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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嫁阎王(五)愿望
还没来得及理清命轮同侠女那笔账,书案后一直在翻阅命簿的阎王抬头望了我一眼,缓缓翘起两边嘴角。此刻的阎王不是旁人,正是三千年为了我入地狱的未来佛,一千四百年传位给命轮的“阎王”,一个月前用忘川水劈过我的渡魂大人!
想想轮回真乃妙事,三千年我可以是天宫的调戏未来佛的娘娘,一千六百年后也可以是被他李家二小子调戏的侠女。原以为,四年的热恋,一年的同居,失了他,是我人生最大的不幸。如今想来,真是这一世更比一世愁,渡魂、命轮,我那也不知有没有劈了腿的未婚夫,究竟是谁欠谁,谁又负了谁?
真正是忘川拾情,孟婆存情,奥妙的很!
“不知姑娘想要个什么愿望?”担着阎王的渡魂问了我几次,我才还魂:“小女子,小女子……”要个啥愿望呢?许愿我继续回天庭当机缘?许愿让地藏菩萨重降地府?许愿我下一世得个佳婿?……低着头,搜肠刮肚了半日,直到习惯性抱手于胸,我才发现自己此刻的不同,小腹高隆,怀着胎。药店老板的话突上了心头,“天底下没有不把自己娃儿捧在心尖尖上的娘亲!”
记得少时,我甚喜食我家楼底下的菜肉大包子。每次路过,我老娘都会给我买上两只。但她自己从不吃,说是太油了,不大欢喜。后来,我长大了,真正觉得那包子腻了,油了,只肯吃一个的时候,我老娘才勉为其难地吃下另一个。那时候我才晓得,其实我娘喜欢那包子,且喜欢了十来年了。只可惜,直到我漂洋过海,开始挣那劳什子美刀,我都从没有给她买过一个。
思及此,我同此刻担着阎王的渡魂道:“阎王陛下,我许愿我的孩儿来世会是个男子,小康之家,平安一生就好!”听了我的话,渡魂眉头微皱,“这个恐怕有点困难。”原以为他是认出了我,有意刁难,谁想他旋即又道:“姑娘前世是天宫上仙,此胎乃上仙初入红尘所结,尚未经历轮回就入了地府,是个死魂。死魂不得轮回,在地府满二十载后即接任阎王!直至下个死魂出现,或是有自愿顶替者,这死魂都得居于地府。因而地府只能承诺姑娘,姑娘这孩儿投胎后,会是个生于且终于小康之家的男孩。至于这孩子何时能入轮回,地府鞭长莫及。”
渡魂同我说这些话的时候,语调平和,眼神温润,好似他并不认得我。见我有些犹疑,他还转头吩咐身边很似“北司命”的侍从官带来了司职奈何桥,专替魂儿们看守记忆的孟婆。
孟婆一如既往的利索,“老身孟婆,见过姑娘,老身是这地府的专司忘川水和孟婆汤的孟婆,想必姑娘在凡间听说过!”见我点头,她继续道:“不过同姑娘在阳间听的传说不大一样,地府的忘川水同孟婆汤并非什么忘情水,而是老婆子我所司的两件法器:忘川拾情,孟婆存情。这是忘川水,姑娘只要喝下它,自元神初立,到刚刚殁了的上一世,姑娘都会记起来。”说完就把忘川水呈到了我面前。
命轮先前给我补过课,这第一条就是忘川水多喝不得,一杯是药,长记性。两杯是毒,变脾性。那昔日失足落下忘川河变了断袖的大鬼官暂且不提,单单是这法力高强的渡魂,就因为被我误拍下忘川河,呛了几口河水,愣是躺了月余才将养好,变得阴阳怪气。刚刚在渡魂那迷园里,我已经被他忽悠着干了一杯如芝麻糊般的忘川水了,这第二碗我是万万沾不得的。
“俄,劳烦孟婆了,但,但这忘川水可以不喝吗?陛下!”我转头朝坐在大位上的阎王道。“可以,姑娘可以不喝,只是姑娘大可不必如此执着,也许累世中,姑娘还有其他愿望呢……”难道他一早认出了我,此刻是暗示我应该许愿助地府迎回地藏,让他这未来佛归位?
“这并非执着,而是我的愿望,望陛下成全!”打断了他的话,又一次同他拜倒!不知是不是前世做过亏心事的关系,我很怕看到他的眼睛,“如果我愿意留在地府,顶替我的孩儿,在二十载后出任阎王,他是否就可以轮回转世,从此逍遥红尘了?”
“是的,姑娘……”还没听渡魂说完,忘川水又带这我穿了,中间都不带停顿的,不愧是被命轮大人誉为地府第一法器的“忘川水”,果然高级。
这回很近,是刚刚被我抹窗抹没了的二十五年。
——
当时应该是美国东部时间上午九时左右,距离我去抹我家那块并不太脏的玻璃还有一个多小时。我满身酒气地倚在沙发上,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吵醒。闭着眼靠在沙发上摸了半日也没找到,只得强迫自己掰开一只眼皮,到一片狼藉的客厅地板上寻,谁想刚刚摸着,那昨夜被我折腾了一夜的手机却不咋呼了。
重重拍了几下早已待机的电脑,把手机插上后,我一头扎进了浴室。伴着哗哗的水声,昨晚电脑里播了一整夜的《求佛》声,还是隐隐从客厅飘了进来。又一次不长脑的把洗发露当成沐浴露搽,我狠狠的搓着怎么也冲不干净的身体,只想着快点冲出去关掉那该死的歌。
我从小五音不全,因此除了儿时老爹蹬着自行车送我上学时唱的《军港之夜》、《小城故事》还能哼上两句,大部分九十年代以后的流行歌,我都很少能唱个囫囵的,朋友们K歌都以没被我带跑调为荣。《忘情水》是不跑调的几首之一,因为小学升初中那阵我家楼下的房子被租去开了音像店,天天放得就是这歌,谁让当年四大天王是当红辣子鸡呢!但我唱得最好地却是这首《求佛》。
因为这两年来,每每夜不能寐的时候,我都会听这歌,直到泪流满面,脑子再也转不动,反反复复地听着那句“我们还能不能,能不能再见面,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
大学刚毕业那会,我同我未婚夫也有过甜蜜蜜的二人世界,可惜当时我不懂体味“知足常乐”、“平平淡淡才是真”的道理。仅仅一年,还没扯回那原该算是补票的婚纸,就背着他谋划起漂洋过海研究我那劳什子唐史了。
我向他坦白自己决定的当晚,他没有开口挽留,连一句责怪和抱怨都没有。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那未婚夫也是个破锣嗓子,偶尔玩点小资,但从不在公众场合显摆。但那一夜,在我们初遇的小饭馆里,伴着笃笃冒泡的火锅声,他破天荒地开了声,唱得就是这《求佛》,可惜他不明白,如果当时他唱的不是求佛,而是《明天你要嫁给我了》,我一定会留下。我也不明白,跨出那家酒馆,我们四年的热恋,一年的同居,完了。
离开酒馆的当夜,我们依旧手牵着手,一切好似恢复了原样。他每日为了五斗米奔波,我也继续着我的住家研究生生活,直到送我离开的那一刻,我们都小心翼翼地保护着那份表面的温情和融洽,谁都没有触及过我们即将相隔太平洋至少五年的事实。
两年来,我们从每日电话粥,到隔日,再到每周,最后只会像朋友一样在网上互相问候下,后来很多次他都在我上线的那刻隐了身。我明白其实所有的感情早在那夜的歌里就散尽了。母亲的消息只是让我连当鸵鸟的机会都彻底漏过了。
我失足的前一日,我老娘在网上候了我大半日,因为她去“我们的家”收拾房子的时候,扫到了几根疑似女人才有的长头发。我母亲并不知道我同我那位从来没买过票,只是同居关系,我父母和他父母都一直单纯地相信为了低调我们旅行结了婚,毕竟我是个在读的学生。是以,我老娘对我“丈夫”的疑似出轨很是震怒。
其实,我们一直没买票,并不是我新潮,而是他从来没求过,当然我也没让他求过。我就是这么个奇怪的人,明明心里想得要死,却偏偏脸皮子薄得紧,总觉着男子主动是理所应当的。
安慰了我老娘几句,就冲冲结束了对话。他的电话号码,我握着手机按了一次又一次,可终究没有勇气拨出去。满腔的苦恼总得有个地方疏通,只好委屈花子了。可不同于往日的絮絮叨叨,只听我讲了几句,这夜猫子就嚷嚷着自己困得不行,明天还得应付拿着鞭子抽她干活的老板。同她一起抱怨了几句她的无良老板,连周末也不让人过得爽利,我也没再叨扰她。
诉苦无门,我只得转向杜康解忧,伴着摇摆版的《求佛》歌声,我喝了整整一夜,直到第二日被这阵电话吵醒。
洗完澡,关掉播放器,打开依旧还在充电的手机,留言信箱里传出房东的声音。
虽然我邋遢惯了,可愿意把房子租给懒鬼的不一定会中意酒鬼,何况我还嚷嚷着跟她减租,瞅瞅满地的瓜皮零食和酒瓶子,这奢侈样给她见着可不大好。所以,我只能疼着宿醉未醒的头收拾屋子,谁想……
我刚刚想着这次一定只收拾地板,不抹窗,谁想旋即又眼前一黑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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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蛮喜欢《求佛》的,汗!跳楼还是堕楼,到这里应该没有疑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