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记住的,不仅仅只有英雄

作者:河山阁主

——《重生之最强标记【星际】》的读后感,这不是书评:
-
碗总这篇文我一直没有看,最近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有的人离开了、有的人重病。并不是所有的久别重逢,都能再续前缘。然而蔡珏和沈年可以。
-
初识碗总是在2015年的春季:张扬、桀骜,吃饭要吃五碗,天马行空、无法捉摸——大约是我对那个张牙舞爪闪动的小头像的初印象。像是蔡珏,像是重生后的蔡珏,一心一意要将未来掌握手心,为了他所爱的人,为他自己。
-
蔡珏小时候,说他重活一世,无论沈年要和谁在一起,他只要吃好喝好享受人生就是头顶大事。然而记忆碎片拼拼凑凑重新还给了蔡珏和沈年一个完整的彼此,像是番外篇里上辈子沈年最后留给连濯衣最后的那张照片,像是照片上那两行字:
-
“他们相爱一生,相拥而终。”
-
而那句明明不能再见的再见,却因为蔡珏的重生,让他们重新守护在一起。一辈子没有多长,一辈子也没有多短。能够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夕死可矣。
-
蔡珏这样的人,其实对自己很不好。嘴硬心软。只是这辈子蔡珏不再忍耐,一点一滴要将幸福握在手心。想起扇哥在《口蜜腹剑》结局里面借云修、秦永之口说出来的一句话,他们说,“当你选择相信一个人后,那就一如既往的相信想去。站在他背后,为他对抗到底。”
-
正如沈年,正如重生后的蔡珏。
-
沈年这个人总是浑身包裹着巨大的悲伤,渣一样的父亲、毫无亲情的母亲,自小有爷爷的宠爱可是身体却有沉疾。好在一切正好还来得及,好在蔡珏重生之后他们相遇、相拥,然后能够安然地度过每一天、每一月,信任彼此,标记彼此。
-
沈年的情很深,很痴。好在他痴心绝对的那个人对他也十分在意。虽然蔡珏总是威胁沈年说如果他没有很多很多的小钱钱,他就不要这个童养媳。威胁沈年如果沈年没有很大很大的权力,他就要踹了糟糠之妻。
-
沈年有自闭症,而且他沉默寡言,很多事、很多时候都是用行动证明一切。上辈子,他和蔡珏之间有太多的阻碍,有沈战这个渣爹、有方诺、有军部、有杂七杂八觊觎沈年的塞缪尔,有不断恶心他的各种小虫子。
-
最重要的,还有他们之间缺少了太久的信任。
-
有的时候一句话的事儿,千言万语不过如此。只要一句话,只要一声我相信你,那么再苦再难终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日。
-
当然,沈年很萌,很可爱,一个护食的A。吃饭要吃三人份,全天下只对蔡珏一人好。尤记沈年为了让蔡珏开心卖了爷爷给他的几处房产之后,蔡珏很忧郁。碗总写,“很多年以后,当沈年陪着蔡珏参加某个大型拍卖会,”看到他卖出去的三栋房子以天价拍卖出去的时候,沈年得出的结论竟然是“蔡珏对他爱得很深,这么败家都没有放弃他”以及“我老婆最爱我”——这样令人吐血的狗血结论。
-
这时候,不得不信服,哪怕当真可以戳着沈年给他透了蔡珏的老底、告诉他蔡珏其实也很爱很爱你,不会不要你,否则他重活一世辛辛苦苦到底为了什么。沈年也一定会反驳你,认认真真地纠正你,告诉你他所作所为有多么的大逆不道、惹得亲亲老婆不高兴,老婆没有抛弃他是因为他有福气,而且蔡珏重活一世为的是自己过得好好的,不是为了他沈年。
-
甜甜蜜蜜的秀完恩爱,有掌握了智能机甲之父,将金属握在手心。蔡珏和沈年这次不依靠联邦的力量,不借助耶路撒冷的力量,有了恩典,有了王玉,有了他们彼此守护的花店。所谓,有朋友、有情人,而且拥有了保护这份情的实力。星际联邦军部家族势力又有何惧。
-
重生打脸的爽文大约是从方诺被蔡珏踩、方诺的妈妈被送入监狱开始的。熊孩子终归有其报应,只是沈爷爷的病还是始终让人揪心。
-
记得碗总曾经提起他要开农家乐,认认真真地搞事业。其实拥有一方水土,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种田弄草做饭,招待来往的旅人,也是一种平凡的幸福。像是林阳叫唤的那句“老板、老板娘”,像是被沈年紧紧抱在怀中的蔡珏,像是那一句“小白兔还没有长大,大灰狼还不能吃”。
-
用了三天的时间一字一句看完了碗总的这篇文,碗总上一篇文《逆袭成神系统》给我的震感还没有从其中脱出。然后又被这篇文感动,之后就是感慨万千。碗总的更新时间一直很任性,碗总一直很忙碌,忙着在山里实习、忙着写词、忙着做封面做美工搞设计,更新时间和断更一直成了碗总文的特色。能够在纷繁复杂的日子里,坚持着自己走下去,真的很不容易。尤其是摔得那么惨以后,还坚持更文码字。重信、重诺啊,不过也要注意身体。
-
另外,掩口笑,碗总你需要高“汤”聘请一个校对。有很多细小的虫在文中横行仗义,我记得有一个地方蔡珏被直接打成了“才具”……。
-
希望文文越来越精彩,希望碗总一切顺利,无论学习,无论生活。无论各种圈的各种事。
-
滚滚红尘,碌碌无为的是我们。然而有幸能够遇见彼此,便是此生最重要的礼赞了——像是重生后三岁的蔡珏,遇见了隔壁六岁的沈年。
-
很多年后,被记住的,不仅仅只有英雄的名字。还有他的爱人。也一定、一定有这个时代和这位英雄的缔造者——我如此坚信着。
河山阁主 上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和完结评分]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12-03 11:01:52
谢谢筷大的长评,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