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书

作者:吾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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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枯树藤·拾柒·拾捌



      拾柒.

      魂不入书,于世间游荡,随时间推移,将消散不存,包括生前留下的痕迹,都会被一一抹去。

      魂书,只是为了让每一个在世间游走过的人有存在的意义,无痕则无意。

      方正清因放不下曾经种种,化为游魂在柊裕山游荡,被恶化成怨魂的方莲侵食,若非如此,他也只能以魂体在世间存在四十九日,亡时一过,烟消云散。

      他的儿女、续弦和同僚会在某时某月永远遗忘他,墓碑形同虚设,未来的某天也许会被推平,无人关心,毕竟他于旁人而言,只是一个已经消失的过客。

      亡灵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门口,没有执念,没有怨,半魂体的眼睛里,澄澈干净,像一个新生儿,裸露在外的皮肤却如旱地干燥,皱纹遍布,指尖仍生着冬日的冷疮。

      魂魄缺失,仅是亡灵,寄生于院内老树。

      因为她的误入,它被迫离开庇护所。

      陌白敛神聚气,食中贴合,拂过太穴,三息睁眼,虚实已知。

      “失了一魂两魄,不出三日,你便不存于世。”

      爽灵散,探不到它的过往。

      虚空亡灵张了张嘴,发不出一丝声响。

      方才它救她,舍了一魄,若判断无误,那一魄是伏矢,除此又缺爽灵和雀阴,是替人挡灾被取走的。

      后院的柑橘树因为主人的精心灌养,生气比他处更为旺盛,能盛住人气。

      她身上的结界会使魂灵无处遁形,虽因受伤,结界减弱,但它用伏矢补缺她的灵气,间接害了自己。

      推算此亡灵在这里出现与素华有关,陌白正想借旧物引魂,听见楼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只能收手作罢。

      素华捧下来三个盒子,说:“这一盒的生产日期是年初,时间久了点,不过没过期,还可以吃。”另外两盒分别是一年前和两年前她托人寄过来的,没想到老叶一直藏着,藏到过期。

      “谢谢。”陌白接过素华递过来的巧克力,剥开金色糖衣,将巧克力含在嘴里。

      “咦,电视机怎么开了?”素华注意到电视机的动静,看到屏幕,勾起回忆。

      那天,她匆匆赶回来时,电视里放的也是这段。

      “我以前没用过DVD,看见就好奇按了一下。”

      “我爸不会用移动端,不会用数字电视,但他又想看看我,所以找音像店的朋友把我的视频都刻在光盘里,想我的时候就用DVD放。”

      “令尊……”

      “他一号去世了。”这是素华第一次跟别人提起他去世的事,脆弱疲惫的心终于绷不住,埋首膝间,彻底哭了出来。

      陌白突然僵住,手抬起又放下,她不懂如何安慰别人,尤其是女人。

      旁边,亡灵茫然地看着素华,本能地把手放到她抖动的肩膀上,它碰不到实体,只能虚虚地把自己的手搭在那。

      “叶女士。”

      哭声渐渐没音,陌白以为素华哭完了,但喊了几声没有回应,她蹲下身去看,发现人睡着了。

      关上窗,她踱步到堂前,壁上挂着一张照片,照片中的人与亡灵的样貌贴合。

      照片旁写了一行小字。

      叶堂,逝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绛苏镇家中,享年六十二。

      拾捌.

      1981年秋。

      老叶推着装载空瓶的三轮车,单手环抱住一个女婴。

      粉白的小脸安静可爱,圆溜溜的眼珠无知无畏地看着他。

      他轻声叹气,那么乖巧的孩子是谁把她狠心丢在垃圾桶边,如果不是他捡瓶子路过那儿,这可怜的女娃娃哟……

      楼下出租房的老叶领回来一个奶娃,这事当天就在邻舍间传开了。

      与他相熟的人劝他:“你连自己的日子都过不好,更不用说养个女娃娃。你呀,听我们的劝,把孩子送去福利院……”

      在旁人眼中,孩子是老叶的累赘,是多余的。

      只有老叶自己知道,这个孩子是她的宝,从她朝自己笑的那一刻起,无邪纯真的笑颜融化了他孤寂的心。

      老叶想为女孩取名为生,生生,生生不息。

      邻家小子读过书,说女孩子的名字带生不好,取了一个同音,“笙”。

      笙笙打小便听话,老叶外出干活,她乖乖在家里做家务,准备饭菜,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青菜白馒头,但是父女俩的日子过得平稳满足。

      直至笙笙八岁,看到别人家的孩子背着五颜六色的书包去上学,她的内心生出渴望,她想读书。笙笙不敢告诉老叶她想去上学,怕给他带来压力,她知道上学需要钱,可是她家没有钱。

      稚嫩的孩子是藏不住事的。

      隔天,老叶用旧布做了一个简陋的背包,往里头塞进几本新书和一个新鲜的橘子,把一张通知书推到笙笙面前。

      那一刻,小小的笙笙笑得特别灿烂。

      穷人志气高。

      往后的情节一般是穷孩子发奋读书,考入高校,一朝翻身致富。

      但叶笙不是,她人生折点不是努力读书的必然,而是某天有个人问她:“你想做明星吗?”

      “明星能赚钱吗?”

      “能。”

      叶笙选择做明星是一个偶然。

      她强忍不舍告别出租房里的老叶,和星探远赴大都市,去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她参加歌唱比赛,凭借姣好的容貌与清亮的歌喉圈了很多粉丝,相继获得最佳新人奖和金曲奖,成为一代歌后。

      她的歌被广为传唱,她的身世被强行包装,光鲜亮丽的艺术家之后粉饰小镇的贫苦生活。繁忙的行程使她抽不出时间探望老叶,公司也不允许她去见老叶,怕身世曝光,惹来麻烦。

      叶笙只能托人给老叶寄钱,为他买了一栋新房,改善他的生活。

      老叶走的那天,叶笙刚忙完演出,一下台就被告知父亲出事,她顾不得后续工作匆忙赶回家。

      可惜,晚了。

      洁白的病床上躺着最亲近的人,再相见却已是天人相隔。

      据邻居说,老叶是前天夜里没的,他们发现他时人已经僵透了。

      等叶笙料理完老叶的后事回到她为老叶买的房子里,一室冷清,唯一打开的电视机放着她演出的画面。

      至死,老叶仍守着她。

      经纪人一通电话把她喊回公司,先前定的项目需要她参与才能推动,为了不影响星途,她回去继续工作,却无论如何都提不起兴,心越来越累,梦越来越重。

      直到她在医院闻到药香,配了香囊,勉强安睡,可那样的梦一直在重复,一重接一重,有时她也分不清自己到底在梦里还是现实。

      叶笙决定回到老叶住的地方,生活在他生活过的地方,好像他仍然陪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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