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溘死以流亡兮——永不息灭的灯塔作者:林之书
此文在进行到超过三分之二、接近完结的地方,才让我感到感动。
那个横空冒出来与其说是女主故人不如说是女主敌人的外星人小配角说,两亿年的时间女主的名字都在英魂碑上亮着,她在想尽办法回去,她的族人也没有一个忘记她,他们知道她活着,都在等她回去。 一个名字支撑起一个民族的精神信仰,代表存活的灵魂印记之光,是茫茫宇宙中不灭的灯塔。 打下这些字的时候,我想流泪。 英魂碑上永不熄灭的名字,光想想就让我心绪沸腾,坚守的战士,缅怀的国民,精神的信仰,外星人女主心中念念不忘两亿年的故土,一瞬间就在我心里活了过来。 与这相似的感受此前还有一次,就是揭露女主不是莫名穿越,而是流落到两亿年前的地球上,沉睡至今然后醒来。 那时这个外星人的形象在我心里活了过来——现在什么穿越都有,外星人女鬼异性也不乏,我不可能个个都有印象,多半看完就算了。 她有了来历、名字、身份、坚持,她要回家。 其实那时已初露端倪,只是我没有意识到。 这份关于坚守的感动,跨越星际、种族,让每一个生物都对云端的名字敬礼,也跨越文字,传达出来了。 它让我把这种感动保留到了最后、未完结的结局。 根据推荐找到此文时它已完结,看章节提要就明白女主最后会面临选择。哪怕看到中间我也不过认为此文结局就如很多异世来客的言情文一样,主角挣扎在故乡和现在之间,最终选择留下,尤其在女主发觉她会为了如今的“母亲”动摇时更是肯定,还曾饶有兴致地猜测让女主动心留下的男主是不是我看好的那个。最多不过想作者能不能把陈旧的情节写出新意,不落俗套。 但这篇文终究没有让我失望。 我万万没有想到,女主的选择这样干脆,她留下来,不过是因为法律。 她说:“与其以罪人之身回去,不如永存于英魂碑。” 她说:“若是英雄能够凌驾在法律之上,那么,请毁了英魂碑。” 这篇文不属文字华丽的类型,也没怎么引经据典,但寥寥这样特别流畅有韵致的句子,那么美。 看开头只是一篇特别点的穿越言情,看外星人女主怎样无奈地周旋于地球,欢乐一下也罢,因为作者渐渐剥析出来的这一条主线,就上升到了我心中的经典。 关于这章的主标题,我倒更想用“不得如花岁岁看”,终究非吾土。 但女主不是就再也回不去了,也没有对这个星球很排斥,所以这个悲怆以为太浓的句子还是算了吧。 顺带提一下番外里才算确定了地位的男主,女主因家庭组合起来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其实他出院回来找女主的那一通话我就开始对他好感很大了,越看下去越喜欢他,二十四孝丈夫啊,多么可爱! 番外里那是居家式的温馨,细水流长,我最爱的模式。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4-20 23:50:16
呵呵,谢谢 真的,初衷也只是写一个特别点的外星言情 但我很快发现 言情我不行,反而我被女主给控制了 这不是小说,这就是宣墨的故事,哈哈 相信我!她真的存在! [2楼] 网友:顶一下! 发表时间:2011-04-22 17:13:17
感动+1 [3楼] 网友:青菜脸 发表时间:2011-04-27 09:30:13
同感 [4楼] 网友:丫头 发表时间:2011-04-29 20:24:36
说得真好,我才开始看,但已经被这个评感动了,呵呵 [5楼] 网友:倾故 发表时间:2011-07-14 04:27:01
楼主说的就是我说的,看这个笑的我脸抽,但是后面几章的时候看的我很崇拜吧,只能用这个词了,我居然会为了一个虚拟人物崇拜,但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 [6楼] 网友:yeco2002 发表时间:2011-11-07 14:25:36
“与其以罪人之身回去,不如永存于英魂碑。”/“若是英雄能够凌驾在法律之上,那么,请毁了英魂碑。”谁说网络小说不接地气?(出自《同学两亿岁》),希望以革命之名反抗专制者,不要演变成为自己正推倒过的对象,例如卡扎菲。 [7楼] 网友:liuli 发表时间:2013-05-19 21:04:16
看第一遍,眼眶红;第二遍,流泪;第三遍,痛哭无声。 阿部多瑞,我愿在余生中,人格如你。 [8楼] 网友:kuailefeifei 发表时间:2013-06-15 20:56:25
英雄这章把我感动到不行,阿布多瑞太帅了,她说:“若是英雄能够凌驾在法律之上,那么,请毁了英魂碑。”我被这句感动的掉眼泪了,这书真好。 还有我也很喜欢哥哥,是最适合阿布的男主,很喜欢。 [9楼] 网友:逸风无尘 发表时间:2013-07-25 23:38:27
嗯,我也相信她存在! [10楼] 网友:黑色和服 发表时间:2013-07-28 00:11:37
突然很难过,阿部多瑞离开了两亿年,她故乡的一切她都不知道不熟悉了,有种被时光遗弃的感觉。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不是我已经不在你们的世界里。 [11楼] 网友:小溪 发表时间:2015-10-06 09:27:59
大爱《同学》,也爱楼主的评论,顶!d=====( ̄▽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