小,恐怕也有几十家,难怪被称为南京酒吧一条街,堪与上海新天地媲美了。
林枫说有几家已经玩得太多了,换一家新鲜的酒吧看看。
于是大家簇拥着进了一家叫做“阳光慢摇”的酒吧。
不知道为什么叫阳光慢摇,看上去似乎有些情理不通,但仔细想过以后发现的确很有味道。我们六个人占据了很大一张桌子,整个酒吧散发着一种迷离暧昧的气氛,柔和的音乐响起,一首似曾相识的英语老歌,在耳畔回绕。
我对林枫说:“这家感觉还不错,以前经常来么?”
“什么经常来,都不知道有这家呢,再说了,我们不经常在一起么,你见我来过么?”林枫还没招呼侍应生,那女孩已经带着笑容走过来了。
她手里拿着单子,用很柔媚的声音问道:“先生,请问你们要点什么?”
估计林枫一看就像老板,我只是个伙计的命,那女孩拼命地朝他放电,恨不得多卖几瓶酒给他。
林枫征询了大家的意见,最后先要了一打百威,两瓶黑方配一瓶可乐,另外还送一个大果盘和爆米花。
酒吧里聚了不少人,因为音乐比较舒缓的缘故,大家三三两两地散坐着,目光在四周游离,体验着那种找寻的快感和乐趣。
喝了一点酒,谈笑了一会,酒吧气氛就渐渐变了。
DJ换了张劲爆的碟,演出台上也多出两个性感妖娆的女子开始跳舞。喝酒的人们开始纷纷在音乐和酒精的刺激下,放下酒杯,开始跳舞。
酒吧本就是这样,一会痴狂,一会静谧安详,一会却又能够妩媚婉转,让你欲罢不能。
大家闹着说也到下面跳会舞,我有点不太喜欢,便笑着摇头。林枫拉着他的朋友们走进了欢腾的人群中,扭动着身躯,甩着头发,释放激情。
我看着他们在追光的追逐下变幻着色彩,犹如身处幻境,喝着略带苦味的酒,脑子却从未有过的空灵与通透。
男男女女们在酒吧的最中央喧闹着,跟着台上舞者的节奏,配合得几乎如出一辙。这些平日里衣冠楚楚,出入于各大写字楼的都市精英,如今却天真得像孩子一般,听任音乐的摆布,开心地做着游戏。不禁有些感喟,这城市的黑夜,掩盖了多少激情,却又释放了多少狂野和不羁?
人们带着各种想法汇集到灯红酒绿之下,宣泄着自己压抑的情绪,放纵着自己的身体,或许,只为逃避或寻求孤单时心灵的那一处沉静。
有个女孩走到我身边,我从未见过,化过浓妆的她让我看不穿她的年龄。她走过来,拉住我的手,对我微笑。
我一愣,心中错愕,她不会是认错人了吧?
看我有些发呆的样子,她凑过来,我闻到她身上浓浓的香水味道,在我耳边大声喊:“陪我一起跳舞吧?”
我摇头:“不会。”或许在那一刻我脸红了,可是在灯光下,有谁会看见呢?我想她也不会看见的。
她从我的嘴唇之间看出我的窘迫,温软的手带着诱惑,把我拉得站起来。
我是个脸皮如此之薄的人,以前也从来没有遇到这种事情,根本不知道如何从她的手中挣脱,我怕伤了她的心。
那就陪她吧,我心里这样说着。
音乐越发劲爆,换成了比较熟悉的《We will rock you》,人们越发地疯狂起来。
本来我真的放不开,在这么多人面前摇晃着自己的身体,拍手跺脚,尽情疯狂。可是也许是酒精刺激的原因,身体渐渐热了,大脑也渐渐热了,抬头看那转动的彩灯,不断地旋转着,把五颜六色的光束打到人们的脸上和身上。我开始融化在这一片热情的海洋中,身边的女孩搭着我的肩,搂着我的腰,与我一起跳动着。
也许是她跳得太好,竟然带动着我这个有些木讷的人跳得有模有样,追光也开始打到我们身上,人们自动地退开,把我们让在中间,围着我们欢闹。女孩见自己成了焦点,更加地卖力,胸部几乎是紧紧地贴着我,她抱着我,胸膛不停地起伏,我感觉出她身体的躁热。
很有经验的DJ立即换了一首拉丁曲风的音乐,没想到女孩也会跳拉丁舞,好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体育选修课就是拉丁舞,不然就在众人面前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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