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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首先让我来介绍下故事的主角吧,我不得不悲伤的写下她的姓氏——王。
我曾经无数次忧伤的想,所有浪漫故事里的女主角也许各有不同,有的漂亮有的聪明有的温柔如绵绵的春雨有的爽朗如秋日的天空,但是她们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共同点,就是大都有一个美丽的姓氏和一个美丽的名字——风惜云,云歌,烈如歌,余周周,舒雅望……这么美丽的姓名,才当得起罗曼蒂克的故事,才写得出才子佳人的风雅。而王,哦,我难过的想,没有一个爱情小说的女主角是姓王的,这个中国最大的姓氏,本应霸气侧漏的姓氏,因为过分普遍而失去了高贵优雅的色彩,它方方正正的对称着,大大咧咧的端坐着,像是赶集时在小摊贩买的小玩意,那么平常,那么……不特别。
可是我改变不了这个事实,这是血脉的延续。好在她的名字不坏,当然也说不上好,就这么……就这么着吧。
王蒙。
我想我是个普通的姑娘,非常普通。这可不是我自己谦虚,有人证事证!我大学期间交的第一个男朋友,据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但是当时我却对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却没什么印象,只觉得是一个小小的男孩子,呆呆的站在学校超市的门口。之后他联系我几次,我却对他爱答不理。就是这样一个的男孩子,在我们交往一个月之后,对我说,阿蒙,你是那种,那种……很普通的女孩子,可是我希望我的女朋友会打扮,更漂亮,聪明一些。
混蛋!
我这么费劲心思的自我贬低,究竟为了什么,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大概当我自己说自己不美丽不聪明没有什么优点的时候,别人被我抢白了台词,只能拣些夸奖我的话来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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