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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上)
其实,喜欢上一个直女的感觉,就是痛苦又罪恶。
因为喜欢,不想让她有任何改变,可是却可能因此被虐千百遍。
和她认识时,她是百分百直的,连我们这个圈子都不知道。
被她吸引,喜欢上她就是一瞬间的事,措不及防。
要不要追她,真的纠结了很长时间,最后看她也没有男朋友,便想着试一试。
她是个很倔强的姑娘,做什么事都有自己的原则,渴望掌控一切。
我在她身边,大事小事都听她的,倒也轻松和满足。
她可能就是把我看成一个听话的小跟班,随叫随到,所以也乐意我在身边。
就是这种情况下,我有意促进我们的“友谊”,潜移默化中让她习惯我的存在。
她的好友不多,我很快就成为了其中一个。
她说,我很特别,因为我不像和其他女生时那样,勾心斗角,也不像某些“闺蜜”,口蜜腹剑。
她可以很放松,不用想太多,她说有我这个朋友很舒心。
我笑了笑,没有反驳她。我从一开始就没把她当普通朋友,但是我绝对值得信任。
大概认识了三个月的时候,我在想,可以告白了。
于是,在约她吃饭的时候,拿出了情侣戒指,并挑明了我的性取向,以及对她的感情。
她惊得叉子掉在桌子上,发出响声,进而满脸愤怒,夺门而出。
【我以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想到你却如此欺骗我。】她在街角被我拉住,大声骂我。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但是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你了。】我强硬地抱住她,任她打我推我都死死收紧胳膊。
【你这个混蛋,你这样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她不知为什么哭了出来。
【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如果你愿意,请做我的女朋友。】说完,我对着她的嘴亲了下去,那个我渴望已久的吻,如想象中一样香甜,让我多少次望梅止渴,今日终于如愿以偿。
那天的“告白”事件,以我被她甩了一巴掌,扔在大街上告终。
我想给她时间,那几日便没去打扰她,只希望她好好想一想,接受我的感情。
可是,我错了,因为几天之后再见面,是看见她和她新任男朋友亲密地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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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方文山写了两首新歌,周杰伦的《天涯过客》和林俊杰的《茉莉雨》,出于私心更喜欢后者,尤其那句【园中花瓣落地了断了过去,而我酝酿情绪举杯引醉意。】推荐小伙伴们听听这两张新专辑,都很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