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选印

作者:一闪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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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亲


      雾江县,地处华国西北,因背靠雾灵山,脚依澜沧江而得名。这是一座极为古老的城市,相传早在3000年前就已出现了人类聚居的村落。

      在丝绸之路辉煌的那些时代,雾江县因为卡在雾灵山这个东西方文明的交汇口,所以来往商贾络绎不绝,一度也曾繁华昌盛过。只不过城市的命运和人差不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自从人类开拓了大海,大宗的货物不再穿越沙漠,而是经由海运后,雾江作为东西方贸易中转站的地位便荡然无存,再加上几千年来居民的过度开发,导致周边的自然环境越来越恶劣,经年日久,渐渐的也就失去了往日荣光。

      如今的雾江常住人口不过20多万,农业生产不行,也没有像样点的工业,全县经济就靠着一些半吊子异域风情的旅游业苦苦支撑,最困难的时候连公家人员的配置都捉襟见肘。

      雾江县警察局坐落在城中心,是一幢具有浓郁中东风格的五层楼房。

      县局刑警队会议里灯火通明,一个粗壮的汉子端坐在正首位,表情严肃,不时的拿眼睛瞟其他人,看得人直发毛。

      谭卿靠在临窗的角落边,也不和人交谈,表面上看去神色镇定,其实心里不时跑过一万头草泥马。

      谭卿今年28岁,警校毕业五年,长得那是个一表人才。不说别的,光是那一米八三的个头,如刀锋般雕刻的脸庞,当初在省警院也是伤尽万千少女心的人物。只可惜他人好命不好,老天爷给了他一副让世人羡慕的躯壳,却只给了他一个父母双务农的家庭环境,所以尽管在学校各方面都出类拔萃,但毕业的时候他还是只能落寞的按照填志愿时的贫困定向回到了雾江。

      很多人为他不值,尤其以年轻多金的白富美为最。其实男人遇到这种事情,最有可能导致的结果有两种,一种是为了理想成为豪门的乘龙快婿,大概率会过上低眉顺眼的赘婿生活;第二种就是果断恼羞成怒,豪迈地滚回自己的老窝,找一个低眉顺眼的女子过趾高气昂的皇帝生活。

      谭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第二种,为此,但逢是喝酒吹死牛皮,这段往事都是他吹嘘的资本。然而吹归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媳妇儿终归还是要找的,特别是父母都年过60旬,一辈子在黄土地里刨食的庄稼人,余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抱上个大孙子。

      有些遗憾的是,谭卿当初在省城读了四年书,虽说像他这样优秀的潜力股至今仍然保持着童子身算是一股清流,但身边莺莺燕燕的总少不了,这眼力价儿上去了,穷乡僻壤的村姑野花自然也就难入得了他的法眼,所以尽管到了适婚的年纪,本身又帅得一塌糊涂,但,还是光荣的童子军一匹。

      用老父亲的话来说就是,哦!没什么卵用。

      今天本来是一个高兴的日子,队里的老王神神秘秘的递给他一张照片,非让看,不看绝交,说是老伴儿小学刚来的援教老师,生怕他不给面子,还专门说了这姑娘模样俊,条子也好,你们都是大城市呆过的人,应该谈得来。

      谭卿原本不太感兴趣,穷乡僻壤的姑娘哪有老王吹得那么神。不过老王是队里的元老,照片都不看一眼有些抹不过情面,不过等到他真正看清照片上女孩儿的模样,那恶心的哈利子差点流了一地。

      没错,照片上的女孩儿就是谭卿的款,而且是让他发狂的那款。

      清爽的瓜子脸配上一头干练的齐耳短发,两只眼睛又大又圆,隔着照片都能感受到那里面的流光神采,还有那两片薄薄的红唇,只需轻轻抿动,妩而不媚的万种风情就如同动人的牡丹花香一样摄人心魄,更别提那旁边还点缀着一对甜死人不偿命的小酒窝!

      原本还像死狗一样无精打采的谭卿只用了一秒便敲定了,今晚七点,塞外大饭店,相亲!

      ……

      老人们常说命运无情,造化弄人,还是有些道理的。就当谭卿肾上腺素极速飙升,准备来个夜会佳人、情定终身的时候,万恶的手机里传来了一颗晴天霹雳:今晚有重大行动,取消一切休假。

      这就是谭卿心中不停跑过草泥马的原因。他烦躁的点上一只香烟,看着在主席台上一手老拳上下翻飞的龙队,心里却全是照片上那女孩儿的模样。

      人就是这样,心里装着事儿难免就对其他事儿上不了心,谭卿满门心思地盘算着自己爽了约,要怎么和对方道歉,突然听见自己的名字以近乎咆哮的方式在会议室四周回荡。

      “啊!”

      “啊什么啊,小兔崽子,你给我听清楚了,今晚你和老王、小林负责抓捕,招子最好放亮点,情报显示这伙盗墓贼手里有枪,要是吊儿郎当的不当回事儿,那你就带着童子身去向阎王爷报道吧”!

      “啊!”

      ……

      三辆老旧的猎豹警车在黄土漫天的土路上飞驰,正是龙队带领的雾江刑警一行人。

      谭卿虽然心里老大的不愿意,但还是明白如果不是天大的事儿龙队一般不会耽误大家的休息。其实老龙这人是个好人,这个铁塔一般的汉子有着一颗无比善良的内心,平日里救死扶伤、接济亲朋、善待下属,在局里人缘相当不错,特别是对自己,因为爱惜他的才,年底的时候还准备上报局里提他当副大队长。

      “我说老王,刚老龙开会的时候说了啥?我先前实在有点犯困,听不太清楚,好像就听到盗墓贼什么的”。

      “你小子,我还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心早飞到塞外大酒店去了吧?行了,别操那份闲蛋心,我跟我婆娘说了,今晚有大行动,那是迫不得已的事情,你的局还在,改天就成”。

      老王一番话说得谭卿老脸绯红,赶忙解释道:“哪儿的事啊,我是担心今晚行动会出岔子,局里可是破天荒的给每人都配了枪”。

      老王浅浅一笑,也不点破,接着谭卿的话说道:“是得注意点,这可是天京安排下来的任务,说是一伙中外结合的盗墓团伙今晚可能要在我们辖区挖地道,咱们县这山咔咔有啥好挖的,无非就是城西那座将军墓嘛!虽说并不确定那一定就是他们的目标,但这件事儿局里非常重视,点了我们的将,还从特警队抽了三个壮小伙儿来增援,龙队发话了,今晚务必拿活的。”

      “那干嘛要每个人都配枪?一群盗墓贼而已,还怕反了他们不成?”

      “别,小卿子,我说你可千万不要轻敌大意,上面的消息说这群人哪个国家的都有,分别从东西南北五个不同的口岸入境,一进来就和国内某大型财团勾搭上了,而且极有可能从黑市搞到了枪支,不那么容易搞啊”!

      老王的话顿时让谭卿眉头皱了起来,心里不禁对今晚有些担忧。

      县刑警队是个什么情况谭卿很清楚。雾江县财政困难,又地处偏远,就算放低好多条件,每年报考警队的年轻人都少之又少。这些年退休了一批老警后,队上人手从来就没齐整过,算来算去也就那小猫十几只,还小的小,老的老,严重缺乏训练。除了自己和老龙,其他人平日里对付点小毛贼,利用公家的身份可能还手到擒来,可要是真像老王说得那么玄乎,自己这帮人能不能够应付,心里根本就没个准。

      ……

      破旧的猎豹车还在疾行,哐当哐当的零件摩擦声让人感到心烦意乱。每部车里都异常安静,连一向喜欢讲段子的小汪都难得的在闭目养神。谭卿紧锁着眉头,望着窗外不断后退的白桦树,担忧的情绪越来越浓重。

      “这些车该换了”,谭卿自言自语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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