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戆游记

作者:酱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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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蔺瑟


      蔺瑟在上一辈子有三样东西最讨厌: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煤气爆炸。
      同寝的哥们儿为了不招惹到这位从来不提及这三个词,结果口牙的是这三样东西从来就没远离过他,就连上辈子最后碰到的还是那最最该死的煤气爆炸。
      蔺瑟在这一辈子依旧没能逃脱命运大神的折磨,如果让他给自己 “最讨厌的东西”列出排名,那么毫无疑问的是:第三,霊攸山那直通天际的台阶。第二,水,附加说明:凡是比水桶要多一点点的水都是他厌恶的对象:小水池,小水塘,淋浴木桶的水,小溪,小河,小江……
      蔺瑟对于水的厌恶已经达到了穷凶极恶的程度,只是因为当初不幸落海迫使他不得不在漫无边界的水中形象全无地狗刨数个时辰,他就树立了对水无穷无尽的仇恨。
      仇恨最为显著的影响就是,蔺瑟从不沐浴。自然,不能沐浴的话,咱还有一个词那叫做淋浴。所以了解蔺瑟另一个恶习的人都知道他每天晚上都会跑到离自己最近的一口井那里,拿着水桶往自己身上冲水。寒冬不断。
      所以至于大冬天的因为往身上浇了一大桶的水而致使亵裤结冰冻在大腿上那也是常有的事情,尽管那亵裤的用料是上好的绒麓。
      但是,蔺瑟对这两样东西加起来的仇视程度还抵不上排名第一的那个东西。
      不,其实那不是东西的口巴。
      那是一个人,而且那个人还长得很好看。
      要对一个好看的人竖立起仇恨并不困难,只要那个人曾经逼迫着你爬了三年的霊攸山,数了三年台阶上的霊攸叶,砍了三年山顶才有的霊攸树。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曾经无数次把你扔到一大滩水里面。要恨这样的人真•的•一•点•也•不•困•难。
      那个人的名字是禁忌,如果你不怕死的话,那就大声地喊出来吧。
      当然,大部分时间里,那个人的名字和“他不是人”这样的评价是不可分割的。
      一般的人都这样讲:“河雅上人他根本就不是人,他是神啊!”

      把话题转回到蔺瑟身上来。
      世人都知道蔺瑟身上有三样东西不离身:一把扇子,附庸风雅,其实是在他骗人的时候遮住他不自然的偏头举动。一个水桶,淋浴之用,每天晚上都可以看到其主拎着它大步冲向最近的一口井。一本账本,赚钱养家,那上面大大小小密密麻麻记录着各种总账。但是鲜少有人知道蔺瑟刚刚入世的时候身上什么都没有,换句话说,他那是华丽丽的裸奔而来。

      於四喜滋滋地拖着他的渔网到了垛口,才刚刚把网扔下,四周的人就已经是吱吱喳喳地围了上来。不为别的,就为他网里那只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么长的脖子,这种颜色,这么大的体格……这,这谁也没见过啊!
      其实那是一只长颈鹿,地球特产。
      於四手插着腰,肩膀上搭了一块手巾,掩不住脸上的兴奋看着其他人围着网指指点点,他有一种预感,从今时今刻起,他於四就要转运了!
      他脚下的网动了一动。
      蔺瑟眯着眼睛看着脑袋顶上的天空,蓝蓝的,纯天然没污染。
      动了动自己的小耳朵听到周围一圈听不懂的话,但是可以确定,不是鸟语。
      慢慢的把视线移下来,绕了一大圈儿,好家伙,周围一圈人。
      他皱皱眉,很想推推眼镜问问身边最了解他的那个“林狐狸”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在接下来的一瞬间,他悟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脖子有一点儿不自然地长。其实,是非常的不自然。
      他不得不接受在之前被网兜住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变成了一只湿漉漉的长颈鹿的事实。
      可是,为什么是一只长颈鹿?

      作为一只地球特产的长颈鹿,蔺瑟在第一时间很好地保持了自己一个偷渡客的沉默。而且他并不怎么光彩地认为身为一只长颈鹿,保持沉默才是硬道理,更何况就算他说话了没准也会被当成什么珍稀动物的扔到马戏团里说冷笑话。
      那么,在蔺瑟那个对于金钱的执念占据了99%以上容量的大脑有生以来第一次地对于自己的生存问题产生思考的时候:“我究竟到了哪里。”这样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扑面而来。
      以一只长颈鹿的视角来看,周围那好大一圈人的服饰很明显不是21世纪正常地区的流行款式,兴许是哪里蛮荒大山的。而且语言也不符合,那种中文不是中文韩文不是韩文的稀奇古怪的语言怎么说自己都听不懂啊。难道说在饭店里一时RP爆发,把自己崩到了这么个地方?
      忽略掉旁枝末节,回归本源:这里究竟是哪里?地球上的某个偏远地区?而且看肤色发质怎么讲都应该是亚洲这边的人种。但从来也没有人听说过。
      蔺瑟垂头丧气地在网里一顿乱趴,忧心未来的他并没有对于周围一干群众对自己红果果的视奸这一值得谴责的行为进行抗议。再者,他抗议,有用么?或者说,有人听得懂么?
      胡思乱想之中的他并没有注意到从某一时刻起,周围的一圈人就默默地退了开来,就连一直萦绕在耳边的吱喳声也落了下去,而等他注意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当然,不是他的死期。

      於四一直很兴奋,他的手心微微发湿,他正在享受昔日里被人关注的那种自豪感,仿佛在一瞬间他就回复到了自己的全盛时期,再一次成为这个小渔村里数一数二的人物。
      他用肩头上的手巾擦了擦汗湿的手,低头看了看那个打从自己捞上来就半死不活的怪东西,一直懒洋洋地趴着,但很明显地能看到它的鼻息时不时喷出来三两个水泡证明它还是可以活蹦乱跳的。
      这样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一定能得到那些达官贵人的青睐,如果运气好一点儿的话,没准这家伙能购卖到十五个币苏【注1】,那么自己这一家一年下来的生机可就不用再愁了,兴许还能剩下些给自己那婆娘还有那些个小兔崽子添添新衣。

      垛口是一处很神奇的地方,当地的渔民只要打到什么新鲜的物事全部都会拿到这里来,因为这里的消息传得最快。附近城镇也有不少的达官贵人都叫自家的杂役关注着这块儿,毕竟作为那些个肚大肠肥不愁生计的贵人们讲,唯一能为他们那些个醉生梦死枯燥无比的生活增添些许乐趣的一是可以拜到霊攸派学习那些个上天入地的神仙功夫,二则是弄到些新鲜的东西放在家里彼此之间显示显示,意思意思。
      而在於四看来,他网中的这样东西则正是第二种乐趣不可缺的重要道具。
      於四重新把手巾搭在肩膀上,眯着眼睛往桥口那边看,远远地似乎有一道烟扑过来,看上去很是有趣。

      蔺瑟眯着自己的小眼睛,漠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他有恶习,只要鼻梁上没有眼镜,眼睛就会不自觉地眯缝起来。
      他看着自己头前方的一双脚,那鞋子上面绣了花蕴了银,总之看上去怎么奢侈怎么行,不自觉的就开始计算起来这样一双纯手工的鞋子放到奢侈品市场那里能拿到一个什么样的价钱。
      那个人说:“我家少爷说了,二百枚币苏,你卖不卖?”
      於四的下巴都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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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蔺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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