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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我是一个不够丧的人,没有离奇的身世,没有青梅竹马,没有纯良讨人喜或者过于讨人厌的性格,是一个连女二号都没有资格当的人。
如果让一个作家来写我,他应该是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然后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我们的社会就是由千千万万平凡又特殊存在形形色色个体组成的。”
多么诚恳安慰人的大实话。
我拼命的逃离既定的现实,命运有一次一次的拉扯着我不放。
高一的时候,我曾经信誓旦旦的告诉我喜欢的那个男生我要和他一起读文科,考大学前我对学校专业毫无目的,只要不读师范不学医不去外地就行。大学的时候爸妈亲戚问有没有男朋友,我咬牙切齿地说没有,三十岁之前都不结婚,在我的认知里我总觉得女生要是结婚生孩子了,一下子就老了,因为这一生就望到头了。对于我的想法我爸妈觉得都是小孩子幼稚的话,很傻很天真。
后来事实证明了我保守的父母的思想,我的人生一步一步的路都在他们的安排下走过来。小风小浪之下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日复一日重复着有些单调机械又安稳颓废的瞎过活。
除了我和石清泉结婚,直到我和石清结婚。
离家一千多公里的医学院混了四年毕业,在三甲医院碰壁了几次,没多少失望就在家附近一个普通市级医院找到了实习的工作,一边上班打杂,一边准备医师的考试。平淡而无聊的生活不出所料就是我妈开始催我找男朋友过个一两年感情稳定了就可以结婚,结婚后生子成家立业未来的人生好像一眼望得到头。
“中间发生了什么事?”自在微微翻了个身,碰到了自见长到了耳朵边的短发,就往旁边侧了侧身子。当一个人人生按部就班的走着,如今却在这座净水庵中出了家,睡在她的身侧,中间应该就是发生了什么让她不愿意去面对的变故,于是选择了短暂的逃避或者救赎,她感同身受。
正在讲着的自见听到自在这个问题,微微叹了一口气:“我二十六岁那年遇到的石清泉,二十七岁和他结了婚,二十八岁生下了我们的孩子,那一年我和他离了婚,我选择了逃避。我之前一直想着有机会要出家一次,剃了个光头,头发长了就还俗,正好和他离婚了之后,我也想怂到一个地方,让自己静静。
自在从自见入庵起就知道她待不了多久就要还俗,不是什么有故事的人,眼中还有红尘,尘缘未断之类的七扯八扯,而是因为她在自见来的时候看见,自见让她的朋友一个人回去的时候说:“过段时间再见,房子要请人收拾好,到时候记得来接我。”
自见朋友走得也很干脆:“好,我等你联系。”
“打算好了什么时候还俗了吗?”自在想自见如果要走了,虽然她有点舍不得,但是她知道相遇相识是缘,相别相忘也是缘,缘起缘灭罢了。
自见迟疑了一下:“三十岁之前吧,我的青春岁月真的要过去了,我还是要对我父母有个交代,不管会不会再婚都要有自己的新生活,让关心我的人放心,让我自己继续安安静静平平稳稳慢慢变老的人生大事。”
“你呢?”听到自见问她,自在笑了笑:“我会在这庵里变老,这就是我的人生大计。快睡!明天还要起早课。”
庵里的时间过的好像有些慢,自见不在那么害怕时光老去,自己的青春不在,父母家人朋友有一天会在自己的世界中消失,自己存在的一切都只是时间扬起名为历史的一抹灰。
正是黄昏,自见打扫好了庭院,倒了杯清水,坐在石阶上,享受着目光所及之处,天空之上大自然免费又壮丽的美景,朝阳总是隐隐有浪漫的粉色,而夕阳就是浓烈的红,火烧云一簇一簇,撞进自见心里。
自在来的时候给自见带了颗糖,很普通的话梅糖,自见自从来到庵里就几乎没有吃过糖。
“我很喜欢吃糖,开心的时候吃,因为开心的时候吃糖身体心灵都是甜甜的,不开心的时候也吃,甜才能中和自己身上的苦味,远途旅行必备一包糖,看到糖纸好看的糖一定要买,买的时候各种口味都要买一点。”自见一边含着糖一边和自在说自己,本来就有些软侬的南方口音更是含糊不清。
“石清泉说我是还没长大的小孩子心性,喜欢吃甜的,喜欢吃糖,喜欢做梦。红红和他说我是太懦弱,吃不了苦才骗自己吃甜的就没事了。”
“他?”自在有些好奇自见口中的他,他还是她?
“送我来的那个朋友。”自见说这话的时候微微笑着,是自见平常的表情,和人交流时,自见的习惯是喜欢看着对方眼睛,包括习惯性的带着笑意。
自见说话的语气没有什么波澜,像是已经可以面对之前的事了,天幕微黑,光线一点点下沉,自见一直看着远方地平线。
自见要走的时候刚入冬没多久,北方的冬天自见有些适应不来,裹了两件厚厚的僧衣,像只大胖熊,走路时候缓慢一摇一晃拖着大衣。自见的头发刚好长到肩膀,发尾有些没打理好向外弯曲,显得有一些凌乱。
自在忍了好几天,还是在自见临走的前一天问了出来:“你上次约好的朋友怎么没来。”自在对失信于人的事因为以前的经历有些敏感。
自见这几天看自在欲言又止好几次还以为是她舍不得她;“我还想去个地方,我和石清泉认识实在秋天,到了第二年夏天我们结了婚,第三年冬天我们离了婚。你知道我是南方人,那座城市极少下雪,可能是我和石清泉不曾见过初雪,所以走不到最后,我想去一个冬天风雪肆虐的地方,把我这一生的雪都看完。”
自在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一会儿才憋出两个字:“矫情。”
自见走的很干脆,收拾了一个大书包,就走了,走得没有一点仪式感,自在的礼物都没送出去。自见走后几天,她的朋友来了,没见到她就懂了,上了香就走了。从始至终未对自见询问过话,他是个很好看的男人,就是五官上的好看,是笑起来眉眼熠熠的样子。笑起来太多情,眼睛像有雾气灰蒙蒙的。看着他自在突然有种相信他知道了自见去了哪儿,自在喊住了他,让他将那份属于自见的礼物捎带去,他微微笑着替自见说谢谢,谢谢她给单春杏的礼物,谢谢她这两年包容了单春杏带给她的麻烦。
原来自见名字是单春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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