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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述
就这样,我来到了我的大学,在实验楼前的广场,立下了救死扶伤的誓言,也见到了五年以后,还如同陌生人的他们。我不是容易和别人热络的人,第一学期结束,我还是不认识大部分班上的人,我从来不是随团队活动的人,不算独来独往,因为在大一我认识了我的第二任的女友,她是一个以照顾人为乐的人,比我大,比我成熟,其实,和她在一起是一件省心的事儿,我曾经经常给剪刀炫耀,她是一个绝对的好老婆,想到了你想到的任何事儿,也想到了你想不到的任何事儿,剪刀就会一把摁灭烟头:好啊,我以后找媳妇儿就比着花花找.这就是我大一的收获,我的爱情和友情,哪怕这段爱情在我来说我从未正视,这段友情从来被我提及的时候标榜的都是狐朋狗友,酒肉之交.铺叙了很久,女主角还没出现。我在想要怎么能够在她出现的时候,让这个故事看上去没有那么离奇.如同一开始所说,我是一个极其普通的T,好像也有现在这些大多数T的通病,其实我自己也觉得奇怪,似乎每个T都有一段极其堕落,或者说混乱,或者说滥情,或者无所谓你怎么定义这样的一段时期,就好像青春期一样不可避免,可能你觉得我这句话只是一个说辞,或许是吧,反正我有过那样一段岁月,混乱到我现在也理不清,当时纠缠了多少女孩,不过我清楚的记得是大一的暑假,和花花在一起的同时,还纠结了的那些理不清的关系,被不知道其中谁的男朋友胖揍了一顿,还记得我带者浑身的伤,还未清洗,未止血的伤口赤裸裸的暴露在外边,我就这样回到平时很少回的寝室,正在各自埋头的室友被我惊动了,她们带着我去开水房打水,我是感谢她们的,无论平时多么的疏远,至少在我需要的时候,她们是愿意帮助我的,在我对她们坦诚我的性向的时候,她们也是持以包容的态度。她们都是好女孩,也都是合格的医生,于是在我们各奔东西之后,直到现在我们还保持有良好的友谊。我把嘴里包着的大口大口鲜血吐在水槽里,水流卷着鲜血往出口的方向涓涓而去,我突然觉得绝望。是啊,所谓的青春期躁动,我决定暂时离开这些混乱的关系,逃亡似的回家,我到家了才给花花一个消息,她在电话那头破口大骂:林恩,你真TM不是个东西,你看看你混的那些女人,哪个是正经的?我TM是瞎了眼了,才看上了你!我只能保持沉默。花花不是我最喜欢的,却是最懂我的,她骂完,便立马买了火车票,赶到我家。说到我家,这是一个小镇,依山傍水,十分秀丽,民风淳朴,我喜欢往山的高处走,像是走向了云间,走上了天堂。我是山的孩子,向往听见山的呼吸。花花也很喜欢我的小镇,我的家,她说,这里最重要的就是清静,仿佛连空气呼吸进去也是澄澈的。连我在家里也变的沉静下来,或许这个才是她最喜欢的吧。那段时间,我过得很平静,花花是一个安静,活得精致的女孩,她家境不差,家里自然是把她捧在手里怕晒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她却为了我,自己一个人坐了十几个小时的慢车过来,这里交通不便,也没什么商业圈子,没有商场,没有酒吧,我们唯一的消遣除了上网便是晚上携手出去散步,她安之若素,确实,我也不止一次的说过,她是一个好女孩。当时,我们就像一对老夫老妻,慢悠悠过着自己的生活,几乎与世隔绝,有点不知今夕何夕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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