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作者:星
覺得先訂婚後偷歡實在太過分了,如果非對方不可連婚約也不要,那就兩人一起殉情算了!(逃走大概可能會株連親族~)
偏又要活得恩恩愛愛,又要給公主戴綠帽,太賤了! 有種娶公主沒種毀約殉情,那就捏緊小弟弟~ 都辦不到,就不能怪大家討厭這對狗男女~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6-08 15:17:45
捏紧小弟弟。。。。我笑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