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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罗笙一直有预感,她会死于非命。
这预感由于年深日久,且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如今已经追溯不到它的源头了。也许是某天晨起时忽然止不住的鼻血,也许是在经过某栋破旧的建筑物是砸在她面前的一块瓦;在她三岁的时候,她们那里一位白发苍苍的诊所大夫将一块冰凉的听诊器搭在她的胸口听了半晌,然后用一种无比遗憾的口气告诉她的父母,她的心脏上面有一个洞;当然,这是她当时的理解,事实是左右心室之间的一层膜上有一个小小的洞,医生说因为它很小,所以对身体发育的影响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但在她八岁的时候她的父母还是带着她到医院开膛破肚,做了心脏手术,从此在肚子上留下一条长长的伤疤。她患有挺严重的鼻炎,每当感冒或者天气阴冷的时候都会特别的难受。
因此,罗笙一直觉得她的下场应该是被癌氏家族的某一成员带走,在经受了一系列病痛的折磨之后凄凄惨惨的死去。无论如何,她都必将死于非命,这是命中注定的。
此刻罗笙坐在一家咖啡馆里,她给自己买了一个小蛋糕,要了一杯卡布奇诺,在店里轻扬的音乐声里一口一口的吞下自己的十八岁。她刚刚许下了生日愿望,她觉得如果自己必将死于非命,那么她希望能死在二十五岁,死在青春的尾巴上。如同一朵娇艳的玫瑰,被一阵暴雨打落在它最绚烂的一刻,没有衰败,没有凋零,也没有雁过也正伤心的凄凄惨惨戚戚。留在人们记忆中的永远是它最美的模样。
她不打算自杀,其实也不是没有想过,至少是精心酝酿过的,但自从她知道了吞食大量安眠药之后的死相并不会比灌下一瓶敌敌畏好看多少的时候,基本上就打消了自我了断的念头。她想还是顺其自然的好。她怕疼,她这一生最怕两件事,一怕疼,二怕穷。
其实真正可怕的并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死亡降临之前的那个过程。
罗笙从咖啡馆出来的时候发现下雨了,秋天的雨总是格外的多,多的让人心烦。一下雨罗笙的鼻子就不太通畅,她拿手揉了揉。
雨下的紧而密,不多时地上就积了水,雨水款款的打在人的脸上、肩上,行人步履匆匆,罗笙没带伞,顾得了头顾不了尾。
罗笙目睹了一场意外,在她许完愿的半个小时之后,也可以说成是她与一场意外擦肩而过。她站在路边等红灯,雨下的越来越大,如同高中课本里常常形容的,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噼里啪啦,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从她身边走过,罗笙不知道她是没有看到红灯,还是太着急等不到绿灯亮,但就在她匆匆往对面奔去的时候,一辆大车嘶鸣着冲了过来。就那么一刹那,仿佛只是眨了一眼的功夫,女人就倒在了地上。
周围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女人躺在地上,水珠子拍在她脸上、身上,血从黑色的长发里缓缓流出来,罗笙看不清,那鲜红的刺眼的究竟是她的血还是她的衣,地上有白色的豆腐脑状的东西正化作液体缓缓流动,罗笙知道,那是脑浆。
罗笙被眼前突如其来的景象震住了,这不是她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但确是她见证死亡最可怕的一次,就在她的眼前发生,她觉得自己的衣服上还有那女人摩擦的温度,但下一秒她已不省人事。
意外与你有时候只是一个擦身的距离,是你还是她,上帝知道。
罗笙回去的时候,宿舍里还没有人,她鼻子难受,便窝在被窝里睡了一觉。
醒来的时候雨还没停,楼下昏黄的街灯已经亮了,裹着层层光晕。罗笙是被妈妈的电话吵醒的,妈妈听着电话那头迷迷糊糊地声音以为她病了,她回说没有,就是下雨了,鼻子有些难受,就睡了一觉。妈妈说没病就好,在外面一个人要照顾好自己,她说好。
她们聊了一会儿天,挂掉电话的时候罗笙发现手机上来了一条短信,她的卡里多了五百块钱,她知道那是爸爸打的,她翻下床去喝了几口水,心情也好了不少。这世上最能抚慰人心的,除了亲人的话语,还有就是白花花的银子,毕竟没有比钱更能表达诚意的东西了。
说话间温柚琦抱着一堆零食叽叽喳喳拖家带口的回来了,罗笙听着她滔滔不绝的讲述,才想起来她们今天去看电影了。今天有新片上映,温柚琦已经念叨了好几天了,郑欢欢给她递了一袋薯片,她接过去说了谢谢。
她们宿舍是六人间,有一个没来报到,所以只有五个人。程敏是本地人,周末一般除了玩就是回家,跟宿舍其他人没有太多的交往;郑欢欢和李乐乐是宿舍的欢乐组合,她们的组合不仅是因为名字本身,还因为欢欢和乐乐以前大都是狗名,这成为她们在一起控诉的共同话题,郑欢欢说自己独自抗争了十几年,现在终于找到组织了,俩人激动到罗笙差点以为下一秒她们就要抱头痛哭了。温柚琦是个叽叽喳喳的小女生,爱吃零食和聊八卦,也是宿舍里学校最新动态的发布者,因为她总是能打听到各路的小道消息,罗笙曾一度觉得她将来必是个人物,后来才知道她爸爸是学校教导处的主任。罗笙觉得卸下光环的她果然感觉平易近人了不少。
果然温柚琦除了零食还带来了一个比较劲爆的消息,明天早上八点半在体育馆有一场招聘会,腾源公司举办的。公司总裁明远是学校02级的校友,曾一手创办了腾源公司,是名副其实的钻石王老五。如今他功成名就,荣归故里来回报母校,此次招聘会将面向全校各个专业,而且录用率很高,此外晚上在学校礼堂还有他的演讲。
明远这个人罗笙也是听说过的。据说在江湖混的最高境界是,你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仍在传说你,罗笙觉得明远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她虽没有见过他,但关于他本人的事迹却是听说了不少,几乎T大的每一届学生进来都多多少少的知道明远这个人。从前是因为他的才华,现在则是因为他的名誉和金钱。
业界有一句话是,你可以不知道腾源,但绝对不能没听说过明远。先不说他的身价,其在商界的头脑和手腕都是让人敬畏的。明远很聪明,这话绝对没错,当他的才华和颜值渐渐的被人淡忘的时候,他又用自己无比强大的商业帝国重新回到了人们的传说中。
22岁创办公司,以无比精准的眼光盯上了互联网行业,用近十年的时间证明了他的眼光,他是个商业天才,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这话毫不为过。
所以说,当一个人的才华渐渐的枯竭,胶原蛋白流失殆尽的时候,唯一让人们记住你的便是你的金钱和地位了。
明远其人,当年T大的风云人物,曾知名于当时的绿坪乐队的成员,当时已经小有成就。他的代表作是在圣诞夜组乐队为校花开了一个小型的演唱会,用十余首原创歌曲表白,最后成功抱得美人归。据说当时的景象极为壮观,许多在场的女生都感动哭了。这一点罗笙是佩服的,比起如今烂大街的鲜花和蜡烛,罗笙更愿意去见识一下当年的盛况,她没赶上好时候。
其实这话也不对,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现在都是比从前更好的时候。所以罗笙想不通,在物质生活更为丰富和便利的今天,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怎么反而不如从前了呢。那时候的人们至少写封情书或者做首曲子,渴望着对方被自己的文采或者歌喉所吸引,罗笙记得她上小学初中的时候还常常有男生女生写情书,但现在呢,只会摆几只廉价的蜡烛,叫上一群围观群众,在楼下大喊着我爱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试图用众意来绑架对方,迫使对方同意。
就算现在的人们想不到更有创意的方式来敲击爱人的心灵,怎么反而连前辈们的经验和精髓都丢失殆尽了呢。是物欲的流速太快,人们依然没有耐心为爱情做这些浪漫而富有情调的事情了吗?
“你在想什么呢?想的这么出身?”罗笙回过神来发现温柚琦盯着她看了好久。
“没......没有啊,没想什么。”
“才怪。”温柚琦撇撇嘴咬着薯条回了座位,“快说后天谁有兴趣去礼堂听演讲,咱们早点去好占位子。”
“你们要去听演讲?”罗笙说。
“咋滴,不行啊。”
“人家讲的是职业前景,就业规划,这是大三大四的孩子们关心的,跟我们有半毛钱关系。你连学校的路都没走熟呢,管什么就业规划呀!”
“这你就不懂了吧”郑欢欢说,“重点不是演讲,是明远啊,你不想看看他长什么样,领略一下其人格魅力?”
“想知道他长什么还不容易,百度一下,你就知道。”罗笙说,“还有他年轻时候的照片呢,绝对的小鲜肉,可惜现在是老男人了,没兴趣。”
温柚琦不乐意了,“谁说是老男人了,人家才34好吗?”
“我还18岁呢,跟我比难道不是老男人吗?”
“迂腐,男人四十一枝花懂不懂啊!”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温柚琦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果粒茶,“明远还有一个弟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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