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评 共有18条评论,分1页,当前显示第1页。
№1 网友:荆棘海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0-16 18:37:15  所评章节:2
不迟到才没面子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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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友:daisy tea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8-09-04 09:18:52  所评章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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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6-10-29 11:25:37  所评章节:2
搞笑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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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冰蓝小鬼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5-08-15 09:27:19  所评章节:2
废话是人际关系的第一句,我可不怕看的多 有的尽管砸过来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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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网友:哦啦啦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5-07-12 13:47:58  所评章节:2
啊哦!!!
有些地方废话太多类
总体上还是瞒好看的呀!!~~~
嘻嘻~~~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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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网友:龙女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7-02 17:49:45  所评章节:2
网友:catjhg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5 发表时间:2004-09-18 20:49:58
作者大人,你自己在文中也写道,外甥打灯笼——照旧(舅),那路晓风就应该是牧展云的外甥女才是。不好意思,我对这类错误比较敏感,因为这些都是常识。以后请您特别注意。
这,这个,怎么说呢,不管怎么样还是先谢谢你的指正,但是偶要说,这里这句歇后语与文章里的人物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偶只是用一下,呵呵---


虽然本人有看文只打分但不予评论的原则,但是这里我想作者大人没有看明白,catjhg的意思是如果你叫人家舅舅,那你应该是人家的外甥女,而作者文中说的是侄女,这是一个常识性错误;而作者又偏偏引用了这个歇后语,难道就没有注意到这个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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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淡淡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5-06-24 02:20:58  所评章节:2
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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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网友:S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6-01 04:00:28  所评章节:2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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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网友:kotoko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5-30 13:13:53  所评章节:2
好搞笑呀 很好看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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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友:寂寞的蜘蛛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4-11-26 21:57:54  所评章节:2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有性格的小女生,有个性!!·
我喜欢哈!
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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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网友:tsy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4-11-09 19:24:08  所评章节:2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太。。。。。。。太好玩了。。。。。。
笑得我抽筋啊~~~~~~~~~哈哈哈哈哈哈 

嘿嘿~~~这个舅舅也挺好玩的嘛!也很喜欢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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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友:单青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0 发表时间:2004-09-18 22:57:31  所评章节:2
网友:catjhg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5 发表时间:2004-09-18 20:49:58
作者大人,你自己在文中也写道,外甥打灯笼——照旧(舅),那路晓风就应该是牧展云的外甥女才是。不好意思,我对这类错误比较敏感,因为这些都是常识。以后请您特别注意。


这,这个,怎么说呢,不管怎么样还是先谢谢你的指正,但是偶要说,这里这句歇后语与文章里的人物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偶只是用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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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网友:catjhg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0 发表时间:2004-09-18 20:49:58  所评章节:2
作者大人,你自己在文中也写道,外甥打灯笼——照旧(舅),那路晓风就应该是牧展云的外甥女才是。不好意思,我对这类错误比较敏感,因为这些都是常识。以后请您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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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网友:言惜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4-07-08 15:21:34  所评章节:2
谨尊圣命前来捧场哈,恩,八错八错,偶喜欢哈,加油加油,记到也来捧捧我的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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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网友:言惜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4-07-08 15:21:25  所评章节:2
谨尊圣命前来捧场哈,恩,八错八错,偶喜欢哈,加油加油,记到也来捧捧我的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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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网友:粉红小猪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4-07-06 15:35:46  所评章节:2
又是一个横空出世的拥有绝代风华的少年郎啊!!
好羡慕女主角的说,身边有这种人,即便是仇人,光是看看也好啊,怪养眼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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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网友:流飞非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4-07-06 15:27:55  所评章节:2
我喜欢美少年!!!美少年!!美少年!!
为什么这年头帅哥是越来越不吃香,吃香的反倒是美少年呢!!
呜——莫非是大家在心地都是喜欢那种温柔美型性质的人物??
可能是莫法度吧,大势所趋,再所难免,这年头就是流行柔美型美少年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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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网友:和平小兔子 评论:《不是冤家不聚头!》 打分:2 发表时间:2004-07-06 00:19:02  所评章节:2
这段还有点看头~~~~~偶喜欢美少年~~~~~~嘻嘻~~
“根据我校校规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的第十三行,学生若是上课迟到,需打扫一周厕所并写检查进行自我检讨,否则是不能进入学校的”。。。。。这条校规~~~~~~~不能进入学校。。那怎么去打扫厕所一个星期呀??~~~难道是回家打扫厕所一个星期后再回校??~~好幸福呀~~~~迟到五秒就可是奉学校命令回家休息一个星期了~~~偶也要迟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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