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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胡玖段: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得记得它的人都已经化为黄土。只是日日月月依旧是当初的日日月月,岁岁年年却已经不是当初的岁岁年年。山川大地,江河森林,壮丽的都成了灰烬,琼楼玉宇也尽成了遗迹。
胡玖也早已经记不清自己在这天庭过了多少的日子,总之应该是很久吧?不然怎么会连日子都记不清了呢?总之是在人间的第一个年都没有过完,她就莫名其妙被传召而来成了上仙。
天上的日子的确是无聊的很,没有白天黑夜,也就计算不了时间,但算这个有什么用呢?横竖是无穷无尽的,尽情去挥霍好了。
或许是酒喝多了的缘故,胡玖总是觉得自己记性似乎不大好了。以往在人间过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来也恍恍惚惚的好像做梦一般,如果不是桌案那根早已经变得干枯的竹筒提醒自己,或许这段在人间的经历胡玖也早就忘却了。
“日月迎朝青万物,盈仄调阳朗乾坤。”喝迷了眼,胡玖总会掏出来读一读这幅对联,然后突然想起来那个声总会跟在自己身后,怯怯的叫着自己小夫子的孩子。或者是还赊着账没还的小城口那家香喷喷的烤鸡店。还有那些算得清的总是愿意一个人跳到屋顶上一边喝酒一边吹风的日子。
“你说你着什么急,当神仙横竖还没有你在人间做夫子有趣味,还不如干脆就多玩两年。何必这么想不开,日日望穿秋水的去天上过那没精打采的日子······”
“是啊,你说的真对。早知道就不这么急切切的做神仙了,一点意思也没有。”胡玖又喝了一口酒,朦胧着眼睛趴在小几上嘟嘟囔囔的。
“哎呀呀!你怎么不看着狐上仙一点,又让她醉成这个样子!”月老手里捧着一个锦盒,刚进大门看到胡玖这个样子,就忍不住对着胡玖身边的小童一番责怪,“好歹今日也是她成人的大日子,又又又···醉成这个样子···唉······”可是说到后来,却连他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那小童委委屈屈的看了眼胡玖,对着月老撅嘴道:“您也知道的嘛,上仙喝起酒来,那谁能拦住嘛!”
月老看着胡玖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锦盒,弯下身来推了推倒在桌上的胡玖,见她没有反应,倒也一屁股坐了下来,自言自语道:“按照人间的日子算起来也是过了三百多年了,地上都改朝换代不知多少代了,是生是死你都不知道你说你何苦还······”
胡玖突然抬起头来,一双狭长的狐狸眼却是不知为何发了红,“为何我身为上仙,为何连她是生是死都知晓不了!三界之中都没有她的名字,可笑我连从何查起都无从下手······只能天天看着这个,睹物思人。”
温润细腻的墨玉依旧是原来那副模样,三百多年的时光一点也没有在它上面留下印记。置于掌心依旧是冰凉的触感,一点也没有被捂暖的意思,一点也没有愧疚的意思······也好,就这样让它一直这样下去,一直是冷的理直气壮的样子。
“酒这东西,从此以后就戒了。”胡玖吞下最后喉头的最后一口酒,缓缓说道。
狐,性乖张,喜眠嗜酒,通体洁白无杂毫。近万岁,修得九尾,曾施一尾。自此妄愿深种,千年不改。日观东耀日,夜望西凉水。然日月长恒,逝者如斯,前念不悼,终入楼者怀。自此而解,断尾之念,止于万岁余。
张遥段:
话说回来也已经是二年春初,恰逢殿试甫毕,皇榜下放。三甲英才,张遥赫然在列。虽不是榜首,少也是探花之才。第三名的位置,就已经徒徒惹来许多人艳羡了。
天子门生,年少出才。本来是前途不可限量,可任凭谁也没想到张遥却在御前偏偏选了江南一地的巡抚一职,自愿远离京都远离权政中心,去那富庶有余的小地方偏安一隅。
一匹快马,一个布包,一方官印,一封任书。没来得及识全那些自投名帖的所谓桑梓同乡,张遥便匆匆而走。若不是城里到处传扬着有关她事迹,或许就连她自己都要疑惑自己是否真的来过。
京城,的确是好啊!雕栏玉砌,红粉朱颜,胭脂香里能溺死个人;挥金如土,高官厚禄,金银财宝消得招手便滚滚而来;英雄少年,含羞女子,市肆行走往来络绎······这些当真都是极好的,可她偏偏就是不要。
在任书到手的当晚,她便毅然带着那些东西,朝着她魂牵梦萦的地方去了。
马是好马,它奔得快极了,不断起落的蹄子上总粘连了些还带着雪气的春泥,快得让人觉得自己仿佛与耳边疾驰过的风化为一体——即使这样都觉得慢了,最好是快些再快些回去,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有这么多话想说。
在那个春意融融的时节里,自从第一眼看到亭子里那个一袭白衣的女子,或许自己就迷了心窍了——也许桂花太香,或许是她太美···总之,在很多不为人知的夜晚,她总是做着某些扑朔迷离令人欲言又止的梦境。
那样傲然出众的女子,哪怕是这样远远的仰视着她,恐怕自己也会自惭形秽,认为那样是一种亵渎吧。那么现在,是不是可以告诉她,其实喝醉了酒的她的样子……真的很美。
琅毫段:
万事万物皆有灵性。传说天界有一支甚有灵性的狼毫笔,不仅能言能语,且能化作人形,十分具巧。月老甚喜此笔,专用作书写姻缘之用。如此宝物,千岁曾遗,笔端通白狼豪俱损,然幸得荒间一千年狐尾所补,灵性反增。
其笔甚异,只需所持者诚心握笔,书另一人姓名籍贯八字生辰,上天便会暗助二人,成其好事。此举百试百灵。
此笔甚是灵巧,对姻缘配对自有其想法。只是笔仍为笔,听从其主,不能左右。但此笔若执意以为配对有错,也可自毁其神体,以灭所书,致人缘断。只是此举形神俱毁,烟消云散不得轮回,后果极重,往来无人为之,故案牍早已不记其法,此举亦甚少为人所知。
许久之后,胡玖也下过一次凡间,也回到过那个江南不知名的小地方看过。只是时间真的过了太久,自己仿佛才是一个过客。
胡玖慢慢走在街市上,或许是天性使然,过了几百年她依旧忍不住往街头那家烤鸡店走去,看着一只只金黄喷香的烤鸡被放在荷叶纸上,油亮亮的模样,当真是可爱极了。
“来两只烤鸡。”
“好嘞!”柜上的少年熟练的拣了两只肥大的烤鸡飞快的用油纸包好,递给胡玖,“半两银子。”
“记我账上!”胡玖接过烤鸡,便准备扬长而去。
“唉唉!慢着慢着!”那少年一把拉住了胡玖的肩,“不好意思客官,小店概不赊账。”
“唉?这店以前不是能赊账吗?”
那少年奇怪的看了胡玖一眼,道:“要是能赊账也是我祖上才有的事情了。听我祖上传下来说那时候镇上确实有个人吃了我家三十九只烤鸡,都是赊的账。在那年年末我祖上准备去收账的时候,谁想到那人却不在了!好哇,三十九只烤鸡呢!不过好在那人是个教书的夫子,也是有点本事,居然教出来个探花郎来,那探花郎回乡就把这人欠的酒账烤鸡账都给清了,从那时候我祖上就有了不许赊账的规矩···唉,话说了那么多,姑娘这烤鸡你还要不······”
胡玖把鸡往柜台上一放,飞奔出门······
当初是自己看着那个少年朝着自己飞奔而来,如今自己却成了那个飞奔的人。
景色随着步子的变换飞快的退后消失,青瓦的屋顶逐渐出现在眼前···是了是来,还是那座小庙,还是那个小小的屋子·····
对对!只有这里还是百年前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变。
“张遥!”胡玖猛地推开门,屋里虽然空空荡荡但却很干净,摆设也仍旧是记忆里的样子。
不知为何,她有些紧张,喉头也有些难受的发紧······
“阿弥陀佛!请问施主为何到此?”
胡玖转过头看去,却是一个身着蓝粗布的小和尚,“我···我···我欲寻故人。”
“这屋子方丈交代了不许香客进来,施主你若是寻人走得脚累了,不妨随我去厢房休息。”那小和尚恭敬的做了个请的姿势,叫胡玖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我···”她的语气有些犹豫,“我想问问,这儿很久之前有个叫张遥的人······”
“张大官人!”小和尚激动的看了胡玖一眼,“若您是来寻张大官人的,请您快快随我来。”
胡玖狐疑的看了那小和尚一眼,只好跟着他出来房门。
临走之时,她往屋子里望了最后一眼,不知为何,木桌上那把酒壶和两个酒杯,让她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小和尚便将胡玖带到寺庙主持面前,那白胡虬虬的主持看了一眼胡玖就闭上了眼睛,然后从案桌上拿了一沓微微发黄的纸,递给胡玖,二话不说便让小和尚带着胡玖离开了寺庙。
此时的人间大概是春季吧,暖暖的风吹在脸庞上,好像是抚摸一般让人觉得舒服极了。胡玖左手握着那沓厚厚的纸,只觉得浑身都有些微微发烫。
上面的字迹是她最熟悉不过的,横竖撇捺行云流水。上面所写的内容也是她最熟悉的······
胡玖,籍贯不明,诞于丙辰年九月十一,生年二十。
满满一沓,如此重复,张张皆满。
一阵春风吹来,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爽朗的声音,“小玖原来你在这儿!快过来,我刚刚去街头找过你,没想到你在这儿!快过来看看我买了什么?你最爱吃的烤鸡!”
胡玖转过身去,看着那个清秀颀长的身影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楼岚,你来得好晚······”
岁月之前,不管你信或者不信。的确是有人毫无指望的欢喜过你,你不知道也没关系,知道也没关系,忘了也没关系······
《涉江采芙蓉》
涉江采芙蓉,夹道多芳草。
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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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大家看明白没有,其实是张遥喜欢狐狸,写了狐狸的生辰八字,按照规矩她们就会在一起的,可是毛笔喜欢张遥,所以宁愿自己烟消云散不让这段姻缘生效。那么狐狸又是朦朦胧胧喜欢毛笔的,张遥是开始模模糊糊喜欢后来高中了清清楚楚知道自己喜欢狐狸的,毛笔是从始至终清清楚楚喜欢张遥的。
最后这首诗,如果记性好的大家可能会记得,是狐狸教过张遥的。用张遥的笔写出来,是意味着,她知道狐狸喜欢别人了,也知道就像当初狐狸一样,怀着不可能的喜欢去喜欢别人。
最后两章一起发,是希望大家可以看的明白一点,爽快一点。那么张遥这一章就结束了。下一个故事应该会是个he,抱抱坚持到现在的各位,谢谢支持。
这首诗,是作者很喜欢的一首诗,分享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