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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
公历2000纪年,人类已经历过一次浩劫,在人类科技技术不断发展提高的同时,身体各方面潜力被开发,人类拥有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能力——凝魂。
与我们想象的异能不同,凝魂是由人的思想注入兵器之中,以凝魂的力量来操纵兵器。由于思想强度的高低,各个兵器有不同的力量,同时,力量的强度也不同。。。。。
兰纳斯——这是这个时代中最尴尬的城市,这里凌乱、肮脏,是罪恶的发源地,街上,就是连最小的孩子都想着如何击败对手,以掠夺生存的资源。。。。。但偏偏,这里又是历练的绝佳场所,这里的原住民从小便经历着掠夺的生活,就算没有利用凝魂\\\\\\\"思想“的力量,他们的体魄却得以被淬炼到了极高的高度。
在一些大家族里,总是会去兰纳斯挑选一些有天赋的孩子当作陪练,用来训练自己家族中的孩子,大家族的孩子,一般拥有着极佳\\\\\\\"思想\\\\\\\"的天赋,但毕竟还是个孩子,只会一些理论知识。这便是陪练所要做的——不断地对战,直到被对方击败。
这个时代,弱肉强食,没人在乎你是孩子还是谁,人们只会在意你的实力以及你的地位。
“喂,你听说了吗,最近三巷那边新来了个妞,那叫个辣啊,就连那老程也敢揍!”
“怎能不听说啊,那老程就算看那妞长得好看,还以为人家是干嘛的,这不,听说被那妞揍的连妈都认不出来!”
“说是这样,不过就是揍了老程,那妞估计也不好过,谁不知道老程是那八巷的头头,说不准背后还有什么大家族!”
“嗨,要真是这样的话还真是可惜了那妞,毕竟长得那么漂亮。”
三巷——
“喂,我说你们不烦吗?都第几次了?打不过就乖乖认输嘛,还来找我干什么呢,人多了又咋样,还不是打不过嘛。”
女人立于墙角的阴影下,言语中尽是不屑与自傲,但这里的人都没有去反驳她的话,视线下移,看到的便是躺在她脚边已被打到昏厥的人——她有这个资本自傲。
“切,不敢说话了?要是想清楚了就滚开,别当着我的路,哦对了,再和你们老大说声,不要再派什劳子兄弟来找我了,我没所谓,不过就是有些不忍心看到你们这么累了,我都看不下去了。”说着,女人离开了那片阴影,扔下一堆人向前走去。
离开了阴影,女人的全貌展现在眼前,不得不说,她很美,带着攻击性的美,让人很难移开眼。是那种很少见的类型,脸上的笑尽显邪气,嘴角边长期挂着弧度,眼底却没多少笑意,第一眼的感觉永远不是感叹这人的美貌,而是警惕,这人给人的感觉,就是美,以及。。。。。。危险。
她很白,是那种病态的白,而在这白中夹杂的一抹黑就显得尤为明显——在她的耳后连接着脖颈的块位置,有一个纹身——MONSTER。
是的,MONSTER,这个女人,就是个怪物。
程老二心有余悸地看着着那个女人离开,刚刚,就是她,赤手空拳地把老大指名带来的十多个兄弟打到昏厥,她甚至没用凝魂。
在这个年头,近身肉搏已经很少了,大家都会利用凝魂来自卫,像刚刚那个女人什么都不使用的,更少。
伊荼走在兰纳斯的一条还算整洁的街道上,她的背上不知什么时候背上了一把几乎和她人那般高的太刀,刚刚她把刀落在了林子里,不然的话,那群杂碎可用不着让她费那么多的拳脚功夫。
咂咂嘴,嗯,萨姆老爷的红茶她是很久没喝到了。
“荼!你给我把邬放下!”
留着小白胡子的萨姆老爷擦着他精致的茶具,对着手中抓着只乌鸦的伊荼喊道。
“哎,萨姆老头的脾气还是那么的暴躁啊,话说你还给着乌鸦起了名字?”
伊荼撇撇嘴,松开了手里的乌鸦,那乌鸦见她松开了魔爪,拍拍翅膀也不管掉下的羽毛,逃命似的向着萨姆老爷飞去。
“啧,着乌鸦还是这么怕我。”
“如果你不整天想着拔光它的毛的话,它可能就不会那么怕你了”
萨姆老爷虚扶了一些小巧的有些可笑的单面镜片,将刚刚泡好的红茶递给她,红茶色泽很漂亮,漫出算不上浓烈的茶香,但却让人心神向往。
“嗯。。。。。。别的不说,你这老头做的红茶倒是不赖。”
说到红茶,萨姆老爷明显来了兴趣,“算你还识货,我这里的红茶,都是。。。。。。”
“好了好了,这些话我耳朵都听到起茧子了”伊荼打断了眼前微胖老头的话。
“这次我来是想告诉你,我要去劳伦斯一趟,那有什么,你也是知道的,我在那边可能要多待一段时间,你这的红茶茶叶给我多来点,到了那边估计就找不到那么和我胃口的红茶了,我们也认识了十年吧,我这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搞了半天还以为什么事,不就是惦记我这的红茶吗?”老头嫌弃地看了伊荼一眼,神色却变得严肃起来。
“你想好了?”
“当然,这么多年了,我怎么着也要去那边搞点事情嘛,不然这可不像我伊荼的行事风格。”伊荼将茶杯里最后一点的红茶喝掉,脸上依旧是经典的邪笑,眼里闪过意味不明的光。
“不去的话还真不像你。”萨姆老爷笑笑,左手的机械臂灵活地找出一大包茶叶。
“诺,你的红茶”
“谢啦。”
话音刚落,人就不见了。
“这么多年都没变。”萨姆老爷小声嘟囔着,想起了与她的初见。
大概是在十年前,他就是个丧失了自己的爱人不久的机械师,天天呆在院子里泡着爱人最爱的红茶,准备就这样把下半辈子过了。而这家伙就在那时候出现了,她的出场方式,可让他个糟老头异常难忘。
当时他坐在露天小院里泡着红茶,她就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院子的墙头上,开口就是一句“你泡的红茶闻起来真不错。”
啧,这真的可不是什么礼貌的出场方式,不过这还偏偏很符合她这个人。
对于后面的记忆,他遗忘的差不多了,就记得她当时缠着自己要红茶喝,然后自己不知道怎么就妥协了。
大概是他还真没见过这么喜欢红茶的人。
不过,十年的时间,他都成了个糟老头子,而那家伙却一点也没变。
这真不知是福还是祸。
他笑笑,转身继续擦着那套精致的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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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写文啦,手生也不知道该怎么搞,就是想写一下自己想象出来的故事。
文章的背景其实不用那么在意,这不是什么以修炼升级为主的爽文啦(但在某些方面又算是),是架空时代,作者是起名废,要是有什么对文里各种名字的吐槽我也认了,另外呢,作者是一个初二狗,时间方面还是有些小冲突的,更的不快有时还会卡文,要是有谁好奇点进来了这篇就当个日常休闲故事看吧(虽然不会有什么人来看,但是还是想悄咪咪说一下——点进来后可以留个言嘛?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