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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友:暮为落音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21 04:02:23  所评章节:63
很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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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 网友: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6 00:19:06  所评章节:63
我觉得还好啊,其实我觉得主要问题在于这篇文涉及到历史,所以大家的眼光也高了,老实说,琼瑶奶奶的小说本来就是小言中的小言,既然是琼瑶同人,改造其实很困难
而这部同人走的本来就是小言路线,再指责人家小言太不厚道了吧
当然,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刚好好这口
说这些只不过是不希望作者被楼下的打击了,继续努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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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20:50
说实话,我还真是被打击到了。不过,不抛弃、不放弃,是我的人生格言。我会继续努力的。
谢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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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zisexinqing.7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5-16 13:32:12
说实话,不抛弃,不放弃,这句话太好了,最起码,这篇文绝对不会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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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 网友:jjlftyd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4 08:59:58  所评章节:63
哎,其实这文开篇不错的,否则我一开始也不会看下去。不过话说回来,从一开始就有些问题让我觉得很不舒服了。一个是一开始刚见面时对林志远就态度恶劣,故意找茬,这真真是莫名其妙,我就有种强烈的感觉,依萍在用自己的方式“勾引”或者说好听点叫吸引林志远:“看啊,我多么与众不同,多么特别有个性,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姑娘如此可爱……”orz……感觉就是依萍一开始就看上林志远了,至少也是想让林志远看上他,一个劲的想往“欢喜冤家”模式上套。欢喜冤家也是可以有的,可这里实在十分生硬,莫名其妙。要不是在作者给她的主角光环下,让林志远比何书桓还要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依萍,一定要纠缠住她……以他的身份,依萍十条小命都不够用了。她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她那可怜的妈想想。其实依萍母女过得是十分底层的生活,不是说要怎样卑躬屈膝,而是应该弄清楚自己的分量和处境,要谨言慎行,不要弄得大小姐一样不知世事。看似有去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可给人的感觉就是完全把自己仙化了。此外,这里的依萍自以为学过历史,一幅我很懂我的高度很高,关键是怎样让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理解我的姿态实在是十分可笑。我也不想讲什么过激的话,只想说你就不要把高中那点历史知识卖弄了,这看上去懂也可以说是完全不懂。历史由胜利者书写,这你总该懂的。我也不敢说应该是怎样,没有真正调查研究过就没有发言权,但女主实在不要自我感觉太好了,你知道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很可能还是当时的人更明白事情如何,把别人当傻瓜的人往往自己是傻瓜。要不女主干脆也来一句:“八年抗战就要开始了”?

怎么说呢,这文应该是个没成年的人写得吧,这样的话也算写得不错了,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了,不然我也不会看这么长时间了。但因为阅历不够思想不够成熟,硬伤实在不少,这也不是想改就能改的。到现在,我觉得实在有点看不下去了,怕再看下去把前面的一点好感都消耗掉了。写篇小评,作为弃文的留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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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blue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5-14 13:01:11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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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卡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5-15 08:29:42
同感...硬伤实在不少
前头很好..越往下..人物个性越变..看的没感觉了...
呵呵...不过还是希望作者能多多努力..写好书..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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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lydia_py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5-15 15:00:13
同意。
本文就骂尔豪啃老族那点很有爱,其他的就差强人意了。
有点幼齿小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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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晓梦之灵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5-15 22:52:24
同感,如果没有这种小言内容文会更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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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9:17
谢谢你的留言,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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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4 网友:☆梧&羽☆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3 23:35:50  所评章节:63
嗷嗷嗷。。。为毛哀家觉得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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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8:21
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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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5 网友:blue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1 发表时间:2010-05-13 15:55:37  所评章节:63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或者一直都有感觉,我感觉作者笔下的依萍不是我心目中的依萍,有点矫情,我具体也说不出来是什么问题,但我必须承认作者写的还是不错的哦,我会一直看下去的。加油加油呦。。。。可是,我真的觉得这个依萍有点那个哎。。。。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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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8:07
真的啊,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写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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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6 网友:飒飒荧荧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3 14:51:38  所评章节:63
完了~
依萍杯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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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7:43
嘿嘿,我要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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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7 网友:暗瞳雨落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3 14:50:28  所评章节:63
依萍杯具的得罪了小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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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7:27
不,还更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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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8 网友:203__lynn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3 10:38:45  所评章节:63
哥?亲的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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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7:11
表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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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9 网友:smalljane_023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3 03:36:23  所评章节:63
女主可不可以不喜欢林致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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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6:57
嗯,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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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0 网友:子若不语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2 21:31:16  所评章节:63
今天5.12,可是为毛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没有听到鸣笛……?好歹成都也是四川省会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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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6:46
我觉得,可以放在心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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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1 网友:windowdu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2 11:14:39  所评章节:63
妹妹?还因为是个喜欢男主的炮灰女配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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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6:25
NO,不是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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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2 网友:伊伊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2 11:05:33  所评章节:63
大大更的好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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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5:53
我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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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3 网友:lxf_868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2 09:55:46  所评章节:63
亲妹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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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5:35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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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4 网友:澜水微微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2 09:23:37  所评章节:63
又是“5.12”,一转眼就两周年了啊!为汶川地震中的死难同胞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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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5:24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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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5 网友:wl983662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2 09:17:20  所评章节:63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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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5:0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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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6 网友:妖罪之花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2 08:04:10  所评章节:63
加油!~我很喜欢这个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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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4:54
谢谢,我会加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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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7 网友:AutumnSnowflake 评论:《烟雨不朦朦》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5-12 08:02:40  所评章节:63
要说你慢吧,还不知不觉就到了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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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5-16 07:14:43
嘿嘿,我这叫做蜗牛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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